盂蘭盆經新疏

明 智旭疏1卷CBETA X0377大于一万字 2 h 白话文由 GPT-4 翻译
佛說盂蘭盆經新疏
菩薩沙彌古吳 智旭 新疏
菩薩比丘溫陵 道昉 叅訂
此經以法供為名。自性三寶為體。孝慈為宗。拔苦與樂為用。大乘為教相。原夫人世福田。莫尚乎三寶。出世道法。莫先乎孝慈。欲報深恩。莫要乎與拔。欲成濟度。莫大乎盂蘭。是以目連道滿。首思乳哺之恩。大聖垂慈。廣示法供之式。時必擇夫自恣。德乃藉於眾僧。僧寶所存。法輪斯在。法輪轉處。佛常現前。舉一即三。最勝無比。圓音一唱。慈親已脫於苦輪。錫類重咨。芳軌永貽於緇素。誰無父母。如何弗思。況復垂訓殷勤。教令念念常憶。自非觀心起行。焉能事理雙彰。一字法門。非海墨之所罄。四輩齊奉。豈淺近之津梁。略述五重。用探奧旨。就五重中。又各二番明義。一就事。二觀心。
这部经以法供养为名,以众生固有的三宝为本体,以孝慈为核心,以拔除痛苦、给予快乐为作用,以大乘为教义特征。原本在人世间的福田中,没有比三宝更崇高的;在出世的道法中,没有比孝慈更优先的。想要报答深恩,没有什么比拔除痛苦更重要;想要成就救度,没有什么比盂兰盆节更重要。因此,目连修行圆满后,首先想到的是母亲哺育之恩;大圣佛陀慈悲为怀,广泛展示了法供养的方式。必须选择在僧众自恣的时候,借助僧众的德行。僧宝所在之处,法轮就在那里。法轮转动的地方,佛常在眼前。一举一动都包含三宝,最胜无比。佛陀的圆满声音一旦响起,慈悲的亲人就已从苦海中解脱。僧众再次咨询,美好的教诲永远留给了僧俗两众。谁没有父母,怎能不思考。更何况佛陀殷勤教导,命令我们时刻铭记。若非内省和实践,怎能使事理双彰。一字法门,非笔墨所能尽述。四众共同奉行,岂是浅近的桥梁。简述五重意义,用以探究深奥的旨意。在这五重意义中,又各自分为两个方面来阐明意义:一是就事论事,二是观心。
初就事釋名者。即是盂蘭盆。法供之名也。盂蘭。乃是梵語。正云烏藍婆拏。此翻救倒懸。謂三塗劇苦。無可喻陳。借喻倒懸。此法一興。倒懸斯解。名之為救。盆字是華言。乃貯食之淨器。一切碗鉢。通名為盆。後人不達。作一大盤。眾食盡著於中。普同供養。此則大違律制。眾僧不饗。以凡聖雖殊。俱不觸僧伽食器故。今言盂蘭盆者。謂以種種淨潔碗鉢。貯種種淨潔美食。供十方僧。能救慈親。猶如倒懸之苦。倒懸是所救。盆是能救。能所合稱。名盂蘭盆。又以所從能。即名此盆為救倒懸盆也。夫分段變易。皆名苦報。何但餓鬼。方稱倒懸。凡夫四倒。
首先,我们来解释“盂兰盆”这个名称。它实际上是一个法供养的名称。“盂兰”是梵语,正确的翻译是“烏藍婆拏”,意为“救倒悬”。这是指三恶道中极度的痛苦,无法用言语来形容,因此用“倒悬”这个比喻来形容。一旦这个法门被实践,就能解除倒悬之苦,因此称之为“救”。“盆”字是汉语,指的是用来储存食物的洁净器具,所有的碗和钵都可以统称为“盆”。后来的人不理解这一点,制作了一个大盘子,将所有食物都放在里面,供大家共同供养,这严重违反了佛教戒律。因为无论是凡夫还是圣者,都不接触僧伽的食器。现在所说的“盂兰盆”,是指用各种洁净的碗钵,装满各种洁净的美食,供养十方僧众,能够救度慈悲的父母,就像解除倒悬之苦一样。“倒悬”是需要被救的,“盆”是能够救的,能救和所救合在一起,就称为“盂兰盆”。也可以根据所救的能力,将这个盆称为“救倒悬盆”。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都被称为苦报,不仅仅是饿鬼才被称为倒悬。凡夫有四种颠倒。
二乘四倒。皆倒因也。欲界無禪定之食。三有乏無漏之漿。偏真缺俗諦。法財權位。失中道實味。皆倒果也。碗鉢為盆。百味五果為食。解餓鬼倒懸。攝心為盆。十支為食。解欲界倒懸。念處為盆。四諦行觀為食。解三界倒懸。宏願為盆。六度萬行為食。解四枯倒懸。一心為盆。不思議觀為食。解二邊倒懸。引伸觸類。總以碗鉢百味。為正因緣境。若無事境。理觀無寄。若無理觀。事功不深。倘見此說。便欲廢事。則目連始得六通。亦既成就念處盆。四諦食。何故母猶不脫鬼倫耶。佛說二字。具如常解。經是通名。亦如常釋。此不繁述。次觀心釋名者。淨戒為器。無作四諦。不思議觀慧為食。供養自性一體三寶。圓解八倒之懸。頓履一實之地。無明父。貪愛母。當下即成明脫。智度母。方便父。任運入無功用。故名盂蘭盆也。
二乘的四种颠倒都是颠倒的因。欲界没有禅定之食,三有缺乏无漏之浆,偏真缺少俗諦,法财权位,失去中道实味,这些都是颠倒的果。碗钵作为盆,百味五果作为食,解除饿鬼的倒悬,攝心作为盆,十支作为食,解除欲界的倒悬。念处作为盆,四諦行观作为食,解除三界的倒悬。宏愿作为盆,六度万行作为食,解除四枯的倒悬。一心作为盆,不可思议观作为食,解除二边的倒悬。引申触类,总的来说,以碗钵百味作为正因緣境。如果没有事境,理观就没有依托;如果没有理观,事功就不深刻。如果看到这种说法,就想废弃事功,那么目连虽然得到了六通,也已经成就��念处盆、四諦食,为何他的母亲仍然不能脱离饿鬼的轮回呢?佛说的二字,按照常解,经是通名,也按照常释,这里不再赘述。接下来观心释名,淨戒作为器,无作四諦,不可思议观慧作为食,供养自性一体三宝,圆解八倒之悬,顿履一实之地。无明父,贪爱母,当下即成明脱。智度母,方便父,任运入无功用,因此称为盂兰盆。
二就事辨體者。一切諸經。必有正體。若無正體。則邪倒無印。便成魔說。通論諸大乘經。皆以實相為印。為經正體。然實相雖一。具種種名。如天帝釋。一人多名。普應諸天。實相亦爾。一法多名。普應諸經。經既名別。即以別名而召通體。於理無咎。今經中云。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。又云。初受食時。先安佛前。僧呪願竟。便自受食。呪願即是法。三寶具足。目連亦云。得蒙三寶功德之力。而此三寶。即是一切眾生自性。若眾生自性。本不具足三寶功德者。則凡聖條隔。明暗永歧。凡不成感。聖不能應。以心佛眾生。三無差別。迷悟雖異。體性常一。
在讨论经文的本体时,所有经典都应有其正体。若无正体,则容易陷入错误和颠倒,成为魔说。一般来说,大乘经典都以实相为印,作为经典的正体。然而,虽然实相只有一个,却有多种名称,就像天帝释一样,一个人可以有多个名字,普遍适用于诸天。实相也是如此,一个法有多个名称,普遍适用于所有经典。既然经典名称各异,就可以用特定的名称来指代共同的本体,这在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。本经中提到,需要借助十方众僧的威神之力,又说,在受食之初,先要安置在佛前,等僧众念完咒愿后,再自行受食。咒愿即是法,三宝具足。目连也说,得到了三宝功德的力量。这里的三宝,实际上就是所有众生的自性。如果众生的自性本不具足三宝功德,那么凡圣之间就会有明显的隔阂,明暗永远分离,凡夫无法感应,圣者无法回应。因为心、佛、众生三者之间本无差别,虽然迷悟不同,但本体和本性始终是一致的。
所以諸佛心內眾生。依事托理。感於眾生心內諸佛。則眾生心內諸佛。無緣無念。任運應於諸佛心內眾生。故以自性三寶。為經體也。釋此自性三寶。復為四義。一住持三寶。二勝義三寶。三大乘別相三寶。四一體三寶。住持三寶者。佛在世時。樹王得道為佛寶。說四諦法為法寶。度五比丘為僧寶。佛滅度後。範金合土。紙素丹青為佛寶。黃卷赤牘。三藏聖教為法寶。剃髮染衣。紹隆佛化為僧寶。此三住世不絕。故名住持三寶。當知一切形像。即是真身。經典所在。是法身舍利。凡夫比丘僧。亦能荷負正法。為世福田。可尊可尚。悉稱為寶。非世間珍寶所能喻也。
因此,所有佛陀的内在都包含着众生。依据外在的事相来依托内在的理体,感应于众生心中内在的佛陀。那么,众生心中的佛陀,无需特定的因缘,没有妄念,自然地响应于佛陀心中内在的众生��所以,以自性三宝作为经文的核心。解释这个自性三宝,又分为四个层面:一是住持三宝,二是胜义三宝,三是大乘别相三宝,四是一体三宝。所谓住持三宝,指的是佛陀在世时,菩提树下得道的佛陀本身是佛宝,讲述四圣谛的法门是法宝,度化五比丘成为僧宝。佛陀涅槃后,用金属或泥土塑造的佛像是佛宝,记录在黄卷赤牍中的三藏圣教是法宝,剃发染衣、继承佛的教化的比丘是僧宝。这三宝在世间不断传承,因此称为住持三宝。应当知道,所有的佛像都是佛陀的真实化身,经文所在之地即是法身舍利,即使是普通比丘僧,也能承担正法,成为世间的福田,值得尊敬和推崇,都可称为宝,这不是世间的珍宝所能比拟的。
勝義三寶者。一切智無學功德。五分所成。名為佛寶。丈六金身。止是載此道法之器。今時形像。又是表此載道之器者耳。斷欲無欲。滅諦涅槃。非三世所攝。其性常住。名為法寶。四諦法音。止是詮此真理。黃卷赤牘。又所以傳此法音。亦即詮此真理。令人因言見道。如魚兔之藉筌蹄。明月之賴標指耳。聲聞學無學功德。名為僧寶。事和六法。止是趨向此道者耳。大乘別相三寶者。坐蓮華臺。始覺道滿。等真法性。常住不滅。剎塵相好。自在莊嚴。化身無數。徧度含識。是為佛寶。十二部經。真淨法藏。一一修多羅。不可說不可說修多羅而為眷屬。一字法門。
至高无上的三宝指的是:拥有一切智慧、无需再学的功德,由五方面构成,称为佛宝。佛像的丈六金身,只是承载这些教法的工具,现代的佛像,也是用来象征这个承载教法的工具。断除欲望,达到无欲的境界,实现涅槃,超越了过去、现在、未来三世的范畴,其本质永恒不变,称为法宝。四圣谛的法音,只是解释这些真理,而黄卷赤牍的经文,是为了传播这些法音,也就是解释这些真理,帮助人们通过言语理解道法,就像捕鱼和捕兔需要借助工具,明月需要依靠手指的指向一样。声闻和无需再学的功德,称为僧宝。实践六种修行方法,只是趋向这条道路的人。大乘佛教中,佛宝是指坐在莲花台上,觉悟之道圆满,与真法性相等,永恒不灭,拥有无数的相好,自在庄严,化身无数,普遍救度众生。十二部经,是纯净的法藏,每一部修多罗经,以及无数的修多罗经作为眷属,极简的法门。
海墨書而不盡。是為法寶。三賢十聖。自在神通。徧滿十方。上求下化。功德智慧。二種莊嚴。覩影聞名。皆獲勝利。是為僧寶。一體三寶者。以實相慧。覺了諸法。非空非有。亦空亦有。雙忘雙照。三智圓覺。名為佛寶。所覺法性之理。三諦具足名法寶。如此覺慧。與理事和合名僧寶。此三即非條別。當知亦即是三道三識三因三智三菩提三大乘三身三涅槃三德等。非一非三。而三而一。在凡不減。在聖不增。本自有之。非適今也。雖復本具。在迷不覺。但有其理。是為理即佛。亦名理即法。亦名理即僧。若從善知識聞。若從經卷聞。聞已開解。恍如夢覺。
即使用尽墨水书写,也无法完全表达法寶的深广。三賢十聖凭借自在的神通力,遍满十方世界,上求佛果,下化众生,积累功德与智慧,以二种莊嚴为饰。见到法寶的影子,听闻其名号,都能获得勝利,这就是僧寶。一體三寶,通过实相慧,覺了諸法,既非空也非有,同时亦空亦有,忘却对立,照见统一,三智圓覺,称为佛寶。所覺悟的法性之理,三諦具足,名为法寶。这样的覺慧与理事和合,称为僧寶。这三种寶并非各自独立,实际上也是三道、三識、三因、三智、三菩提、三大乘、三身、三涅槃、三德等,既非一也非三,而是三而一。它们在凡夫身上不减少,在聖者身上不增加,是本来就有的,并非现在才有。虽然本具这些特质,但在迷惑中不覺悟,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,这就是理即佛,也称为理即法,也称为理即僧。如果从善知識那里听闻,或者从經卷中听闻,听闻后开解,就像从梦中醒来一样。
無復疑惑。是為名字三寶。如理觀心。圓伏五住。名觀行三寶。相似解發。六根清淨。見思先落。塵沙亦盡。名相似三寶。無明分破。契會真常。名分真三寶。圓滿菩提。覺法自性。身土一如。理事平等。名究竟三寶。如此四義。深淺雖殊。原始要終。總歸自性。後一雖了知自性。未嘗廢於前三。前三雖未達自性。何嘗離性別有施設。故總名自性三寶也。此自性三寶。一經之正體。眾法之都會。種種萬行。共歸趣之。無量功德。共莊嚴之。言說辯論。而詮顯之。如父如君。如月如海。如天帝釋。最尊最貴。故名為體。又此三寶。即是一切法之源底。
再也没有疑惑,这就是名字三宝。按照真理观察内心,完全降伏五住烦恼,称为观行三宝。相似的悟解生起,六根清净,见惑和思惑先被断除,尘沙惑也完全消除,称为相似三宝。无明被部分破除,契合真常,称为分真三宝。圆满成就菩提,觉悟法的自性,身体与佛土不二,理与事平等无别,称为究竟三宝。这四种含义,虽然深浅不同,从始至终,都归于自性。最后一种虽然了知自性,但并未废弃前三种。前三种虽然未达自性,又何曾离开自性而有其他设立。因此统称为自性三宝。这自性三宝,是整部经的本体,是众多法门的汇总,所有行为都归向它,无量功德都来庄严它,通过言说辩论来诠释它。如同父亲、君主、月亮、大海、天帝释,最为尊贵。因此称之为本体。这三种宝,即是一切法的根源。
若能深知此三寶義。於一切法。即為窮盡源底。更無餘蘊。故名為體。又體此三寶。即能徧達一切法門。更無少法出三寶外。無有少法之中。而不全具三寶體性故名為體。眾生迷此三寶體性。故非背而背。起惑造業。出生十界苦集顛倒。或著有漏。或著無漏。或著二邊。或著中道。總名慳貪。如彼餓鬼。聖人悟此三寶體性。故非順而順。修因尅果。出生半滿頓漸一切道滅。破惡業障。破見思障。破塵沙障。破無明障。總名法供。如彼目連。故以自性三寶為經體也。次觀心辨體者。只此眾生。現前一念知覺之性。非內非外。不在中間。非過非現。亦非未來。
如果能够深刻理解三宝的含义,对于一切法,就能彻底断尽烦恼之根源,不再有其他的烦恼,因此称之为体。同时,体悟这三宝,就能完全通达一切法门,没有任何法能超出三宝之外,也没有任��一个法中不完全具备三宝的体性,因此称之为体。众生因为迷失了这三宝的体性,所以本不应背离却背离了,生起迷惑,造作恶业,导致十界苦集和颠倒的产生。或者执着于有漏,或者执着于无漏,或者执着于二边,或者执着于中道,总称为悭贪。就像那些饿鬼一样。圣人悟到了这三宝的体性,所以本不应顺从而顺从,修行成就佛果,产生半满、顿渐的一切道灭,破除恶业障、见思障、尘沙障、无明障,总称为法供。就像摩诃目犍连一样。因此,以自性三宝作为经体。其次,观心辨体,就是指众生当前这一念的觉知本性,不属内也不属外,不在中间,不是过去也不是现在,也不是未来。
非青黃赤白。非長短方圓。豎無初後。橫絕邊涯。欲言其有。則毫無朕迹。欲言其無。則不可斷滅。本自離諸戲論。但因覿體自迷。雖久積沉迷。然終無減缺。是名佛寶。現前一切十界依正諸法。皆此介爾心中之所顯現。如彼夢中。所見諸法。終不離於夢心。現前諸法。亦復如是。雖妄謂在我心外。各各實有。而實非有。猶如夢未醒時。執夢為實。醒後尋覔。了不可得。如此心中所現十界。不離自心。名為法寶。心外無法。法外無心。一任顛倒昏迷。分能分所。究竟離心覔法。無分毫法相可得。離法覔心。亦無少許心相可得。即心是法。即法是心。本自和合。
不是青、黄、赤、白。不是长、短、方、圆。竖向没有先后,横向无边无际。想要说它存在,却找不到任何迹象。想要说它不存在,却又不能断定其灭绝。它本质上超越了所有无意义的议论。只是因为直接体验而自我迷失。虽然长久沉迷,但它本身并无减少或缺失。这被称为佛宝。眼前所有的十界依正诸法,都是从这极微弱的心念中显现出来的。就像梦中所见的一切法,终究离不开梦的心。眼前的诸法也是如此。虽然错误地认为它们存在于心外,各自实际存在,但实际上并非如此。就像在未醒来的梦中,执着梦境为真实,醒来后寻找,却发现一无所有。这样的心中所显现的十界,不离开自己的心,称为法宝。心外没有法,法外没有心。任由颠倒昏迷,区分主体和对象,终究离开心去寻找法,找不到丝毫的法相。离开法去寻找心,也找不到一点点心相。心即是法,法即是心。它们本质上是和合的。
不可乖異。名為僧寶。此介爾一念心中。圓具如此三寶體性。無欠無餘。猶如金剛不可壞滅。一念既爾。一切諸念。亦復如是。一切諸佛。依此得道。轉大法輪。入大涅槃。一切住持三寶。勝義三寶。別相三寶。一體三寶。繇此建立。故曰。一切眾生。即涅槃相。不復更滅。又曰。諸佛解脫。當於眾生心行中求。若能觀此介爾之心。則能具足一切佛法。故曰。諸佛正徧知海。從心想生。若不作此觀心辨體者。云何名為於念念中。常憶父母。而修孝慈耶。
不能相互背离,这就是僧宝。在这极微弱的一念心中,完整地具备了佛、法、僧三宝的本体和本性,没有任何欠缺和剩余,就像金刚石一样不可破坏和消灭。一个念头是这样,所有的念头也都是如此。所有的佛陀,都是依据这个得到觉悟,转动大法轮,进入大涅槃。所有维护佛法的三宝、深奥的三宝、各自独立表现的三宝、包含全部意义的三宝,都是从这里建立起来的。所以说,所有众生即是涅槃的相貌,不再有进一步的消灭。又说,佛陀的解脱应当在众生的心行中寻求。如果能够观察这极微弱的心,就能完全掌握所有的佛法。因此说,佛陀的正遍知海从心想中生出。如果不进行这样的观心辨体,怎能说是在每一个念头中常念父母,修行孝慈呢。
三就事明宗者。戒雖無量。以孝為宗。萬行雖多。以孝為首。所以釋迦曠劫。常修報恩之行。目連成道。即念乳哺之恩。當知非但成道之後。方念其親。實因報親因緣。方修聖道。如地藏菩薩。昔為婆羅門女。為度母故。發大悲心。生界未空。誓不先成佛道。諸佛菩薩。發心因緣。大率如此。申此孝義。即有二種。一世間孝。二出世孝。世間孝有三種。一能尊親。謂自成聖賢。亦能喻親於道。如大舜等。又繼志述事。如武周等。二不辱其親。如曾子啟手啟足等。三能養其親。如必有酒肉等。能尊親者。名為大孝。亦名達孝。亦名至孝。即是世間孝之極致。
从具体事例来阐明核心要旨。虽然戒律众多,但以孝为核心;虽然行为众多,以孝为首要。因此,释迦牟尼佛在漫长的岁月中,始终修行报恩的行为。目连在成道后,即刻思念起哺乳之恩。应当知道,不仅是成道之后才思念亲人,实际上是因为报答亲情的因缘,才修行圣道。如地藏菩萨,过去作为婆罗门女,为了救度母亲,发起大悲心,誓言在众生未得解脱前,自己不先成佛。所有佛菩萨发心的因缘,大多如此。阐述孝的含义,有两种:一是世间的孝,二是出世间的孝。世间的孝有三种:一能尊敬亲人,即自己成为圣贤,也能引导亲人走向正道,如大舜等人;二是继承志向、继续事业,如武周等人;三是能供养亲人,如确保有酒肉等。能尊敬亲人的,称为大孝,也称为达孝,也称为至孝,即是世间孝的极致。
然雖宗廟饗之。子孫保之。不能使其親。出輪廻苦。證常住樂。聖人設教。曲隨物情。楊葉止啼。為出世孝作弄引耳。出世孝復有二義。一直明孝道。二以慈成孝。直明孝道者。即有四種。一盡心供養。二誘令修善。三勸令捨惡。四令證道果。盡心供養者。如五分律云。若人百年之中。右肩擔父。左肩擔母。極世珍奇衣食供養。猶不能報須臾之恩。從今聽諸比丘。盡心盡壽。供養父母。若不供養。得重罪也。誘令修善者。如佛說孝子經云。若不能以三尊之至。化其親者。雖盡孝養。猶為不孝。能令二親。去惡為善。奉持五戒。執三自歸。朝奉而暮終者。是報重恩。
毗尼母經云。父母若貧。先與受歸戒已。然後施與。又自修善行。亦名為孝。如罵意經云。人持戒。乃孝順報父母恩耳。何以故。不殺萬物得長生。不盜物皆富。不婬不亂。不欺皆信。不飲酒皆淨。父母有時墮是中。便安隱也。勸令捨惡者。如孝子經云。若親頑闇。不奉三尊。兇虐殘戾等。子當極諫。以啟悟之。若猶未悟。即為開化。牽臂引類。示王者之牢獄。諸囚之刑戮。若復未移。悲泣啼號。絕不飲食。親雖不明。必懼子死。當強忍伏。心崇正道。儒禮亦云。父母有過。三諫而不聽。則號泣而隨之也。令證道果者。如淨藏淨眼之於妙莊嚴王。
釋迦世尊之於淨飯父王。乃摩耶夫人等。此四種孝。即順四悉檀意。初之一種。同於世間。第三能養。令父母得歡喜益。但世間孝養。多事殺生。重結怨業。出世孝養。清淨無過。是為異也。修善捨惡。同於世間第一大孝。令父母得生善滅惡二益。若自修善行。亦名為孝。即同世間第二不辱其親。但儒明不辱。止據現生。佛戒功能。濟度累劫。是為異也。令證道果。世間所無。能令父母。得入理益。前三為權。此一為實。就入理中。更約生滅無生無量無作。科簡權實。義多無盡。今經約迹。一往屬權。約教約理。定須歸實。未有如斯哀請。救出苦輪。
而猶終滯人天偽果者也。次明以慈成孝者。復為三。一生緣慈。二法緣慈。三無緣慈。生緣慈者。觀一切眾生。如父母想。故梵網云。一切男子是我父。一切女人是我母。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。作此觀時。怨親平等。於七種境中。次第與三品樂。以此調伏瞋惱慳嫉。乃至證得慈心三昧。凡與我有緣者。皆能為其拔苦與樂。父母恩最重。故與拔最在先也。法緣慈者。觀一切法。皆從緣生。故梵網云。一切地水。是我先身。一切火風。是我本體。眾生惟是四大合成。無我無人。無壽無命。既四大無二。故慈心所緣亦無有二。作此觀時。怨親一相。
乃至證得慈心三昧與拔之力。較前更勝也。無緣慈者。了知心佛眾生。三無差別。法界一相。真實平等。不住法相及眾生相。觀菩提即煩惱。涅槃即生死。起無作誓。欲拔性德之苦。觀煩惱即菩提。生死即涅槃。起無作誓。欲與性德之樂。此慈即悲。此悲即慈。稱性圓修。熏成三昧。隨法界眾生。有可化機宜。關於同體法性者。無謀無慮。任運應之。如此大慈。不可思議。普門示現。神力無邊。塵剎含靈。無不徧度。生我重德。甯不超昇也。此三種慈。生緣乃三乘之所共修。但二乘本無利他宏誓。故為力微。菩薩修之。力用廣大。次法緣慈。二乘亦能少分修習。
正是菩薩所修。三無緣慈。則中道佛法。不共二乘。今就目連釋者須約本迹。本則諸大聲聞。皆法身示現。久修久證無緣大慈。迹則示同小果。僅成生緣慈力。故佛簡云。非汝一人力所奈何。眾聖之道。具三種慈。故云。當須十方眾僧之力也。何故約三慈成孝。以經中云。常以孝慈。憶所生父母。當知不修慈力。莫成孝道。儒者亦云。無故而傷一昆蟲。非孝也。無故而損一草木。非孝也。況佛道乎。又慈即是順。順法性故。順即是孝。孝即是一切佛法宗要。欲孝父母。須順三寶。欲孝順三寶。須修孝慈。報父母恩。又三寶即是父母。如罵意經云。佛為父。
法為母等。又父母亦即是三寶。如云。有二活佛。在汝家中。謂父與母。故梵網云。孝順父母師僧三寶。孝順至道之法。今經以孝慈為宗也。次觀心明宗者。現前一念。三寶具足。隨順觀察。名之為孝。一名法供。迷惑流浪。名之為逆。亦名罪根。一念與觀慧相應。則十界俱悟。何況父母。一念與法性相背。則十界俱迷。又何止父母。又悟則智度母。方便父。同得解脫。迷則無明父。貪愛母。同歸苦輪。如此觀心。是念念中。常修孝慈也。
四就事明用者。拔苦與樂。以為力用。拔餓鬼苦。與生天樂。此則就近略明耳。實則拔生死苦。與涅槃樂。拔滯寂苦。與遊戲神通樂。拔二邊苦。與中道樂。生方便土。名為淨天。生果報土。名為義天。生寂光土。名天中天。大涅槃天。如此與拔。方是今經之大力用也。次觀心明用者。但觀現前一念。具足三寶體性。則能圓拔自性十界苦集。圓與自性十界道滅也。
五就事判教相者。此是大乘方等教攝。二藏名義。菩薩藏收。舊云。屬人天乘。在小乘藏。但泥得脫餓鬼。入天華光之文耳。小乘藏中。安得明十地大人。權現比丘等事耶。或曰。目連始得六通。正在十二年內時。本阿含教。奚方等。答曰。汝但知別五時。不知有通五時也。須約義理。定其部味。方無過耳。次觀心教相者。心具諸乘。心即是教。心名大乘。無不運載。一念觀成。轉教餘念諸心心所。是名觀心教相也。若不就事解釋。不知如來教道所關。若不觀心解釋。不能一切時中。常修法供。經云。應念念中。常憶父母等。是教令觀心。又云。年年七月十五日。為作盂蘭盆。是教修事供。又云。一切佛弟子。當奉持是法。是雙勸受持。良以眾生。無始至今。既各有迷事迷理二種無明。各具惡業煩惱二種重障。故須事理並修。方能究竟拔苦與樂。願佛弟子。思之修之。
○入文為三。初序分。二正宗分。三流通分。初序分二。初通序。二別序。今初。
聞如是。一時佛在舍衛國。祗樹給孤獨園。
通序。亦名證信序。一切經首。同安此語。故名通序。以此六種成就。證是佛說。令物生信。故名證信序。聞如是。或云。如是我聞。西域多用倒文。譯人各隨其便。實無異義也。聞者。阿難親從佛聞。順世流布。稱假名我。順無我法。則但稱聞。義亦無在也。不異名如。無非曰是。機感相叩。法席周圓。曰一時。一切智人。覺行圓滿。曰佛。以四種住。應迹人間。示同起居。曰在。四種住者。天住梵住聖住佛住。天住者。施戒善心。六天之因。梵住者。慈悲喜捨。色無色界之因。聖住者。三解脫門。三乘聖果之因。佛住者首楞嚴定。力無畏不共等。
佛自受用之法。天住梵住。以應凡夫。聖住應漸機。佛住應頓機。佛為能住人。四為所住法。又四為能住法。國城園林。為所住處也。舍衛者。西域大國之名。此翻聞物。亦翻豐德。祗樹給孤獨園者。本是祗陀太子之園。須達多長者。側布金錢買之。餘有少地未布。太子即發心。以此奉施。故雙標二人名也。須達多。好行惠施。拯濟孤獨。時人號之為給孤獨。以事詣王舍城。初聞佛名。身毛為豎。思惟不寐。昏夜大明。發心往見。巨關自闢。聞法證果。請佛化度舍衛國人。故布金買園。造僧伽藍也。是中聞字。即聞成就。如是。即信成就。一時。即時成就。佛。即主成就。舍衛祗園。即處成就。不列眾成就者。但知文略。准後文云。四輩弟子。歡喜奉行。當知必有同聞眾也。又聞約四義。乃至處論四土。又觀心明聞等。茲不具出。可以意得。
△二別序。亦名發起序。經經各自不同。故名別序。以此因緣。啟發聖教。故名發起。文分為六。初目連道滿。
大目犍連。始得六通。
尊者。名尼拘律陀。乃西域樹名。父母禱此樹而得生。因以為名。大者梵語。摩訶。此翻大多勝。天王大人所敬。故言大。徧解內外經書。故言多。超出九十五種外道。故言勝。今略稱大。攝於多勝也。目犍連。此翻采菽氏。尊者之姓。此姓尊貴。故人多以姓稱之。十大弟子中。神通第一。言六通者。一天眼。二天耳。三他心。四宿命。五神足。六漏盡。天眼徹見障內外色。天耳具聞人非人聲。他心了知眾心差別。宿命憶識往昔劫事。神足示現種種變化。漏盡實知苦集滅道。六皆稱神通者。神名天心。通名慧性。天然之慧。照徹無礙也。言始得者。六通之性。
雖皆本具。迷不現前。須假修顯。今尊者與舍利弗。初聞因緣深義。頓破見惑。證須陀洹。尋來見佛。善來得戒。即如先所見。重復觀察。便於有漏心。得解脫無漏。解脫智生。先所未得而今得之。故名始得。即是依於性共緣三種四念處力。發起慧俱無疑三種解脫果證。故六通力。超過其餘一切聲聞也。六通之性。皆本具者。如昔有人。專精讀書。不覺日暮。直至黃昏。朗然閱誦。他人從戶外入。語云。天已昏黑。如何暗中。猶讀誦耶。彼聞此語。分別心生。即昏無所見。當知天眼之性。人皆本具。妄想分別。致令不現前。耳又如有人患聰。聞牀下蟻行。
謂是車馬戰鬬。即天耳性具。迷失慧性。反以為病。父母於幼子。雖未能言。體知其意。即他心性具。昨日已去。今猶憶知。以近例遠。定可還憶。即宿命性具。李廣射石而沒羽。葛女投冶而作金。舉鐵鉢而非重。生心即復不勝。忘香盒於殿中。再往始知固扃。即神足性具。嘔髑髏之清泉。不堪再飲。聞索債之鬼語。豈更思兒。即無漏性具。但繇積迷不返。埋沒性靈。致使見不超色。聞不越聲。亦以不達性德。紆曲修持。致使神通。成多差別。天龍神鬼。報得五通。境狹用短。凡夫外道。修得五通。亦無勝用。既未漏盡。禪退通亡。慧解脫人。但盡諸漏。
五用不彰。俱解脫人。六通乃具。乃至方便道中。猶存作意。無記化化。始屬真因。然雖邪正攸分。小大區別。總承性德威神之力。若非性具。修豈得成。昧性而修。為邪為小。如盲人不見日輪。亦蒙其照。達修在性。為正為大。如人有目。日光明照。見種種色。今目犍連。所得六通。迹同權小。本實難思。有經說言。目連入八千三昧。能知八千世界中事。乃至震動八千世界。舍利弗入一萬三昧。迦葉能入一萬二千三昧。除二人外。餘大聲聞。皆不及目連。十地菩薩。則展轉倍勝。不可思議。無非性具之德。故稱性修之。妙用斯大耳。
△二知恩欲酬。
欲度父母。報乳哺之恩。
父生母鞠。恩重無量。取要而言。且云乳哺。不念報恩。便非人類。不令度脫。非真報恩。然始雖念念知恩。欲報無力。今已得道。必須先度其親。
△三攀慕徧尋。
即以道眼。觀視世間。
聖果初成。即觀父母所生之處。酬本願而急先務也。天眼從證道得。故名道眼。世間者。三界為器世間。六道四生。為眾生世間也。
△四得見所在。
見其亡母。生餓鬼中。不見飲食。皮骨連立。
觀視世間。非但尋母。而父已受樂。故不須述。母生餓鬼。苦切倒懸。救濟良法。因斯發起。餓鬼是異熟果。酬於引業。不見飲食等。是等流果。酬於滿業。以鬼趣雖同。受報有別。或無財。或少財。或有財。三種各三。種成九種。今目連母。積慳貪之重業。招無財之劇報。皮骨連立。自取其殃。孝子慈親。豈能相代。果報之徵。猶如影響。惟心所造。事不由他。
△五悲哀往救。
目連悲哀。即以鉢盛飯。往餉其母。
悲哀者。所謂感傷徹於骨髓。號呌動於天地也。母既不見飲食。故先以鉢飯往餉。救饑渴之極苦。
△六惡習難轉。
母得鉢飯。便以左手障鉢。右手揣食。食未入口。化成火炭。遂不得食。
本以慳貪。墮茲劇苦。習性難革。終不迴心。障鉢恐餘鬼之侵奪。揣食圖一身之飽足。誰知萬法惟心。業力甚大。美食頓成火炭。倘其時。能發慈悲平等之心。念同類苦。不忍獨[(歹*又)/食]。必當甘露充溢。自他俱脫苦輪。奈何惡因不除。惡報斯劇。雖神通大孝。亦無如之何矣。
○二正宗分三。初目連悲泣陳情。二如來廣示法要。三當機獲益脫苦。今初。
目連大呌。悲號涕泣。馳還白佛。具陳如此。
目連稱為神通第一。可以化刀杖為天華。翻大地而取地肥。震動世界。迴轉日月。皆不為難。今盡其神力孝思。竟無救於母難。所以大呌悲哀。急馳白佛。此則已無彈斥而作弄引。故知是大乘教門。
△二如來廣示法要二。初簡示。二正示。初簡示又五。初彰母罪深。
佛言汝母。罪根深結。
身口所起惡業名罪。意地造業之本名根。長時積集名深。習性堅固。未易改革名結。如左手障鉢。右手揣食。即其徵也。
△二明子力弱。
非汝一人。力所奈何。
聲聞之人。但得心自在。未得法自在。故其神力。不能挽母定業。此正密寓彈斥之意也。
△三斥邪無用。
汝雖孝順。聲動天地。天神地祗。邪魔外道。道士四天王神。亦不能奈何。
未入正位。總名為邪。雖併合三界中。一切神通之力。猶不及目連一人之力。今先簡目連。次簡天神等者。一往約多少簡之。正欲顯眾僧之力大也。
△四顯正有能。
當須十方眾僧威神之力。乃得解脫。
十方。則不同目連之惟一人。眾僧。則不同天神等之非聖侶。所以威神。不可思議。能令深結之罪根。從此可解脫也。僧者梵語。具云僧伽。此翻和合眾。和合有二義。一者理合。謂同證擇滅無為。二者事和。謂戒和同修。見和同解。利和同均。身和同住。口和無諍。意和同悅。四人乃至無數。名之為僧。今言眾僧。即是華梵合舉。亦是以眾表數。以僧表德也。具理事二和。名真實僧。但具事和。名清淨僧。真實僧寶。能令勝義正法。久住不滅。清淨僧寶。能令世俗世法。久住不滅。故律藏云。下至有五人持律者。和合同住在世間。是名正法不滅。當知佛滅度後。
佛法命脉。全寄於僧。供僧即為普供三寶。所以威神特尊也。又略由四義。當須眾僧。一者佛法聖眾。舉世樂聞故。二者依戒修持。堪為福田。生物善故。三者正治餓鬼慳業。普供十方。轉惡習故。四者佛法。由僧建立。最可顯於一體三寶。又十方同聚凡聖交參。最可顯於同體法性故。
△五許以救方。
吾今當說救濟之法。令一切難。皆離憂苦。
已知僧有威神。未審如何感格。故須說上合之法。以成悲仰。則感應道交。方獲濟度。一切者。約人則徧利塵沙。不獨目連之母。約法則永拔二死。不但餓鬼之殃。憂苦者。意受名憂。身受名苦。懼於後果名憂。嬰於現報名苦。濟拔無術名憂。痛若切膚名苦。法門一唱。當使皆得遠離。
△二正示二。初教孝子獻供之法。二教眾僧受供之儀。初教孝子獻供之法又五。一定勝時。
佛告目連。十方眾僧。七月十五日。僧自恣時。
七月十五者。前三月夏安居。從四月十六受。今九旬期滿。將事遊行。故眾僧和合。同受自恣。言自恣者。梵語鉢剌婆剌拏。譯為隨意。即是隨他。於三事之中。任意舉發。說罪除愆之義。舊云自恣。乃義翻耳。其辭曰。大德眾僧。今日自恣。我某甲比丘亦自恣。若見聞疑罪。大德長老哀愍故語我。我若見罪。當如法懺悔。各各次第如此三說。受自恣已。名為安居事訖。從此各任東西。今此日中。乃大眾和合。互相勉勵。遵崇道業。改過遷善之日。故名勝時。
△二發勝意。
當為七世父母。及現在父母厄難中者。
所為之人。不止一生。厄難之苦。通於存歿。發心等濟。故名勝意。然七世之言。且就凡夫心量羸劣。略言之耳。若深信勝田。廣修勝供。發於增上最勝之心。當知塵點劫前。生身父母。六親眷屬。皆可同出苦輪。方名一切難。皆離憂苦也。
△三設勝供。
具飯。百味五果。汲灌盆器。香油錠燭。牀敷臥具。盡世甘美。以著盆中。供養十方大德眾僧。
具飯二字。總標設供也。百味。極言其味之多。謂飯餅[麩-夫+少]酥酪醍醐等。五果。謂根莖葉華果。汲灌盆器。謂澡手洗足沐浴之具。皆須清淨。香可焚熏。油可塗足。錠即燈也。有足曰錠。無足曰鐙。鐙與燈同。故然燈佛。或翻為錠光佛。以義同故。盡世甘美。以著盆中者。重申奉盆設供之意。甘美。止是百味五果。言盡世者。富則羅天下之珍奇。貧乃竭一人之力量。惟誠惟懇。
無惜無慳。盆者。即種種如法清淨碗鉢。或百或千。乃至無數。羅列供養。總名為盆。是所謂盂蘭盆也。於四事中。略不言醫藥。於五塵中。略不言音樂。及散名華。准寄歸傳。亦應有之。供養十方大德眾僧者。教以運想之方。法界無遮。微塵不隔。清淨海眾。咸集此中。現前供具。徧同塵剎。無礙莊嚴。重重無盡。具如香華觀想偈文。應細知之。
△四讚勝田。
當此之日。一切聖眾。或在山間禪定。或得四道果。或在樹下經行。或六通自在。教化聲聞緣覺。或十地菩薩大人。權現比丘。在大眾中。皆同一心。受鉢和羅飯。具清淨戒聖眾之道。其德汪洋。
當此之日者。正明七月十五。上善聚會之勝時也。一切聖眾。德本汪洋。但此日之前。各自安居。此日之後。遊行無定。惟茲嘉會。海會雲集。倍覺殊勝也。山間樹下。略舉其所依。足顯頭陀勝處。禪定經行。略明其修相。足顯精進勝功。得四道果者。斷分別煩惱。證須陀洹。名見道。斷欲界俱生煩惱六品。證斯陀含。更斷下三品盡。證阿那含。名修道。斷色無色界。七十二品俱生煩惱皆盡。證阿羅漢。名無學道。自利成就也。六通自在。教化聲聞緣覺者。統理大眾。教其弟子。修行四諦十二因緣觀。依聲聞乘緣覺乘而得出離。利他成就也。十地菩薩大人者。
歡喜地乃至法雲地。分證法身。破無明。得中道。應本同流九界。廣度眾生。雖六道四生。無不示現。以比丘是住持僧寶。關係佛法。每權現之。如地藏菩薩。以聲聞像。入大集會。世尊廣歎功德勝利。超過一切諸大菩薩。不可稱計。既讚歎已。說十輪經。遺誡末世。不得於出家人。輕賤毀辱。以剃髮染衣。即是聖賢幢相。雖破戒乃至無戒。捨身決墮地獄。猶為人天福田。況復具戒。況復證果。故菩薩大人。為護正法。往往示作比丘。混入庸侶。逆順縱橫。隨機設化。俾增上慢人。及無信之輩。了知聖凡難測。不敢以牛羊眼。觀視出家弟子。而取重愆。以此方便。
令僧寶種性不斷。佛法賴以久存也。在大眾中者。通指山間樹下之賢。禪定經行之侶。自利利他之士。若權若實之儔。總集於自恣大會之中也。皆同一心。受鉢和羅飯者。憐愍施主。無著無貪。美食惡食。不生增減。故名一心。梵語鉢和羅。自誓經言鉢和蘭。祗是梵音輕重。此翻自恣食。謂七月十五日。設食供佛及僧。名鉢和羅飯。即前文所列勝供也。具清淨戒等者。結讚勝田之相。聖眾雖權實不等。總以戒為其體。佛滅度後。以戒為師。依戒而住。禪定經行。四果六通。固自因戒生定。因定發慧。內秘菩薩。外現聲聞。尤必執持禁戒。嚴護威儀。倘戒不清淨。名曰無慚。受此信心勝供。不啻銅汁鐵丸。若戒根清淨。雖未證果。亦稱聖眾。以登壇時所得。如法清淨律儀。即是無漏戒身。直至成道。無別體故。如此聖德。如雲普集。誰能測其涯涘哉。
△五護勝益。
其有供養此等自恣僧者。現世父母。六親眷屬。得出三塗之苦。應時解脫。衣食自然。若父母現在者。福樂百年。若七世父母。生天自在化生。入天華光。
勝益者。與拔兩益。出三塗。得解脫。拔苦益也。衣食自然。福樂百年。入天華光。與樂益也。現世。謂現生。對下文七世而言。六親。謂父母兄弟姊妹。又父黨六親。謂伯叔兄弟子孫。母黨六親。謂姑姨姊妹女孫。眷屬。謂夫妻婢妾。及一切表裏姻戚等。衣食自然。略舉人天樂事。若充其致。則有慚愧衣。如來衣。禪悅法喜食。第一義食。皆悉自然。自在化生者。諸天不由胞胎故。若充其致。則三種意生身。皆悉自在。入天華光者。妙華光明。諸天快樂之相。若充其致。則萬行為華。般若為光。第一義為天。三德秘藏。以為安宅。是名入天華光。據此一文。不惟度於父母。并及六親眷屬。不惟拔濟餓鬼。悉使永離三塗。不惟薦度亡人。亦能利益現在。功德宏深。不可思議。故曰。令一切難皆離憂苦。
△二教眾僧受供之儀。
時佛勅十方眾僧。皆先為施主家呪願。願七世父母。行禪定意。然後受食。初受食時。先安在佛前。塔寺中佛前。眾僧呪願竟。便自受食。
施主設供。本為父母。故將受食。先須呪願。并行禪定。呪願者。願其父母。離苦得樂。今文略也。行禪定意者。攝心觀想。凝慮澄神。令呪願成就也。佛前者。隨是何等佛像。塔寺中佛前者。浮圖及殿堂中佛像。供佛然後及僧。加以呪願禪定。三寶具足。令施福圓滿也。
△三當機獲益脫苦又二。初孝子獲法喜益。脫憂愁苦。
時目連比丘。及大菩薩眾。皆大歡喜。目連悲啼泣聲。釋然除滅。
法喜之益。大眾同欣。以各懷報恩之心故。憂愁之苦。目連頓釋。以慈母必能度脫故。
△二慈母獲濟度益。脫果報苦。
時目連母。即於是日。得脫一劫餓鬼之苦。
積罪重殃。壽同造化。法音方演。果報消亡。亦如韋提。創聞十六觀門。頓悟無生法忍。慈母既脫苦輪。孝子仍修勝供。增上與樂。於理何妨。舊云。應至七月十五。供自恣僧。母方脫苦。恐為未達。只據今文。益顯法門之勝。
○三流通分三。初申請。二讚答。三奉行。今初。
目連復白佛言。弟子所生母。得蒙三寶功德之力。眾僧威神之力故。若未來世。一切佛弟子。亦應奉盂蘭盆。救度現在父母。乃至七世父母。可為爾不。
君子愛其親。以及人之親。況出世大孝乎。前以母嬰重苦。痛切肝腸。馳告如來。且求悲救。今母蒙解脫。為眾重咨。既云。得蒙三寶之力。又云。眾僧威神之力者。雖稱三寶。已攝僧伽。為顯僧寶所存。佛法收寄。故別表之也。
△二讚答又二。初讚許。二正答。今初。
佛言。大善快問。我正欲說。汝今復問。
下契群機故大善。上契聖心故稱快。正欲說而復問。正所謂快問也。
△二正答又四。一教起行。
善男子。若比丘比丘尼。國王太子。大臣宰相。三公百官。萬民庶人。行慈孝者。皆應先為所生現在父母。過去七世父母。於七月十五日。佛歡喜日。僧自恣日。以百味飯食。安盂蘭盆中。施十方自恣僧。
無論出家在家。富貴貧賤。各有生身重恩。安得不修孝慈之行。不修孝慈。不但非佛弟子。亦復非人類也。皆應先為者。不必父母去世。然後為之。佛歡喜日者。如來應世。本為度生。今自恣日。眾僧如法相教相諫。展轉相成。能令正法久住。又檀越。得因此修供作福。廣行孝慈。暢佛本懷。故名佛歡喜日也。
△二教發願。
願使現在父母。壽命百年無病。無一切苦惱之患。乃至七世父母。離餓鬼苦。生人天中。福樂無極。
一切行門。願為前導。既修勝供。須以勝願期之。自得存亡均利。充七世以及塵劫。是在修願行者。自拓其心量也。
△三教常作。
是佛弟子。修孝順者。應念念中。常憶父母。乃至七世父母。年年七月十五日。常以孝慈。憶所生父母。為作盂蘭盆。施佛及僧。以報父母。長養慈愛之恩。
念念常憶父母等。正是教修孝慈。孝慈之道。正是觀心。若不以心觀為法供者。徒存空想。縱令晝夜悲號。究竟何益。若漠然忘念。則非佛弟子。忤逆不孝。進退推之。必須約觀心。釋此文義也。觀心之義。具如元文。年年七月十五等。教修事供。不得執理而廢事。又不得一年修供之後。遂謂父母已度。不復更修。須知父母。恩重無極。須是念念觀理。年年舉事。未度脫者。令得度脫。已度脫者。令增勝樂。方名孝子。始是報恩。
△四勸受持。
若一切佛弟子。應當奉持是法。
信受名奉。專念名持。即是雙勸。修於事理二供也。應當者。誡勗之辭。若不奉持。非佛弟子。以應反顯不應。不應即是律中罪名。舊所謂制令必行。不行即是違制。亦可屬律。藏者是也。即經是律。益顯其為大乘矣。
△三奉行。
時目連比丘。四輩弟子。歡喜奉行。
四輩。即四眾。一發起眾。二當機眾。三影響眾。四結緣眾。歡喜者。三義故喜。一能說人清淨。二所說法清淨。三所得利益清淨。今文利益。雖不明於果證。而圓音一唱。密益何窮。如初為提。謂說三歸五戒。便有無量諸天。發大道心。無量諸天。得無生忍。況今殊勝法門。方彈訶於六通聖果。豈僅僅為人天淺津。經文自略。義必有秘密不定二種深益也。
佛說盂蘭盆經新疏(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