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(第1卷-第3卷)
清 來舟集3卷CBETA X0367大于一万字 27 h 白话文由 GPT-4 翻译
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卷第五
清神京外栴檀寺沙門 來舟 註
△二既出家已請佛說法。
智光長者等。既決志出家。佛命彌勒文殊分領剃度。既剃度已。復請世尊說出家功德。及樂遠離行。亦入道之當然。故有此品。科分為二。一智光請問無垢行業二。一品題。
無垢性品第四
夫萬法唯心。當體本淨。葢因橫生妄念。逐境攀緣。情垢於性。惑迷於真。是以因果招感。汩沒生死。若不遇聖師。不聞正法。將欲復乎本元無垢之體者不亦難乎。今智光請佛說樂遠離行。佛令安住四無垢性。所謂衣服臥具。飲食湯藥。隨有所得。粗細稱心。遠離貪求是無垢性。然貪求即俱生思惑。而思惑既離。無明垂盡。一性澄清。當體無垢。依義命題。故名無垢性品。
△二經文二。一經家序儀。
爾時智光及諸長者。既出家已。齊整法服。五輪著地。禮如來足。合掌恭敬。白佛言。
出家有二種。一則剃除鬚髮。而被法服。受佛禁戒。未及斷惑者。名出世俗家。若見思惑盡。超離生死。證涅槃果。名出三界家。今智光且約世俗名之。法服即袈裟。齊整即端莊。如此方衣冠之國。若陋褻尚不能會親友。何況見至尊乎。今智光等。既被法服。不敢陋褻。故曰齊整。然衣正於外。必誠存於心也。五輪者。即一首四肢。皆至於地。如泰山崩。故云著地。以自己至尊頭頂。禮佛卑下兩足。故云禮足。合掌者。是禮足已畢平身之時。兩掌相合。為歸依之表。以上皆身業之誠。恭敬者。如臣見君。焉敢肆慢。敬發於心。屬意業之誠。白言請法。即口業之誠。葢三業虔 誠。弟子見師之常軌也。
△二當機正請三。一述聞前法披剃。
世尊。我等從佛聞所未聞。在家所有種種過失。發菩提心。厭離世間。剃除鬚髮。而作比丘。
聞所未聞者。上聞字。是長者等從耳根發識。聽聞之聞。約耳說。下聞字。即佛所說旨趣。約法說。佛以九喻例之。其言之鏗鏘。義之爽快。誠向日之所未聞。今始聞之也。發心者。疑消志決。定願成佛之心曰菩提心。世間者含三界因果。厭者憎惡也。離者不欲住而欲出之也。因聞佛說在家過失。深為憎惡。情願解脫。所以剃除等。比丘義翻乞士。謂上從諸佛乞求妙法以資慧命。下從檀越乞化飲食資養色身。具此二義。故云乞士。五不翻中。此為佛弟子。尊重不翻也。
△二泛問樂遠離行。
惟願如來應正等覺。為我等類。及諸眾生。演說出家殊勝功德。令得聞者。發清淨心。樂遠離行。不斷佛種。
惟願者。懇祈之辭。如來即十號之首。應即應供。正等覺即正徧知。而不言正徧知言正等覺者。葢譯人用意不同。此言佛覺中道。謂正位理中。本無增減故云等。即平等也。略稱三號。義兼十號。總為稱佛。名含聖德也。為我等類者。舉眾請法。顯其不獨為己。實有公物之心也。演說下正請。意謂前聞九喻。顯出家之勝。既有功德。欲求增廣故云演說。清淨心等有二義。一者不染世間妻子恩愛。亦不為名利所污。出塵之行曰遠離。樂者志之所欲也。葢好樂遠離塵世之行法。為沙門之正行也。良以塵世既離。一心不染即無垢性。然既得出塵之要。轉相繼述。故云不斷佛種。此乃浮淺說。二者既發菩提心。則正念真如。雙空二執。達萬法唯心。不落空見。理事融通。浩然無際。所謂塵消覺淨。即真遠離行。一道恒然。便是佛種不斷也。
△三詳問住修三事。
世尊大恩。無緣慈悲。憐愍眾生如羅睺羅。出家菩薩。應云何住。云何修習無垢之業。云何調伏有漏之心。
有緣行慈度之則易。乃佛之常事不為大恩。以無緣慈悲方為大恩也。緣有二種。一者世法。以連繫為緣。即世俗父子及六親等。有恩愛牽連。凡有苦難。於己連心。不得不救。是為世俗有緣。假若陌路之人。受諸苦難。於己無干者。縱仁人見而愍之。亦未嘗實救。是為無緣。然世俗必救有緣者。乃世間常情恩愛。理之當然也。二者佛法。以感應為緣。如世間善人。知有三寶。若有苦難。歸依持念。誠心敬禮。此為能感之緣。聖人隨感而應。或現身。或冥救。令其脫苦。此為有緣之慈。無緣者。即世間庸愚之類。不信三寶。不敬聖賢。不識罪福因果者。是於佛無緣。
而佛見此類。偏憐其愚。愍而救之。為無緣慈。是為大恩大慈悲也。憐愍下。正讚如來大恩大慈。能救無緣之眾。如同有緣之子。故云如羅睺羅。羅睺者。即佛在家之生子也。以上是智光等感佛真慈大恩也。出家下請法。謂既能出家。理宜修道。故以三事問之。一謂住者。即用心所依之處。安住不離之謂。知其必有。不知其則。故曰應云何住。二修習者。即依教奉行之謂。以操持為修。漸進為習。三調伏者。即調理制伏。乃斷惑之別稱。有漏心者。即妄想我執。以執我造業。漏落生死。今欲調伏不知其要。故問云何。葢安住則有所依託。修習則必加奉行。調伏則決志斷惑。然修證大義。全在於斯歟。
△二如來誡許逐一分別三。一稱歎。
爾時世尊。讚歎智光諸比丘等。善哉善哉。是真佛子。能為未來一切眾生。問於如來如是此事。如是如是。如汝所說。如來世尊。憐愍眾生。平等無二猶如一子。
佛讚者。重其言而發起教。合乎佛心也。真佛子者。如身雖出家。心不染道。非佛弟子。今智光等。方纔出家。便問修證。能繼佛志。是為真子。如是此事者。即前三問。如是如是者。問之當也。如汝所說者。印其讚佛大恩。及無緣慈悲之語也。憐愍下。佛觀眾生皆具佛性。有佛性者皆得成佛。故以佛性平等猶如一子。印前如羅睺羅之語也。
△二誡許。
汝今諦聽。善思念之。吾當為汝分別演說。
專聞曰諦聽。參究曰善思。銘刻不忘曰念之。誡其勿得荒唐草草。吾當下許說。
△三正說三。一牒標三事。
出家菩薩如是住。如是修行無垢之業。如是調伏有漏之心。
應知此語。具理事二義。理者惟如為是。如即真如之理。是即印證之謂。依真如理安住其心。惟此為是。故曰如是住。次句。亦依真如理中起修。乃依理起修。全修即理。即無垢之業。再次句。亦依真如調伏有漏之心。應念化為無上知覺也。事者且作標住。釋在後文。然非事不能起行。非理不能達真。須理事兼修。可以即凡成聖。
△二當機願聞。
唯然世尊願樂欲聞。
△三廣說諸觀三。一如來廣說三。一說應住二。一標住體。
爾時佛告智光比丘。出家菩薩住如是心。常作是觀。
末二句理事雙標。如前所解。
△二明住法六。一三世因果觀。
我得人身。諸根具足。從何處沒。來生此間。我於三界中。當生何界。於四大洲。復生何處。六道之中。受生何道。以何因緣。得離父母。妻子眷屬。出家修道。免八難身。
此觀為繫縛散心。收攝雜念之關要也。我得下。令專心究察。我今現得人身。且諸根具足。父母未生前。我之諸根從何處殞歿。來生此間。此謂從前生至今生之觀也。我於下。又作自今生至來生。當生何界。以上竪觀三世也。下橫觀方所。四大洲。即須彌四面。東西南北之四洲也。六道可知。以何下。又觀現世出家因緣也。八難身者。
△二三劫遇佛觀。
莊嚴劫中。過去千佛皆已涅槃。星宿劫中。未來千佛未出於世。賢劫之中。現在千佛。幾佛如來出現於世。化緣將盡入般涅槃。幾佛世尊未出於世。是諸眾生根緣未熟。未聞正法。復於何時。當來彌勒從兜率天下生人間。現成佛道。
三種劫名未見解釋。今略明大義。再俟參考。莊謂莊重。嚴謂端嚴。謂千佛繼化。正法當行。一切聖凡皆具道德。互相隆重曰莊。相好威重曰嚴。劫即時分。以聖凡有德。而劫依德顯。故曰莊嚴。其佛華光佛為首。(此過去古佛。非身子所成之佛) 至毗舍浮佛。數滿一千。既云過去。故曰涅槃。星宿者。借喻為名。謂千佛繼化。尊賢者眾。如群星列宿。不可計紀其數。故以星宿名時也。其佛以日光為首。至須彌相。亦數滿一千。
既云未來。故云未出於世。賢劫者。依人立名。賢者良也。善也。以千佛繼化。引眾導迷。令人知三寶。識因果。明罪福。分賢愚。正風化。而欽遵佛化。賢善者眾。劫以賢彰。故曰賢劫。其佛以拘留孫佛為首。終至樓至。數滿一千。非過非未。故云現在。幾佛下。又令定中觀察。以拘留孫佛。俱那含摩尼佛。迦葉佛。化緣已盡。入般涅槃。(即斂跡歸真也) 釋迦牟尼佛。雖未入滅。亦化緣將盡。將者不遠也。未出世者。彌勒。師子。乃至樓至。
皆未出世也。以上教與定中觀佛。專心住此。向下又別觀眾生。是諸者。指現前同出家者言。根即善根。緣即因緣。未熟者。謂過去千佛已滅。我等未見。未來千佛未出。我等不見。雖現在賢劫中。唯見釋尊。其餘已滅。及未出。皆未能見。是我等善根因緣尚未曾熟。既不能見佛。又奚能聞法哉。令其心生慚愧也。復於下。謂釋尊滅後。復於何時。得見彌勒下生成佛哉。以之心生渴仰。戀慕於佛。自然雜念頓息。正念純熟。即心之住處也。
△三忖己慚愧觀。
於我身中。有何善業。戒定慧學。當有何德。過去諸佛皆已不遇。當來世尊得見不耶。我今現在諸凡夫地。三業煩惱何罪為重。一生已來造何罪業。於何佛所曾種善根。
此忖度自己在家。有多種過失。今既出家。身為比丘。著佛袈裟。雖受佛戒。未及相應。於我身中有何善業。然善業即戒定慧三無漏學。我於三學之中。戒體未純。定未澄凝。慧光未發。是以觀察自慚。故云當有何德。良以戒心清淨。皎如氷霜。久則生定。定久發慧。以無漏慧焰。燒煩惱薪。出生死獄。證涅槃果。一切聖賢皆由是矣。返觀自學未成。當加精進。此乃住心切要功夫也。下又觀佛。過去者固不能遇。當來下。不耶者。兩可之辭。我今下。又觀己身。雖今出家。尚為凡夫。三業煩惱何罪為重。三業者。身口意也。身業有殺盜婬。口業有妄言。綺語。兩舌。惡口。意業有貪。瞋。癡。此為見思二惑。九十八使根本也。何者是推審詞。即自己推察。一生已來。造何等罪業。葢佛命觀此者。欲人起慚愧心。發堅固志。專住不致流散也。於何下。又觀一介凡軀。今得出家。必於往昔曾種善根。又不知在何佛所在種之。
△四難免無常觀。
我此身命。能得幾時。是日已過。命隨減少。猶如牽羊詣彼屠所。漸漸近死。無所逃避。身壞命終。生於何處。三惡道苦。如何脫免。
別經中佛問比丘。生死在幾許。一僧答曰。只在年載之間。所謂今年不保來年。佛言未知生死在。又問一僧。生死在幾許。曰在月餘間。今月不保來月。佛言未知生死在。又一僧曰。生死不保朝暮。今朝不保來朝。佛言猶未知在。唯末後一僧曰。我觀無常迅速。只在呼吸之間。出息不保入息。佛言善哉善哉。汝善知生死者也。良以本經此觀。大有警策人心者。言我肉身及識息煖三。連持之命根。能得幾時。言其必不久常也。是日下作喻警發。是日即此日也。已過者即今日到晚分。一日已盡。而我之身命。亦隨之減少矣。猶如下比喻。羊喻身命。牽喻日遷。屠喻殺鬼。所喻死地。漸漸近死。喻命隨日減。無所逃避。喻生死難逭。身壞下法合。身命合羊。三惡道合屠所。如何脫免。合無所逃避。然則人能牽羊。羊至屠所必殺。日月催人。人至壽盡必死。以至隨業轉變。輪迴生死。此皆妄習所招。固不能免。若悟菩提。本無所有。
△五智者不樂觀。
然我此身。愛樂長養。念念衰老。無時暫停。誰有智者。愛樂此身。
愛樂身命。長養容顏。固是凡夫之常情。念念衰老。行陰不停。亦凡夫之不能免者。誰有下。明智者不愛。智者即是諸佛菩薩。謂大智之人。觀身如毒蛇。棄身如涕唾。何愛之有。意在重道不重身也。然非全不重。葢身之與道。不能兩全。是以重身不免生死。重道必證菩提。所以初心之人。當如是觀。
△六如來結勸三。一正結叮嚀。
智光當知。出家菩薩。常於晝夜。如是觀察。勿貪世間受五欲樂。精勤修習未嘗暫捨。如去頂石。如救頭然。心常懺悔過去先罪。
晝夜觀察者。功夫不可間斷也。貪為妄心。五欲為妄境。境能牽心。心能著境。造種種業。今佛命觀察勿貪。則妄心不起。妄境不入。伏則兩寂。斷則兩亡。是故心法皆空。則成二智。(人空智法空智) 非專心志一者不能。故勸精勤修習等。如去下。喻明功效也。謂心法未空時。如石壓頂。今既已空。如去頂石。自覺輕安矣。如救下。謂生死苦逼。如頭上火然。未免苦痛。今二執既無。則生死不逼。如去頭上之火。保全身命也。然說之則易。行之恐難。又命心常懺悔過去先業。以陳愆既除。現業易斷矣。
△二結標四性。
安住如是四無垢性。
此為結前標後。結前者。因智光請問。出家菩薩應云何住。世尊答住如是心。謂安住真如實際。唯如為是。恐其難會。又教與五種觀法。又恐著事忘理。至結勸之後。急處一提曰。安住如是。故此為結前也。標後者。四無垢性。後文追釋。在調伏一科已後。問。此二句結前未詳。標後無釋。何也。答。佛言自在。何必強追。答應住已竟。
△二說調伏三。初標定頭陀。
一心修行十二頭陀。調伏其心。如旃陀羅。如是佛子。是名出家。
一心者心之純也。修行者純心之功夫也。梵語頭陀。華言抖擻。抖擻者起舉也。謂發起精神。舉其正念。即比丘調心法。當離憒閙。不樂莊飾。心絕貪求。無諸憍慢。清淨自修。以求無上正真之道。故有十二種頭陀行。一住阿蘭若處。
△二廣明觀喻二。初徵起。
智光比丘。以何義故。說名真實修沙門行。如栴陀羅。
真實沙門即調心佛子也。
△二別釋二。一作喻。
其旃陀羅每遊行時。手執錫杖。不敢當路。若人逼近。振錫令聞。於大眾中。心行謙下。不敢輕慢。被呵責時。心無怨恨。未嘗加報。罵辱鞭撻。默然受之。何以故。自知下姓不階眾流。以是因緣。被瞋無報。
別經云。旃陀羅行。搖鈴標幟。此經云手持錫杖。逢人振錫。而不云搖鈴者。以西域五天竺國。或彼此制度不同。不可以彼難此也。振錫令聞者。因不敢同良人共路而行。或彼避己。或己避人。此為路中事。若在會場。或在聚落。避不及者。必謙下自卑。不敢輕人。若被他呵責。尚不敢怨恨。豈敢加報。至罵辱鞭撻。而甘心受之者。以自知姓卑故也。階者等級也。眾流即大姓貴族流類。葢為自賤彼貴。等級不同之因緣。雖被人責。不敢加報如此。
△二法合二。一形同嬰兒觀。
智光當知。出家菩薩亦復如是。剃除鬚髮。形同嬰兒。執持應器。依他活命。身著袈裟。如被甲冑。杖錫而行。如持鉾矟。執智慧劒。破煩惱賊。修嬰兒行。饒益一切。是故一切三毒利箭。不入真實沙門之身。
初句呼名警省。故曰當知。出家下二句總合前喻也。然彼旃陀羅。自知下姓。不階眾等。所以行時則避路。會人則謙卑。被呵則無怨。罵辱則甘受。良以惡人尚知自忖。被瞋無報。況出家人。不自觀耶。凡對境逢辱。忍而受之。庶得兩安矣。假若一不忍讓。惡業頓生。旃陀羅猶且不如。沙門安在哉。剃除下。別以法喻釋之。嬰兒即孩子也。女曰嬰。男曰兒。頂無長髮。頦無髭鬚。沙門既剃。其形同彼。然嬰兒責不加報。顯其淳朴也。是以出家者。其形既同。其德亦爾。顯有忍辱故。應器即沙門所用之鉢。依他活命者。以頭陀比丘。不自熟食。依他檀越施食。
活我身命。亦如嬰兒依乳也。大將被甲冑壯膽。不懼兵矢。喻比丘著袈裟存忍。不懼凶惡。大將持鉾執劍。能破怨賊。喻比丘杖錫秉智。能破煩惱。以調柔忍弱名修嬰兒行也。葢能忍無爭。是比丘之實德也。然既有實德。必令他敬重。或稱揚頌德。故云饒益一切。三毒即貪瞋癡。能傷性德。故喻如利箭。世間愚夫不忍無慧。恣縱三毒。受其所害。沙門不爾。以忍辱智慧。能破三毒。故結云。不入真實沙門之身(以能忍進道。為真實沙門也) 。
△二三種對治觀二。初標三觀。
出家菩薩。以三觀門。修忍辱行。名真出家。
△二釋三觀。
觀諸眾生是佛化身。觀於自身為實愚夫。
此為聖凡智愚觀。既觀一切眾生如佛化身。我當敬重之。反觀自身既為愚夫。理應忍耐。縱遇人所辱賤鞭撻。當作此觀。彼聖我凡。彼智我愚。彼為教我度我。當作此想。反生慶幸。而三毒自息矣。
觀諸有情作尊貴想。觀於自身為僮僕想。
此為尊卑主僕觀。凡遇辱境觸身。當作此觀。彼主我僕。彼尊我卑。然主子責僕。而僕敢加報哉。常作此觀。煩惱氷釋矣。
又觀眾生作父母想。觀自己身如男女想。
此為父子天性觀。若逢違境。當作此觀。彼父我子。我自彼生。若遇打罵。如父教子。常作此想。而嗔恚自息矣。
△三結勸常觀。
出家菩薩。常作是觀。或被打罵。終不加報。善巧方便。調伏其心。
前問云何調伏有漏之心。佛則教與三觀。如是對治。是為善巧方便法門。彼有漏妄心。久則自伏。化為無漏智慧矣。
△三追釋四性二。一徵起。
智光比丘。汝等諦聽。云何名為四無垢性。
以前應住結文云。安住如是四無垢性。為結前標後。然有標無釋。且說調伏行。今調伏說已。又當徵起故曰云何等。以前標隨釋。不為追釋。以標釋之間。隔調伏一段。促徵再釋。為追釋也。
△二釋義四。初總釋四性。
衣服臥具。飲食湯藥。如是四事。隨其所得。麤細稱心。遠離貪求。是無垢性。
少欲知慚。沙門本分也。
△二重徵明益。
諸比丘等。以何因緣。如是四行名無垢性。智光當知。諸佛如來。三十七品菩提分法。皆從此生。佛法僧寶。常不斷絕。是故得名為無垢性。
初四句重徵。智光下出明深益。三十七品。即四念處。四正勤。四神足。五根。五力。七覺支。八正道。其行相准三藏法數。菩提分法者。菩提云覺道。即能成佛果之覺道也。分法乃支分助道之別法也。皆從此生者。此即四無垢性。良以初心比丘。雖發勝心。修菩提道。若不得聖傳。不知修法。未免雜念攻心。聖業罔就。是以佛命。但於日用衣食四事。隨分知足。不起愛憎。則菩提分法。念處正勤等。自微至著。依此而起矣。葢佛日之常懸。法燈之續焰。賢聖之聯芳。三寶不斷者。此為由致。故曰皆從此生也。是故下結顯。是令三寶不絕之故。因功得名。為無垢性(以四事知足。不起雜念。為無垢性也) 。
△三偈頌前科。
爾時世尊而說偈言。
此標舉。下正頌。
智光比丘汝諦聽。出家菩薩所應作。無緣大慈攝眾生。猶如一子皆平等。
此追頌誡聽也。以佛觀眾生佛性平等。故如一子。皆如長行。
發菩提心求正覺。應作三種成佛法。
此追頌標舉三事也。三種即前應住。修習。調伏三種。為成佛之法則。葢菩提正覺為佛果。發心求之為佛因。由因致果。理之當然。故云應作。
心常住四無垢性。常修十二頭陀行。下心猶如旃陀羅。
初句頌標文。次二句頌調伏等。准長行解。
四威儀中作是念。十方無量諸菩薩。剎那剎那趣聖道。彼既修證我亦爾。如何流轉三界中。恒居生死無量苦。我今是身住何界。六道輪迴處何道。胎卵濕化受何生。身口意業於何修。所造罪中何者重。三性之心何心多。
此頌三世因果妙觀也。行住坐臥不失尊嚴。人見而畏之曰威。大人動止有法。令人效之曰儀。皆不失正。故曰四威儀。作念即觀心省察也。十方下。正是所念之勝緣。謂菩薩剎那趣道。彼既修證。我豈不然。故云亦爾。此乃修行人增上之心也。下則觀察自己。如何二字是徵審之辭。又嗟歎之辭。意謂菩薩之初基亦人也。而我亦人也。我與菩薩佛性是同。現今流轉三界。恒居生死。受苦無量。如何佛性同而果報異耶。大約我業在前生。未曾修證故也。住何界者。謂我今是身現在此界。不知後身住於何界。此意在中國難投也。六道之中如車輪迴轉。昇沉不定。
我於來世不知居處何道。胎等四生。又不知何類受生。此意在人身易失難得也。身口一句。觀我現世身得出家。是為尊重佛子。自忖於三業中何業所修。義兼戒定慧品當有何學。意在恐其退墮也。所造一句。又觀現世未出家時。殺盜等罪。何者為重。意在恐其招報也。三性一句。又觀從生以來。於善惡無記三性中。何心多發。意恐不得純善也。如是一一省察。生大慚愧。則雜念日減。善業日增。入道初門。善莫大焉。
如是微細觀察已。大慈大悲恒相續。大喜大捨為先心。為有緣者說妙法。
此別頌四心也。如是一句。因觀三世因果畢已。遂發四無量心。四心皆稱大者。大即無量也。愛念曰慈。謂菩薩愛念一切眾生。常求樂事。隨彼所求而饒益之。稱性無量。故名大慈。愍念曰悲。謂菩薩愍念一切眾生。受種種苦。常懷憐愍。拯救濟拔。令其得脫。稱性無量。故名大悲。慶他曰喜。見眾生離苦得樂。其心悅豫。欣慶無量。故名大喜。平等曰捨。於所緣眾生。無憎無愛名之為捨。復念一切眾生。同得無憎無愛。無瞋無恨。無怨無惱。亦復無量故曰大捨。以其刻刻在念。名恒相續。皆為度生之本。故曰先心。為有下。謂雖具四無量心。念念度生。
猶不能度無緣之人。
故云為有緣者說妙法(問。前云行無緣慈。此為有緣者說法。成有緣慈。其相反何也。答。彼為聖位菩薩。或道後諸佛。具大神通。無量智慧。眾生雖至無緣。彼以神通折伏。或以智慧宣揚。令彼無緣眾生。亦可得度。縱不受化。亦可結緣。此為初心菩薩。現具比丘身。未得神通。未離煩惱。縱勉強為說。彼亦不受。然不唯不受。而反生毀謗。令彼墮苦。不如先度有緣者為佳也) 。
晝夜修心不暫停。如去頂石救頭然。
此頌如來結勸之文。不暫停者無間道也。長行云晝夜觀察勿貪五欲。精勤修習未甞暫捨。然既不受五欲則心空矣。而欲亦不能染心則境空矣。良以心境既空。則得輕安。妙樂隨順。故云如去頂石。如救頭然。夫人為五欲所壓。如石壓頂。而不知重。貪愛攻心。如火燒頭。而不知苦。可謂如羊近屠。難免其死。是以佛命初心比丘。常作是觀。皆得脫離。實為離塵之妙藥。脫苦之神丹矣。
念三觀門常不離。觀諸有情是佛身。唯我獨處於凡類。一切眾生等尊貴。我為僮僕居卑賤。世間眾生同父母。我如男女行孝養。被他打罵不瞋嫌。勤修忍辱無怨嫉。
此頌對治三種觀法。皆准長行。
四事供養心不著。是則名為無垢性。
正頌四無垢性也。四事即衣服。臥具。飲食。湯藥。心不著者。即粗細稱心。不起分別。是則下結名。
三十七品菩提分。及以如來果報身。如是殊勝無漏法。四無垢性為根本。不放逸行常修習。是名出家真佛子。菩提智種念念增。無漏聖道皆成就。速得超於無量劫。端坐華王法界中。福智二嚴皆圓滿。無邊利海利群生。由無垢性皆成熟。證獲如來常住果。
此正頌重徵明益也。長行略。頌文增廣。前但云三十七品菩提分法皆從此生。佛法僧寶常不斷絕。此中果報身即佛寶。殊勝無漏法即法寶。不放逸出家佛子即僧寶。皆從四無垢性所生。故為根本不放逸行。即前不受五欲。慚愧忍辱等。此但離過。常修習則見有功。故下結名。謂如是行持。是名出家真正佛子也。菩提二句。由前常勤修習。所以智種增長。自然五住惑盡。二死皆亡。不唯不漏於凡夫。亦復不漏於二乘。故曰無漏。聖道即是佛果。以惑盡真窮故皆成就也。速得下二句。顯頓證也。良以漸教修行必歷三祗。頓教修行一世超越。如善財一生事辦。
龍女立地成佛等無異也。華王者。寶蓮華座也。以佛坐顯尊。故為華王。端坐者正坐也。法界者。謂一蓮華稱法性。當體周徧。非界言界。以一蓮華即一真法界也。義含一處成道時。盡法界一切塵塵剎剎。皆有如來成道也。又華表因。佛表果。果託因成。如佛坐華。福智下。顯兩足稱尊也。有福則感聖凡供養。有智則能成道說法。以福智二種為果上莊嚴。故曰二嚴。以二種具足。故曰圓滿。以上五句。且約頓成自利說。無邊下。又顯自利而後利他也。良以前文。既義含一處成道時。一切剎海皆能成道。然則既盡剎海成道。豈不盡剎海度生。理宜塵塵剎剎。
利生說法。然既徧一切處。亦徧一切時。竪窮橫徧。以盡圓頓之旨也。(剎者剎土也。即是世界之別稱。又剎以海言者。寬廣也。無邊者周徧也。有本言劫海者。錯也) 下二句。結顯推因。以上種種利益。逆流窮源。皆由四無垢性。慚愧知足則能感福。由三觀忍辱無諍。則能感智。今到果上。
兩足莊嚴。塵剎度生。故曰田無等。常住果者。約法報二身說。法身果。無始無終為常住。報身有始無終為常住。若應化身果。機感則現。緣盡則滅。有始有終。若以圓融之義。三身圓現。法報體同。事不離理。法不異應。
皆為常住果也(此頌始於四無垢性。及十二頭陀。泛泛然類小始二教。至此則不唯終實。實同圓頓。而先輕後重者。以智光始發道心。恐其不能頓入。且令以四事隨得。勿起貪等。隨分知慚。行十二頭陀及至三輪體空。人法雙亡。頓然超證。理事圓融。究竟成佛。以知世尊攝化之巧。為人之徹。無過於斯焉) 。
△四詳明四性三。一明衣服臥具知慚獲益二。一長行六。一教其知慚生福。
復次智光比丘。出家菩薩。於所著衣。不應貪著。若細若麤。隨其所得。恒於施者為生福田。勿嫌麤惡。
所著衣不唯袈裟一種。凡遮體禦寒者皆為衣也。不應貪著者戒之也。粗細但隨檀越之所施也。嫌者憎也。勿嫌粗惡者。令施者獲福也。隨處知慚。即無垢性也。果依佛所教。不唯與檀越作福田。實乃自己之福也。
△二戒莫邪穢貪求。
不得為衣廣說法要。起諸方便。與貪相應。世間凡夫。為衣服故。非法貪求。造不善業。
不得者戒止也。然比丘以廣說法要為利他之行。今戒之者。非戒說法。但戒其不得為貪求衣服廣說也。起諸下。不唯戒說法一種。凡舉心設法。皆為方便。與貪圖相應。若然則瞋癡妄想。無所不起。焉得為無垢性哉。世間下揀別。如士農工商。各有服色。若不守本分。越格求精。是為非法不知慚愧。至於種種作踐。殺害妄為。即是造不善業。而未免招感惡果。出家菩薩切宜戒之。故云不得。
△三警策貪求墮苦。
墮於惡道經無量劫。不遇諸佛。不聞正法。受苦畢已。復生人間。貧窮困苦。求不得苦。晝夜逼迫。衣不蔽形。食不支命。如是眾苦。皆由先世為衣服故。多殺生命。造種種罪。
前為能招之因。此為所招之果。墮者墜落也。惡道即三途。經無量劫者。言其一墮其中。時長不能自出也。不遇下。謂聖人難遇。正法難聞。而人道中尚有不見三寶者。何況三途。良以前生不遵佛化。自恃造業。未結佛法勝緣。所以墮入惡道。故不能見佛。佛縱有大悲拔 苦之力。而自己惡業自障。猶不能見之。既不見佛。豈得聞法。然則諸佛說法且不論。即今法道當行時。其地獄餓鬼焉得見聞。
畜類雖不繫獄。誰容入於法堂。嗚呼。佛法因緣。不可不結。受苦畢已下。罪滿出獄。縱生人間。餘業未盡。猶不免貧苦逼迫。衣食不給。如是下。結其皆為衣服。多殺生命。造罪所致也。吁。世人但知衣輕裘。服綾錦。不念養蠶煑繭。殺害生物。是為無慚。故感受諸苦。伏願有緣善人。縱不能捨綾錦。棄輕裘。亦可當生慚愧歟。
△四結勸如法知慚。
出家菩薩即不如是。隨其所得。不嫌麤惡。但懷慚愧。以充法衣。
經云有慚愧者。可名為人。若無慚愧。與諸禽獸不相異也。生則令人憎賤。死則難免三途。出家菩薩。離欲知慚。故云即不如是。法衣者。如法之衣。謂隨其所得。粗衣不憎。上妙不喜。不為衣轉。慚愧知足。雖未心境皆寂。亦與道相應。故云法衣。
△五廣明十種勝利十。一覆身修善利。
得十勝利。一者能覆其身。遠離羞恥。具足慚愧。修行善法。
初句總標。下則別釋。出家沙門衣不擇粗。則貪妄滅。具足慚愧。則正智增。修行不著修相。即無漏善法。承此可入聖位矣。
△二遠毒修道利。
二者遠離寒熱。及以蚊虻 惡獸毒蟲。安隱修道。
粗疎袈裟不唯遮體。且禦寒拒熱。衣既護體。毒虫不能傷。善神護祐。惡獸不能害。內絕貪求。外無擾亂。則安隱修道。不亦勝利乎。
△三相貌遠邪利。
三者亦現沙門出家相貌。見者歡喜。遠離邪心。
粗疎袈裟。不唯遠毒禦寒。且亦現出沙門出家知足之相。加之方袍圓頂。脫俗之表。進止威嚴。尊重之貌。內有實德。外有重名。是故眾生歡喜從化。邪心自離。
△四寶幢尊重利。
四者袈裟。即是人天寶幢之相。尊重敬禮。得生梵天。
幢有摧邪顯正尊勝之德。袈裟亦爾。著袈裟者。邪見自離。正智日增。有高遠尊勝之表。令世人見之尊重敬禮。得生梵天。有兩利之功。善莫勝焉。
△五滅罪生福利。
五者著袈裟時。生寶幢想。能滅眾罪。生諸福德。
此名比丘著衣之時。當生尊重。猶若寶幢。寶幢喻袈裟。言其不可輕慢也。良以龍被一縷。尚脫金翅鳥王之難。況具戒沙門乎。滅罪生福。理之必然。
△六遠離貪愛利。
六者本制袈裟。染令壞色。離五欲想。不生貪愛。
西域以白色為上品。起人貪愛。是以佛制袈裟。染為壞色。制即裁正制度。壞即青黑木蘭。令比丘著衣之時。想佛本制。既染為壞色。必令我不起愛心。一衣尚然。何況五欲。由此存心。妄想自滅。然妄心歇處。即是菩提。袈裟之功。利之勝矣。
△七永斷煩惱利。
七者袈裟。是佛淨衣。永斷煩惱。作良田故。
是佛淨衣者。以佛著袈裟。永離煩惱。為能斷煩惱之衣。故為淨衣。良田者。以田能生禾。喻衣能生道。亦能生福。故曰良田。
△八消業增善利。
八者身著袈裟。罪業消除。十善業道。念念增長。
煩惱為罪業之根。業為生死之本。前科既煩惱永斷。此當罪業皆除。然罪除善生。理固然矣。始則從微至著漸成無漏菩提。故曰念念增長。
△九良田增長利。
九者袈裟。猶如良田。能善增長菩薩道故。
前曰良田。始成之相。今曰良田。增長之相。從凡至聖。曰菩薩道。
△十由冑防害利。
十者袈裟。猶如甲冑。煩惱毒箭。不能害故。
袈裟元表忍辱。喻為甲冑者。能防毒箭不能害身。如忍辱無嗔。能防煩惱不能害道矣。袈裟護道。為菩提大本。故云勝利。
△六引證三乘共修。
智光當知。以是因緣。三世諸佛。緣覺聲聞。清淨出家。身著袈裟。三聖同坐解脫寶牀。執智慧劍。破煩惱魔。共入一味諸涅槃界。
以是者。承上但懷慚愧因緣。所以三乘聖人。始而出家。繼而秉戒。袈裟表忍辱。臥具表解脫。良田袈裟遮體。不漏醜形。故表忍辱護德。不現怒色。臥具安身。遠離逼迫。故表解脫超然不受塵累也。寶牀即臥具之類。是知臥具。前文有標。後文無釋。至此以寶牀略顯耳。慧命破惑。如劍斬魔。故云慧劍。諸涅槃者。即三乘人所證之果。共入者。以牀表解脫。由解脫故。方能至果故云入。然界言諸。味言一者。以見權實並彰。諸為三乘權果。一乃上乘法味。葢理入一實。權表有三耳。是知以上。破煩惱。入涅槃。莫大功德。皆從慚愧中來。聽讀之者。理宜珍重。
△二偈頌。
爾時世尊而說偈言。
但標舉。下正頌。
智光比丘應善聽。大福田衣十勝利。
此頌誡聽標益。
世間衣服增欲染。如來法服不如是。
此頌法服揀邪也。欲染即非法貪求。法服即粗細隨分。不如是者。不同在家之貪求也。
法服能遮世羞恥。慚愧圓滿生福田。遠離寒春及毒蟲。道心堅固得究竟。示現出家離貪欲。斷除五見正修持。瞻禮袈裟寶幢相。恭敬生於梵王福。佛子披衣生塔想。生福滅罪感人天。肅容致敬真沙門。所為不染諸塵俗。諸佛稱讚為良田。利樂羣生此為最。袈裟神力不思議。能令修植菩提行。道芽增長如暑苗。菩提妙果類秋實。堅固金剛真甲冑。煩惱毒箭不能害。
此頌十種勝利也。初二句頌前覆身修善利。前云修善。頌言福田。葢福田即善也。遠離等二句。頌遠毒修道利。前云安隱修道。頌云道心堅固者。既寒暑不逼。毒蟲不擾。所以安隱。自然道心堅固究竟菩提也。示現等二句。頌相貌遠邪。然頌與長文互有隱顯。長文相貌顯。離貪隱。頌文反之者。以既現出家相貌。自然離諸貪欲。前云見者歡喜。遠離邪心。是令他人遠邪。頌中却言自斷。前云邪心即頌中之邪見。邪乃五見之總稱。以邪謬分別故名邪見。即五利使也。
即同寶幢。前言福德。頌感人天。葢福德者感人天也。肅容下二句。頌遠離貪愛也。肅謂端肅。容謂形容。敬謂莊重。既著壞色袈裟。為尊重佛子。必行止端肅。不致荒唐。身心莊重。不致輕浮。此則具大威儀。表表大人。佛印為真沙門。(沙門云勤息。謂勤修善法。止息惡事也) 不染諸塵者。諸塵即五欲也。上句約身表。下句顯實德。假若外現威儀。內著貪圖。則非沙門。以其外肅內淨。
方為真實沙門也。諸佛下二句。頌永斷煩惱也。言袈裟出塵之表。諸佛讚為良田。必一切道德福壽。自此生矣。然既能自利亦能利他。故曰利樂等。袈裟下二句。頌消業增善也。神力實非袈裟。以袈裟能出神力故。何也。以比丘既著。惡念不生。久而成定。定能發慧。而神通智力。何所不出。脫人意表。故不思議。袈裟既有神力。能發行人智勇。所以菩提行法已生者修飾增長。未生者栽植令生。故云能令等。道芽下二句頌良田增長也。苗實之喻。增長之功。自因至果。總歸袈裟之功也。堅固下二句。頌甲冑防害喻。准長行。
我今略讚十勝利。歷劫廣說無有邊。若有龍身披一縷。得脫金翅鳥王食。若人渡海持此衣。不怖龍魚諸鬼難。雷電霹靂 天之怒。披袈裟者無恐畏。白衣若能親捧持。一切惡鬼無能近。
此頌結略該廣也。若有下八句。前云袈裟具神力。此正顯神力也。海龍王經云。有龍王白佛。如此海中無數種龍。有四金翅常來食之。願佛擁護。令得安隱。於是世尊脫身皂衣。告龍王。汝取是衣。分與諸龍。皆令周徧。於中有值一縷之者。金翅鳥王不能觸犯。持禁戒者。所願必得。又大海之中。有諸毒龍惡鬼。及大魚等。渡海之人生大恐怖。若人捧持。毒龍敬佛不敢擾害。雷電霹靂 。
上天之怒氣。披袈裟者。縱有大過。雷不忍誅。
或家宅不安。鬼神作亂。若捧持袈裟。鬼不能近。以上皆神力之驗也。是知袈裟為佛淨衣。有善神衛護。故有此威。不然無情之物。何能之。夫袈裟出塵之表。諸佛制之。善神護之。鬼神畏之。比丘披之生道。白衣捧之除殃。具不盡之靈妙者。亦由人心信與不信耳。葢信者必敬。故有所感。降之於百祥。不信則生謗。亦有所感。豈不降之於百殃乎。慎以敬之。
若能發心求出家。厭離世間修佛道。十方魔宮皆振動。是人速證法王身。
此頌驚魔證道。以結出家之功効也。楞嚴云。一人發真歸元。此十方空皆悉消殞。云何空中所有國土而不振裂。正脉云。發真歸元者。言住大定入圓通者。真顯妄破。歸無二之本心也。空皆銷殞者。應念將化無上知覺也。國土振裂者。內動外感也。然彼既如是。此豈不然。今云出家厭世修道。即入發真歸元之大定。真顯妄破之奇功。魔宮故此振動。義兼遠害降魔。而後方能成道矣。法王即佛。速證即頓證此方結出家之功効如此。葢楞嚴獨顯定力。此經亦兼袈裟。皆顯神力不可思矣。
△二明乞食除貪十種勝利二。一長行三。一標徵十利。
復次智光菩薩。出家佛子。常行乞食。應捨身命。不斷是心。所以者何。一切有情皆依食住。是以乞食利益無窮。汝等當知。出家菩薩。常行乞食。有十勝利。云何為十。
常行乞食等者。謂修行人。若無飲食。身疲力倦。命且不支。豈能進道。若得飲食。資益於身。心安體健。乃可進道矣。應捨身命不斷是心者。當知身命非必定應捨。但言不可怠惰。不避風。雨念念提撕。然一有怠惰。則諸行皆喪矣。故曰不斷是心。是心即乞食心也。有二意。一者為離四邪命食故。大智度論云。諸比丘等。當以乞食清淨自活。不應以下口。仰口。方口。維口。四種邪命食以自活命也。下口食者。
△二分條別釋十。一活命自由益。
一者常行乞食。以自活命。出入自由。不屬他故。
出入約安居處說。以佛制比丘。日中一食。樹下一宿。出則乞食資養色身。入則行道參究本性。自由者。出家人。孤雲野鶴 。內無妻子罣礙。外無世務攀緣。以道為樂。故云自由。不屬他者。他即人情事務也。
△二說法起善益。
二者行乞食時。先說妙法。令起善心。然後自食。
檀越施食。沙門施法。以見食法二施。自他兼利之勝益也。又乞食令他種福。說法令他種慧。是為化利人天之妙行。
△三化他生福益。
三者為不施人。發大悲心。為說正法。令起捨心。而生勝福。
前科為不善者說妙法。令彼起善。護彼不墮三途。此科為不施者說正法。令起捨心。護彼不墮貧賤。故云生福。可謂大悲矣。可謂勝利矣(其所重者。大悲說法也。假若不能說法。又無淨行。乞丐無異。勝福何生) 。
△四福智無窮益。
四者依佛教行。增長戒品。福德圓滿。智慧無窮。
前云常行乞食。化他說法。即佛教行人欽遵不違。遠離邪命。即是依佛教行。增長下。謂心無貪求。身無罣礙。表裏既淨。即是增長戒品。戒能生定。定能發慧。內具慈悲。外彰萬行。自他兼利。一切功成。義兼人天供養則福圓。凡聖讚揚則德滿。又能應機說法。則見智慧無窮。不亦兩足尊乎。故云勝利。
△五消慢起敬益。
五者常行乞食。於七九慢。自然消滅。眾所恭敬。是良福田。
七慢者。恃己陵他。貢高自大。於佛法中。自謂滿足。所計不同。故有七種。一慢。(謂同類相傲也。於相似法中。執己相似。又於下劣中。執己為勝) 二過慢。
△六當得頂相益。
六者於乞食時。當得如來無見頂相。應受世間廣大供養。
無見頂相者。是佛三十二相最上之相也。謂頂上有肉。高起如髻。在青螺髮中。一切人天二乘菩薩皆不能見。是佛因中常行乞食。感發而成。比丘亦爾。我今乞食。當得此相。應受下。謂因中乞食。
果上應供(當得二字。是行人之願也。以乞食為因行。頂相為果德。然既感頂相。必究竟成佛。要知行人正乞食時。三輪俱寂。二執全空。能乞之心。天眼龍睛。覷 他不著。有如是因。方感頂相之報。若夫人我攻心。貪瞋交作。求一人天果報猶恐未能。頂相奚得哉) 。
△七住持三寶益。
七者汝等佛子隨學此法。住持三寶。饒益有情。
此法即常行乞食之法。隨學者。隨從佛教習學不違。住持三寶者。安心佛道。覺照自。心是為住持佛寶。依教奉行。軌持不失。即住持法寶。與眾同住。和合無瞋。即住持僧寶。紹隆三寶。常住於世。為人天軌範。出世慈航。故云饒益。
△八戒無希望益。
八者於乞食時。不得為求飲食起希望心。讚歎一切男子女人。
乞食之法。在隨緣知足。故不得起希望之心。假若希望求食。謬加稱讚。是為阿諛 諂詐。尊重佛子故不如是。益在止貪。
△九平等行慈益。
九者行乞食時。須依次第。不應分別貧富之家。
不分別是平等行。謂法性平等。本無高下。當稱性循乞。遠離情見。可謂慈航普駕之勝益矣。
△十佛喜為緣益。
十者常行乞食。諸佛歡喜。得一切智。最為良緣。
依教奉行。乞食為緣。得一切智。所以佛喜。一切智者。以乞食所以資命。命在所以修道。道成所以起智。智知一切法。約所知法上得名。故名一切智。然此道與智。皆從乞食活命中來。所以乞食為得智之良緣也。
△三結略該廣。
智光菩薩。我為汝等略說如是十種利益。若廣分別。無量無邊。汝等比丘。及未來世。求佛道者。應如是學。
△二偈頌。
爾時世尊而說偈言。智光菩薩汝諦聽。出家大士應離貪。當發出世修行心。乞食頭陀為根本。凡夫住於有漏食。聖者悉依無漏食。有漏無漏諸聖凡。一切無不依食住。我為汝等諸佛子。開演出世三利行。三世如來所稱讚。乞食功德有十利。
此頌誡聽標益也。大士即菩薩之稱。應離貪者。謂出家人借食助道。隨得便用。勿得希望美食。即是離貪。頭陀雖有十二。以乞食為本。凡夫即泛常之夫。但知穿衣吃飯。饑飡渴飲而已。住者依止也。依飲食資養。方能住世。有漏者。以人有我執。食有生滅故。即後文段觸思識四食也。以未得真常。皆有墮落。故名有漏。無漏者。即禪悅法喜為食也。有漏無漏下。雙結聖凡。謂聖凡品格雖殊。莫不皆依食住。
偏稱此行最為勝。出入自在無繫縛。先令施主發初心。令趣菩提然後食。為除慳貪說妙法。能趣大捨無量心。依大師教行乞食。增長無量諸梵行。七九種慢自除滅。為諸人天所尊敬。如來頂相不可見。轉妙法輪化十方。盡未來際傳此法。令不斷絕三寶種。若為飲食起妄心。不應讚歎諸男女。起大慈悲平等意。不生分別貧與富。清淨乞食佛所讚。一切種智從此生。
此正頌十利。初二句頌長行第一利。此行。即長行乞食之行也。以其離貪助道。最為勝利故。無繫縛者。既常行乞食。孤標自得。無罣無礙。即長行不屬他故之義。先令下二句。頌第二。先令發心者。即是說法開示。令未發心者發心。故曰初心。令趣菩提者。即前文善心。長行只言善心。頌中令趣菩提。所謂能令施主趣菩提之善心也。趣者向也。謂向果之初心也。然後食者。即乞食之人願行也。如未及受食。先舉其意。願施食之人。先證菩提。祝願之次。方乃食之。非是施主實成道後乞者方食。為除下二句。頌前第三。為除慳貪者。即長行為不施之人。
因彼慳貪不施。故說妙法。廣讚布施功德。以投彼慳者之機。故云妙法。因法投機。令慳者大悟。故能趣向大捨。所謂打破慳囊。運出寶藏。故云無量心也。依大下二句。頌前第四。大師即佛。梵行即前戒品。義兼福智。七九二句頌前第五。如來下二句頌前第六。長行云應受世間廣大供養。頌云轉妙法輪。化十方者。互有隱顯。以長行但云受供。不云說法。是受供顯。說法隱。頌中反之。若前後照應。因轉法輪教化十方。所感人天供養其意則全。盡未下二句。頌前第七。傳此法者。即除貪乞食之法。轉相傳受。能令三寶常住。故云不斷絕。若為下二句。頌前第八。
長行云。不得為求飲食起希望心。頌云若為飲食起妄心。若字不順。只當用不字為妙。不應下。當增為食二字。即不應為食讚歎男女。與長文合。起大下二句。頌前第九。前云須依次第。頌云平等。葢次第即平等行慈也。清淨下二句。頌前第十。前云佛歡喜。頌云佛所讚。葢因歡喜所以稱讚。一切種智。即佛智也。從此生者。謂逆流窮源。皆從乞食生起也。良以乞食離貪。即是無垢性。以無垢性中起無漏行。具無量德。終證佛智。而出世之益。何勝此乎。故標勝利者宜矣。
三世如來出於世。為諸眾生說四食。段觸思識為其四。皆是有漏世間食。唯有法喜禪悅食。乃是聖賢所食者。汝等厭離世間味。當求出世無漏食。
此頌結顯勝益也。佛謂眾生皆依食住。食有四種。今初二句標定。第三句列名。段謂行段。或分段。
故曰皆是等。唯有下二句。為無漏食。法喜者。即聞法歡喜。而能充饑。故有食義。禪悅者。即無漏禪定。寂靜安閒。其心怡悅。而能充滿。故有食義。不用世間四食。是為聖賢食也。法華云。法喜禪悅食。更無餘食想。汝等下二句結勸。然世間之食雖具四種。而佛命乞食者乃段食也。今又勸離者。謂佛對初進沙門。離四邪命。常行乞食。除貪去慢。資益諸根。無非助道之緣而已。然久之亦不可戀著。意在欲求出世之道。須求出世之食。必當參究佛法。見道而喜。又禪定怡神。可資慧命。是為無漏。此亦回權入實之謂也。又尋常乞食。不作食想。不知有我。能所兩忘。三輪俱寂。雖段食亦為無漏矣。
△三明恒服棄藥十種勝利二。一長行三。一指明標徵。
復次智光菩薩。出家佛子。於諸醫藥不應貪著。若有病時。他煎藥已。所棄捨藥。訶梨毗梨。及阿摩勒。取是等藥。即應服之。乃至一生。服所棄藥。於諸藥等。常生知足。如是名為真實沙門。出家佛子。恒服棄藥。是人獲得十種勝利。云何為十。
此醫藥中無垢性也。棄藥者。即他人煎飲所餘之渣為棄藥。謂棄之不用也。良以四大不調。或五臟不和。皆謂有病。須醫藥以治之。仍用投症者可愈。未聞他服所棄之渣已取為藥。若以醫書論。無味之甚矣。今佛用之者。良有二義。一事。二理。事者如棄藥無力。亦未嘗投病。而欲其功効者。乃三果之力也。用果作引。無病不治矣。此乃如來現量之知。勿以世論為難也。三果者。一訶梨。此云天主持來。此果為藥。功用至多。無所不入。亦無所不效也。二毗梨。具云毗梨耶。此云精進果。若用此果。有追尋病根之力也。三阿摩勒。樹葉似棗。華白而小。果如胡桃。
味酸甜。可入藥用。此三果共棄藥煎之。或為丸。為散。亦不定。以上約事說。實用棄藥。奈三果此方無。若然在西域則可。在此方則未可也。不可膠柱。二約理表。事藥治身。理藥治心。良以心病雖多。簡略不出六種。一貪病。於世五欲希望無厭。出家比丘。用布施藥。發解脫心以治之。二放逸作惡病。當用戒藥治之。三嗔病。當用忍樂治之。四怠病。用精進藥治之。五昏沉妄想病。用禪定藥治之。六癡病。用智慧藥以治之。廣至八萬四千塵勞皆病。當用八萬四千陀羅尼藥以治之。問。六度固有藥義。而未甞棄之。然用表棄藥者何所取法。答。六度之法。
誠為超凡之妙劑。入聖之神方。諸佛用之。治五住煩惱諸病。離二死之苦殃。證一乘之妙域。固未甞棄之。而凡夫眾生不信因果。不省罪福。放逸造業。甘心苦趣。束手死門。雖有六度良藥。背馳弗顧。非棄而何哉。今佛借事表理。應服者則服。事事知足。處處達真。名為真沙門。佛弟子也。恒服下。標十勝利。三果名。
或表戒定慧(華山止持會集。引根本百一羯磨云。有五種果。若食非時。若病無病。並隨意食。一阿梨勒。此云天主持來。二毗醯勒。三菴摩勒。即嶺南餘甘子。形似梹榔。食之除風。四末粟者。即胡椒。五舉苃利。即蒟醬。蒟音舉。亦可作藥) 。
△二正明十利十。一息貪正念益。
一者為求藥草。不近他人。永息貪求。安住正念。
既為他人所棄之藥。處處有之。取來便用。不近他人者。即不向外馳求也。永息貪求者。不起妄想也。安住正念者。道心不退也。
△二觀門成就益。
二者不淨觀門。易得成就。出世之心。能得堅固。
佛令初心多欲之人作不淨觀。謂澄思靜慮。通身內外。三十六種不淨。九孔常流。深生厭惡。欲心不起。即五停心觀之一也。彼為正觀。此用棄藥助之易得成就者。謂棄捨之物。污濁可厭。與觀相應。然正助相兼。則功夫得力。而道心自固。觀法可成矣。
△三速證禪悅益。
三者於諸珍味。恒不貪著。速證正智。[(歹*又)/食] 禪悅味。
恒不貪著者。謂遇則隨緣。過不妄想。貪心歇處。正智現前。念與智合。故曰證智。禪為定體。智從禪出。還能覺禪。如舌飡味。
△四知足解脫益。
四者於諸世間一切財物。常能知足。早得解脫。
古人云。知安則榮。知足則富。世諦尚然。況沙門乎。既服棄藥。三毒皆消。於諸財物。一念不生。即是解脫。
△五親近善友益。
五者不近世間一切凡夫。親近出世清淨善友。
因服棄藥。永離貪求。心如藻雪。行若氷霜。是以不近凡夫。則五欲不能染。親近善友。則道念必能增。
△六知慚解脫益。
六者由不嫌惡諸棄藥等。於麤飲食。亦得解脫。
情生於愛。業發於情。以情愛攻心。貪欲熾盛。忻美厭粗。人之常情。由是佛命比丘。飲食棄藥。雙離愛憎。則解脫道成。
△七世間尊重益。
七者於所重藥。永不希望。一切世間無不尊故。
所重藥者。即世人所貴重者。永不希望者。言出家佛子。唯道可修。身雖有病。已無私囊。豈為殘軀。妄登檀府之門耶。應知佛所戒者。戒其不當為而強為者。非戒其當然而不然者。假若檀越以貴重之藥誠心供養。若畢竟不受尤為不可。何也。檀越供養元為求福。況沙門以利他為重。己若不受。彼不果願。己亦傷慈。豈其然乎。葢佛所戒者。乃無人供養者不得希望也。自然德感尊敬。神鬼護持。故云一切世間等。
△八證得法身益。
八者速能調伏諸煩惱病。證得如來常住法身。
煩惱兼五住。病亦兼二死。調伏即修證功夫。速即頓義。謂煩惱既亡。生死亦盡。證得法身。常住不滅。
△九永斷煩惱益。
九者永斷三界一切煩惱。能療眾生身心重病。
此承前益。一切煩惱既已永斷。生死病根自既已除。以大悲心。起利他行。又能調伏眾生身心之病。益見兩利之功也。
△十得大菩提益。
十者能順佛教。修菩薩行。福智圓滿。得大菩提。
能順者。遵行佛教。能服棄藥即無垢性。修菩薩行者。不出六度。義兼利他。以利他則福圓。自修則智滿。福智圓滿。究竟成佛。故曰得大菩提(大菩提者佛之智果也) 。
△三結囑流布。
智光當知。我為汝等。略說棄藥十種勝利。如是妙行。去來現在出家菩薩。皆共修學。汝等應當為諸眾生演說流布。無令斷絕。即為如來廣設供養。世間所有財敬供養。所不能及。於菩薩行。不復退轉。速證無上正等菩提。
如是妙行者。即服棄藥。亦兼衣服飲食。乃三世菩薩共修之行也。汝等下。囑累流通。無令斷絕者。續佛慧命也。即為下較勝。然為字有二音兩解。一音唯。謂為者當也。是也。當是如來以無垢性法供養眾生。以佛觀眾生有佛性無修法。故為說此令彼修證。是佛以法供養眾生也。有種種勝利。故云廣設。應知此解。於無令斷絕下。略斷一斷說。言雖是汝等演說流布。奈經是佛說。即是如來供養也。此為一解。二者音未。為者與也。指智光等說。謂汝等為諸眾生演說流布者。即是與如來廣設供養。以代佛演說。不違佛命。即是供佛也。世間下較量。於菩薩行下。亦指智光等。因修獲益說。二解皆通。
△二偈頌。
爾時世尊重說偈言。智光比丘汝善聽。出家所服無垢藥。菩薩妙行此為先。眾生有病如己病。以大悲恩救眾苦。復用慈心施安樂。最上妙藥與他人。
正頌良藥救人也。既云棄藥。何得無垢。大約垢淨從心。以心離貪求。則自心清淨。物隨心轉。雖棄藥入口豈不潔乎。復以三果助之。而何病不愈哉。第三句自利。妙行通說即諸行也。此字別說即棄藥也。乃歎法奇特。故說為先。第四句利他。言眾生皆有佛性與己同具。故彼之有病。如自己有病也。以大下。既言大悲。必有公物濟世之恩。故曰救苦。復用下。既能救苦。必得安隱。則有洪仁惠德之慈。故曰安樂。最上一句。躡前救苦施樂皆是妙藥施人也。良以前云藥具事理二義。若事上說。眾生有身病則受苦不樂。今以投病之藥令彼得痊。自然安樂。乃救身病之妙藥也。若理上說。藥即是法。善用投機之法。能治眾生心病。以眾生有煩惱生死。故苦而不樂。今與說法。令彼依法修行。即為服藥。斷煩惱根。出生死苦。自然受享法樂矣。
前人所棄而自服。菩薩不擇貴賤藥。但療眾病令安隱。取他所棄之餘藥。飲食以充治所疾。取他棄藥有十利。三世如來共稱讚。
此頌棄藥自服也。夫為菩薩者。不惟能行人所不能行之行。今亦能服人所不欲服之藥。然良藥濟人。棄藥自服。葢菩薩之所以為菩薩者。實常人之所不及也。
雖求醫藥不近他。永息追求住正念。不淨觀門易成熟。而能遠作菩提因。不著甘味離諸貪。當求法喜禪悅食。於世財寶能知足。獲得無漏七聖財。捨彼凡愚不共住。親近聖賢為良友。由是不嫌眾棄藥。亦於飲食斷貪求。珍膳妙藥不希望。世間所有咸尊重。能療身心煩惱病。悟得真如法性身。永斷三界諸習氣。證得無上真解脫。能順佛教趣菩提。福智圓成報身果。
此頌棄藥十利也。初二句頌長行第一。不淨下二句頌長行第二。菩提因即長行出世之心。而能遠作等者。以近為不淨觀之助緣。遠為菩提果之助因也。不著二句頌前第三。於世下二句頌前第四。七聖財者。一信財。(信即信心。謂信能決定受持正法。以為成佛之資。信為道本。故名信財) 二進財。
珍饍下二句。頌前第七。能療下二句。頌前第八。永斷下二句。頌前第九。此頌與長行文別義同。長行云一切煩惱。通現行種子。此云諸習氣。獨約種子。前云能療眾生身心重病。利他邊義急。頌云證得無上真解脫。在自利邊急。然己利而後利他。二義不失。能順下二句。頌前第十。前云得大菩提。頌云成報身果。然菩提即報果之菩提也。
汝等佛子皆修學。當坐金剛真道場。
此頌結勸當修也。修學二字。具止觀定慧兼六度等。皆依四無垢性為根本故。金剛真道場者。即等覺位金剛心。解脫道前。無間極力。至堅至利。能斷無明生相。微細惑體。故取喻金剛。真道場者。即一乘實際理中。為稱性道場也。當坐二字。即智與理合。如身坐座。當知此處。若漸修。則竪經五十五位真菩提路。方至於此。若利根者頓修。一剎那間。妙觀相應。根本無明盡。便入妙覺。究竟成佛矣。此經頓教。當依頓說。以上追釋四性大科竟。答前應云何住之問也。言追釋者。以標辭在先。廣釋在後。中隔調伏一段。調伏之後釋之。故名追釋。以知佛語自在。然亦三義互參。且依多義者定科耳。
△三說修習。
此答云何修習無垢之業。分三。一如來正教修攝其心二。一長行五。一教住蘭若。
復次智光。出家菩薩。遠離喧閙。住阿蘭若。修攝其心。無量千歲。以求佛道。
梵語阿蘭若。翻云寂靜處。遠離喧閙者。不為五欲所惑。住阿蘭若即靜處安居。或山間或林下。不為聲色所惑之處皆名蘭若。為修行人所依之境也。修攝其心者。為所行之道。出家菩薩為能修之人。良以妄心放蕩。若野馬狂猿。奔馳不息者。葢為塵世之引發也。是以佛命出家人離諸塵世。自然境寂心安。易於修習。縱有已熏種子。假戒定慧降之斷之。是謂修攝其心也。無量下。正顯延促無礙也。謂在此幽靜之所。大忘人事。不知有身。亦不覺時長。一念萬年。萬年一念。雖曰無量千歲。不失頓義。
△二引聖證成。
三世如來。離諸喧閙。寂然閒居。萬行增修。證菩提果。緣覺聲聞。一切賢聖。證得聖果。亦復如是。
如來是已成之果。萬行為道前之因。依果談因。意在勸人修證也。一佛既爾。佛佛皆然。故曰三世。諸喧閙者。亂聲惑心。所以離之。寂然者。幽靜無為。所以居之。如是則心空境寂。人法雙亡。故曰閒居。不修而修故曰萬行。成一行而諸行圓具。證一位而諸位頓彰。故曰增修。然既云萬行。必經位次。即諸位中歷修之萬行也。又修為次第之功夫。證謂親得之實果。依修成道。故曰證菩提果。此獨約佛乘說。下別舉二乘緣覺。從十二因緣成道者。聲聞。聞佛四諦聲教證果者。一切賢聖者。通舉三乘人各有賢位聖位之不同。而從凡入聖。親證實到者。皆依蘭若靜處修成。故云亦復如是。夫利他須在塵世。自修實讓山林。可謂靜修龍天喜。居塵佛祖憂。假若居塵不染。非上上根人則不能矣。然通論修行。必從靜謐。
△三標徵十德二。一標徵。
其阿蘭若。有十種德。能令證得三菩提果。云何名為十種勝德。
△二分釋十。一威儀自在德。
一者為得自在住阿蘭若。四威儀中不屬他故。
出家元為離塵。若不從靜。塵俗何異。又自在非為偷安。意為修證也。因為修行方住蘭若。四儀可知。不屬他者。唯此一句為勝德。他者人事也。若在塵中。為他六親境緣牽引。有不由己者。今居蘭若。不屬他緣牽擾。幽靜自在。成道必易。非勝德而何。
△二離我我所德。
二者離我我所。名阿蘭若。於樹下時。無執著故。
我即我執。妄執五蘊身中有主宰故。我所即我所有。若妻子眷屬。或功名財物田產等。此執心外實有。即是法執。今居蘭若。外境不擾。自心不動。我法二執若伏若斷。既二執不起。一性幽靜。乃自心即阿蘭若。此約理說。若於樹下等。言樹下即阿蘭若。此約事說。佛制日中一食。樹下一宿。諸緣頓斷。一念清修。達萬法唯心。故無執著。非勝德乎。
△三無愛無畏德。
三者於臥具等。無所愛著。由斯當臥四無畏床。
臥具者。臥身之具也。在家人。或雕床繒枕。起人愛著。或因愛生貪。縱情障性。出家比丘。岩樹為房。草鋪為座。慚愧知足。故無所愛著。由斯下。因功致德。斯者此也。即因無所愛著。道力日增。修得如來大休歇處。故曰當臥等。無畏表床。非無畏即床。此皆佛德。行者分具。安然無畏。道在其中。如身臥床。
故曰四無畏床(四無所畏者。即一切智無所畏。漏盡無所畏。說障道法無所畏。說盡苦道無所畏) 。
△四三毒遠離德。
四者阿蘭若處。三毒微薄。離貪瞋癡所緣境故。
三毒即貪瞋癡。微薄者非是全無。以山中幽靜。既無所緣之境。三毒不發現行。故曰微薄。然久之必種現皆滅。由依蘭若。故獲斯益。
△五不求五欲德。
五者樂阿蘭若。修遠離行。不求人天五欲樂故。
五欲有二種。一財色名食睡。為眾生所欲之境。故名五欲。或色聲香味觸。為五根之所緣。亦為五欲。初句樂字。舉行人渴慕之心也。修行。即蘭若中所作之功夫也。遠離。即心不緣境。一切不著之深定也。下二句。既云不求五欲。志在無上涅槃。是為勝德。
△六修習佛道德。
六者能捨喧閙。住閒寂處。修習佛道。不惜軀命。
為修佛道。所以捨閙從寂也。不惜軀命者。謂大丈夫唯道為慕。不惜其勞。不知有身也。假若愛惜軀命。未免憚勞畏苦。少有迴護。則志惰行疎。今言不惜。是為大德。
△七事業易成德。
七者愛樂寂靜。世間一切事業。易得成就。無障礙故。
寂靜即阿蘭若。一切事業即戒定慧等。乃成佛之事。無漏之業。皆寂靜中生。故曰易得成就。若心有所惑。行有所阻。是為障礙。今心寂境空。故無障礙也。
△八易成出世德。
八者世出世間。一切事業。易得成就。無障礙故。
前科雖云戒定慧等成佛之事。且約因位修行邊說。此科約證果說。世出世間者。即不離世間果。而得成就出世間果也。果上事業。如神通妙用。三昧解脫。餘如前說。
△九百千三昧德。
九者阿蘭若處是三昧空。能得百千大三昧故。
梵語三昧。此云正受。定之別稱也。然煩惱生於動。三昧成於靜。一定既成。諸定皆應。三昧空者。謂定中不受諸法。云空三昧。又云能得五千者。謂定體無二。事有千差。應萬事而一心不動。即百千三昧也。
△十無礙大智德。
十者清淨如空。以為舍宅。心無障礙。得大智故。
阿蘭若中無塵事所擾。故云清淨。蕩蕩無為。故云如空。行人依之。猶如舍宅故。心無障礙者。謂真心體上。五住惑盡。因行已滿故。得大智者。即佛智。菩提果成故。
△四勸住莫離。
智光當知。阿蘭若處。有如是等無量功德。以是因緣。出家菩薩。誓捨身命。不離山林。若為聽法。供養病人師僧父母。出阿蘭若。入聚落中。宜速還歸於蘭若處。
誓捨身命不離山林者。為正勸以決其志也。然人非不愛其命。但較於道者不能兩全。是以欲速成道。不覺有身。縱至危急坎坷之時。寧可捨身。不離山林。假一離之。則心逐境牽。被境所迷。而難得收攝矣。若為聽法等事。而不容不去者。則亦聽出。無非暫許。而聚落為講法之處。必有師僧病人。或省近父母。或供養師僧。或看望病人。雖然。猶不可逐境隨流。故曰宜速還歸。
△五遇阻作觀。
若有因緣未得歸者。應作是想。今此聚落猶如山林。所得財物。虗假如夢。若有所得不應貪著。如是佛子是摩訶薩。
初二句。謂路遠不能到者。或天晚來不及者。或有急事為人苦留者。皆為阻隔因緣。身雖未歸。心不放捨。故佛教與應當觀想聚落即是山林也。所得財物下。是檀越供養財物。或嚫 資等。猶不得染污其心。以滿檀信之願。而不得不受者。遂達三輪體空。故言虗假如夢等。然則如是觀想。入廛市而應緣。隨風波而利物。無往而非蘭若也。末二句結云。如是佛子是摩訶薩。摩訶云大。言其此等之人。不惟是菩薩。且是大菩薩也。
△二偈頌。
爾時世尊而說偈言。遠離喧閙處寂靜。此是神仙所居處。
此正頌教住蘭若也。神仙居住。長行無文。應知取喻神仙者。非重其人。但重其處也。以名山洞府。為神仙隱迹之鄉。幽靜絕塵。故如蘭若。但取靜義。不取仙行。
三世菩薩求菩提。於蘭若中成正覺。緣覺聲聞諸聖眾。亦於此處證菩提。住阿蘭若獲十利。能令證得三乘果。
此頌引聖勸修也。長行云如來。頌云菩薩者。以如來為菩薩道後之果。菩薩為如來道前之因。葢前果後因。非不同類。餘五句與長行同。但獲十利一句。寄標於中。
自在遊行如師子。四威儀中無繫縛。山林樹下聖所樂。無我我所名蘭若。衣服臥具無繫著。坐四無畏師子座。離諸煩惱名蘭若。一切貪愛無所著。常居物外厭塵勞。不樂世間五欲樂。遠離憒閙寂靜者。棄身捨命求佛道。能住寂靜無人聲。於諸散亂心不起。世出世間諸善業。心無障礙皆成就。由是蘭若為根本。能生百千諸三昧。以大空寂為虗空。行者身心無障礙。
此正頌十種勝德也。初二句頌前第一。師子獸中王。隨所到處無所懼畏。比丘住蘭若亦復如是。隨心自在無所繫縛。山林下二句。頌前第二。衣服下二句。頌前第三。離諸二句。頌前第四。煩惱即前三毒。長行云離所緣境。頌云一切貪愛無所著。理應貪愛之下加之境二字。謂一切貪愛之境無所著。葢上句標。下句釋也。常居二句。頌前第五。物外即阿蘭若。厭塵勞不樂五欲。即長行修遠離行。遠離下二句。頌前第六。憒閙下隱一住字。應云遠離憒閙住寂靜者。下句身非畢竟棄。命非畢竟捨。但言為求佛道。精進勇猛。不可護惜身命生怠惰故。能住下四句。
頌前七八。前二句頌前樂住寂靜。無人聲三字釋寂靜義。葢有聲則動。無聲則靜也。於諸下。謂散亂出於喧雜。定慧成於幽靜。然既無人聲。散亂之心。無由而起也。後二句頌第八。一切事業易得成就等。前但云事業屬總相。頌分別世出世間為別相。謂世間為有漏善業。即第七。出世間為無漏善業。即第八。心無障礙者。躡前七八。由心不散亂則無煩惱障。令世間善事成就。由寂靜無聲極至心法兩亡。則所知障亦無。出世善業皆成就故。由是下二句。承前七八。頌前第九。以大下二句。頌前第十。大空寂者非斷滅空也。即真空妙體。為前百千三昧之所依。
以真空為體。三昧為用故。為虗空之為字不當。理應是如字。謂真空妙理周徧圓融。包納冲邃 。猶如虗空。或虗空二字。是前舍宅二字。謄錄者誤。亦未可知也。行者即能修之人。欲證法身。契真心。全體解脫者。故無障礙也。良以長行云得大智。約菩提說。頌中言身心。即法身。真心。約涅槃說。總是佛果之別相。
具足如是十勝利。是故眾聖常居止。
因有勝利。所以聖居。頌前結顯勸住。眾聖通指三乘果人。亦指果推因也。言未成聖果以前。修道之時常居蘭若。非成道之後。常居也。
智光汝等諸佛子。若欲速成一切智。乃至夢中莫捨離。阿蘭若處菩提道。我滅度後發心者。而能住於蘭若處。不久當坐寶華王。證得法身常樂果。
此頌證得法身也。一切智。即一切種智。欲七字成句。故略一種(一切種智者。能以一種智。知一切道。知一切種。是名一切種智。即佛智也) 。阿蘭若下。謂菩提即道。依蘭若修成。故以處云道也。我滅下。我即如來自稱。亦隨世假我也。滅度有二義。一約理言。以佛能滅除五住煩惱。度出二種生死。證得真常道果。
故云滅度。二約事言。即示現隱跡歸真。謂滅度後者。指盡未來際眾生。發心者。即後世發心之人。而能下。言依止之處。不久者。言其頓成。坐寶下。明成佛儀相。寶華王。即佛坐之蓮華。以尊重故。稱寶稱王。證得下。成法身四德。常樂果。四德之二。義亦兼四。總謂菩提涅槃。皆從蘭若中出。
△二聞者獲益。
爾時世尊。說是法時。無量百千初發心者。於無上道得不退轉。時智光等諸菩薩眾。得陀羅尼。具大神通。百萬人天。發菩提意。悟三解脫。
初發心者。乃始入聞法之人。於無上道得不退轉者。因聞四無垢性。各十種勝利。又聞住阿蘭若十種勝德。所以見賢思齊。初發大心。於無上佛道得不退轉。意在決定修證。亦望果修因之勝心也。智光等得陀羅尼。此云總持。即真心本體。總含萬德。圓悟妙體也。具大神通者。體中大用也。良以智光因遠聞佛說報四恩法。為子不肖。欲度其心。不辭長途之遙。亦不憚跋 涉之苦。遂統眾而來。
求佛說法。既聞法已。又求報恩之行。決意出家。然己既出家。子亦出家。於是所統之眾。同心出家。今聞無垢性品始終勝益。皆豁然圓悟。得總持德。可謂不歷僧祗獲法身也。夫此等菩薩。不唯不負己靈。亦復不負佛恩也。然其來意。元為教子。今父子皆悟。其天性之恩。父子之道。亦無以加矣。其子者。不惟佛恩難報。抑且碎身殞命。亦不能報父母萬分之一也。嗚呼至哉。百萬人天下。以其既聞佛法。已覺人天有漏生死難逃。遂發大心。悟三解脫。
亦偉丈夫哉(三解脫。一性淨解脫。以悟自性本淨。不染諸塵。當體解脫。二悟修成解脫。謂自性雖淨。現被見思惑障。若不修行。難以克證。三悟方便淨解脫。遂起觀行。善巧方便。發起實慧。可以從體起用。芥納須彌) 。
△三佛釋後益二。一勸持流布。
爾時如來告諸大眾。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。得聞如是四無垢性甚深法門。受持讀誦。解說書寫。
前科經家敘置。此科如來親說。若有下。標聞持之人。非指現前。乃泛說後世有緣人也。淨謂塵事不染。信謂決志不違。如是男女。必為受道之資也。得聞下。標所聽之法門。即四無垢性也。甚深下釋義。即事證理云深。速成佛道云甚深。法有軌持。門有通義。謂從此法門。達入實際也。受持有二義。一事受持。手捧目觀。心口不失。二理受持。智與理冥。秉任不失。讀謂熟文解義。誦謂背念不忘。解即科文疏義。說即講演分別。書為染翰成章。寫即刊刻印施。皆為流通法化。續佛慧命者也。
△二正明後益四。一所生處益。
如是人等。所生之處。遇善知識。修菩薩行。永不退轉。不為一切諸業煩惱之所擾亂。
初句指前受持秉教之人。次句明來世所生之處。遇善等即是勝緣。由今生受持等。熏成聖種為親因。遇善知識必有指示為外緣。引種子發起現行。故云修菩薩行。決志欲成。故云永不退轉。不為下。既從無垢性熏成淨種。自然資稟潔白。故不為諸惑所亂也。
△二現世獲益。
而於現世獲大福智。住持三寶。得自在力。紹繼佛種。使不斷絕。
現世即今生也。得聞大教即是獲福。既能讀習等必然獲智。安心立行為住持三寶。良以佛法僧皆稱寶者。以能度人之生死。能破人之癡暗。能生人之智慧。聖用神妙。故皆稱寶。得自在力者。以念念棲神於三寶。從受持等處發出智慧。不涉強為。故云自在。力即智用。能破邪顯正為力用也。以其轉相傳授。能令三寶常住。故云紹繼佛種等(依法成佛。法為佛種。展轉流通。即為紹繼) 。
△三後生兜率。
命終必生知足天宮。奉覲彌勒。證不退位。龍華初會。得聞正法。受菩提記。速成佛道。
知足即兜率之華言。天宮即內院。奉覲即侍奉覲見。由奉覲則必學道。以彌勒為師也。證不退位者。既生兜率。聖道有期。故云不退。至彌勒成佛。三會說法。初會聞記即得成佛。由紹繼佛種。獲此勝利也(別教菩薩。從初住位中斷見惑。二住至七住位中斷思惑。永不退失超凡之位。故名不退位) 。
△四隨願往生。
若欲願生十方佛土。隨其所願。而得往生。見佛聞法。究竟不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以前受持讀習等為因。以發願為助緣。由此因緣引發。則能隨願往生。既得往生。則見佛聞法。於阿耨菩提。自然究竟不退也。以上如來正教修攝其心大科已竟。
△二大士疑問蘭若修證三。一品題。
大乘本生心地觀經阿蘭若品第五
依經題而立品題。言是心地觀經之阿蘭若品。依主釋也。以品中問答阿蘭若修證之事。依所問答立名。
△二經文。一長行六。一經家敘儀。
爾時會中有一菩薩摩訶薩。名常精進。承佛威神。即從座起。偏袒右肩。右膝著地。合掌恭敬。而白佛言。
常精進者。內發三心。外修萬行。於己不足。於物不倦。依己願行。故立嘉名。然此品必假常精進發起者。以雖居蘭若。但是境寂。若非精心不雜。進道不倦。恐有始而無終。故有此舉。一以決疑。一以警策。承佛威神者。謂蘭若中修證之事。乃諸佛共修道場。於中違順境相。惟佛自知。不假問答。難決眾疑。實為大事。若非佛力所加。便是常精進亦且問之不及矣。由是經家看出。是以敘之。
△二述旨疑問。
世尊。如佛所說。阿蘭若處是菩提道場。若有發心求菩提者。不應捨離阿蘭若處。是蘭若中有多眾生。虎豹豺狼。毒蟲惡獸。乃至飛鳥。及與獵師。不識如來。不聞正法。又不敬僧。此諸有情。無復善根。遠離解脫。何故如來令修學人。往阿蘭若速得成佛。
如佛下。至不應捨離阿蘭若處。皆佛所說。今菩薩述之。是蘭下。方為舉事述疑。意謂佛言蘭若修證速得成佛。現今山林之間。幽寂閒曠。即是蘭若。其中現有多種眾生。如虎豹等。乃至飛鳥。此乃通舉禽獸。獵師者。山中捕獸之人。乃別舉人類中一種好殺者。種類頗多。此略舉耳。菩薩意謂佛言一切眾生皆有佛性。有佛性者皆當成佛。彼等眾生既有佛性。又居蘭若。且無五欲所惑。又無人情所牽。正好修行。皆可成道。方見住蘭若之功効也。不識下。正明徒居無益。既不識如來。又不聞正法。且不敬僧。無復善根。遠離解脫。顯是有損無益也。何故下承疑怪問。謂如此無益之處。佛令人修。謂成佛且速者。果何益乎。
△三哀請決疑。
惟願世尊。為諸眾生。分別解說。決疑令喜。發菩提心。使不退轉。
意謂如來決疑。使發心者。不退其志。
△四如來讚許。
爾時佛告常精進菩薩。善哉善哉。善男子。汝以大慈。問於如來清淨解脫。饒益未來諸修行者。功德無量。諦聽諦聽。善思念之。我今為汝分別演說阿蘭若處種種功德。
善哉者讚辭也。即佛喜之義。重讚者喜之至也。謂教不孤起。必待緣興。由問而說。以盡詳細。不惟決眾之疑。實乃增廣其益也。汝以大慈下。佛述常精進之問意。非實不知。知而故問。實為大眾。正顯真慈。所以佛讚。清淨解脫者。即是蘭若中靜德勝益。饒益下。述彼問中之大益也。諦聽下。誡聽許說。
△五當機應唯。
唯然世尊願樂欲聞。
△六如來正答四。一直斥非當。
爾時佛告常精進菩薩。如汝所說。阿蘭若處得成聖者。山林之中多諸眾生。以何因緣不得成佛。是義不然。
如汝所說者。即據汝所說也。阿蘭下。佛述菩薩之問辭。惟末後一句。直斥其非。故曰不然。
△二徵釋所以。
所以者何。彼諸眾生。不識三寶。不知厭足。不識善惡。於山林中。雖有世間種種珍寶。而不能知伏藏之處。菩薩摩訶薩即不如是。
所以直斥不然者何也。謂汝所引彼諸眾生。且不識三寶。愚蠢之極。何得與修行人同倫而疑之哉。彼眾生。即虎豹禽獸及諸獵師。謂禽獸愚蠢無知。獵師性惡好殺。由愚癡故不識有三寶。由性惡故自不知厭足。恣心造業。不識善惡因果。如此等類。可為道器乎。於山下。別舉顯愚。謂山間林中。皆有珍寶伏藏。由彼愚癡。且不知其處。然世間珍寶尚不知處。何況出世法王大寶。又焉能證之哉。是以智人不與禽獸同。故結云菩薩摩訶薩即不如是。夫細詳佛語。亦有點化。謂居山而不入道者。禽獸無異。而貪求害道者。獵師無異。噫。盲修老衲亦可驚心。
△三正明住意。
善男子。菩薩能知佛法僧寶是出世寶。七珍伏藏是世間寶。悉能辨其種種色相。知其所在。而不貪求。亦不樂見。何況取乎。菩薩出家。發堅固心。不惜身命。捨離父母。六親眷屬。樂住山林。
佛法僧寶表真諦。故名出世寶。謂能達真諦則出三界。誠為寶矣。七珍伏藏表俗諦。名世間寶。若達俗即真亦出三界。真俗一體。真俗歷然。故云悉能辯其種種色相等。不貪求者。表達而不著。乃心境皆空也。亦不樂見等者。絕諸妄念也。菩薩出家下。
結顯勸住(伏藏二字。可疑可辯。以經云禽獸等不知伏藏之處。謂愚癡故。且如伏藏者。即古人將金銀珍寶。或避兵逃難。不能隨帶。且埋藏於地中曰伏藏。彼時惟埋者知之。及後彼人既歿。他所不知。然此事處處皆有。亦常事也。今云禽獸等不知是愚癡所障。此則可疑。若謂禽獸不知。而世間聰明者。理宜知之。現今世間非無寶藏。誰能識之。抑聰明者尚且不知。何況禽獸。又云菩薩能知七珍伏藏。若深位菩薩具天眼者。固不待言。自然能見。而經中說者是初心學道之人。稱之為菩薩。未得深位。何得而知之。然今所辯者有二意。一或借事表法如註中說。二或伏藏非埋伏之藏。或是鑛藏。如金鑛銀鑛皆在山中。禽獸不知。而智人能知也。只因經文欠明。故有此辯。未免饒舌) 。
△四存想固志四。一念依報無常。
常作是念。假使三千大千世界。劫盡之時七日並出。火災熾然。焚燒萬物。日月星辰。妙高山王。及七金山。鐵圍山等。時至皆散。
常作下觀想也。以作觀觀想。劫壞時七日並出。(解見初卷) 大千俱壞。依報無常。是知此觀元為堅固其心。謂大千尚壞。何況此身。
△二念正報無常。
三界之頂。非非想天。八萬劫盡。還生下地。轉輪聖王。千子圍遶。七寶眷屬。四洲咸伏。壽命報盡。須臾不停。
非非想乃諸天最上者。以有漏定。伏住妄想不行現行。雖存種子。復將種子念念生滅中一半生相亦伏不行。唯存種子滅相。認為法性涅槃極果。然八萬劫內定力勝時。種現俱伏。過八萬劫定力衰微。則種子生機發動。妄念漸起苦不可言。久之則墮。或生人間等。故曰八萬劫盡還生下地也。此舉最上一天。尚不免墮。餘天可知矣。轉輪聖王人中最尊者。有千子。此子之多人間所無。七寶具足。眷屬隨護。亦世人不及。富之極貴之至矣。以威鎮四洲。無不賓伏。尊之極威之至矣。末二句。言壽盡之時。符到便行。不容少待。故云須臾不停。此舉人中最尊者猶不免無常。餘可知矣。以上皆身外傍觀無常之相有如此者。
△三念自身無。
我今亦爾。假使壽年滿一百歲。七寶具足。受諸快樂。琰魔使至。不免無常。
初句以己例他故云亦爾。人間之壽百歲者希。貧多富少。況七寶具足。此是行人淨心觀察。謂我年縱百壽。富至七寶。受諸般快樂。無非風前之燭。草頭之霜。不能常保。有時琰魔使至。未免隨他去也。故云不免無常。夫諸佛菩薩。皆是凡夫修成。不假如此對治。何能生厭離心成菩提道耶。庶有緣智人。以此鑑諸。
△四承志發願二。一總以發願。
作是思惟。我今不知代其父母。及諸眾生。修菩薩行。當得金剛不壞之身。還來三界。救度父母。作是願已。住阿蘭若。為諸眾生。發弘誓願。
我今不知等自生慚愧也。言我無聖人神聖之明。洞徹之照。且自顧不暇。何能替代父母及諸眾生修菩薩行哉。當得下。即是發願。金剛不壞即法報二身。成佛當得也。還來下。謂既得成佛。則倒駕慈航。回入三界。承其神通。憑其智慧。救度父母。亦救眾生。作是下結。承願住靜。深蓄厚養。決志修證。此猶不忘父母之恩。及眾生之苦。可謂菩薩願也。
△二別分等級四。一三根發願。
上根菩薩。發是願言。願我未得成佛已來。常於露地。常坐不臥。中根菩薩。發是願言。願我未得成佛已來。於樹葉中。常坐不臥。下根菩薩。發是願言。願我未得成佛已來。於石室中。常坐不臥。
道本曰根。優劣不同。利鈍亦別。此顯同居蘭若。志願不一。故分上中下三等。其上根下。正明發願。未得下。謂心發之後曰已。佛果已前曰來。中間經歷時限不定。常坐不臥。必於露地者。判為上根。以其志強行苦。不憚風雨。不畏寒暑。有道可求。不知有身。以睡眠昏瞢喪智。墮無記性。智者不欲。故決志不臥。常坐參究。以證道為期。可謂千聖喚不回頭者為上品也。樹葉中者。此有兩說。一者中字或是下字之誤。以前人在露地。此人在樹下。有枝葉廕覆。略遮霜露耳。二者或以樹葉鋪襯為座。身坐其中。以隔寒氣。其志同前。但居止不同。判為中根也。
石室者。即山岩之下。或山洞之中。皆為石室。不立烟火。不蓄餘物。出則乞食。歸則靜坐。其決志成佛與前二同。但以石室棲身。可避風雨。略禦寒暑。以其苦行少劣。判為下根。夫石室孤身。傾心為道。亦世人之所不能為者。尚判為下根。較之今人。居止於高堂大廈。紅爐煖閣。綾羅為衣。油麵為食。受檀信之脂膏。勞行人之血汗。往往為世緣所轉。貪瞋所繫者。又判為何根也。理宜慚愧。
△二結顯功德。
如是三根出家菩薩。坐三種座。各作是念。過去菩薩坐於此座。而能證得陀羅尼門。功德自在。過現未來諸菩薩等。皆於此座得陀羅尼。修證自在。我亦如是。今坐此處。必當成就。於陀羅尼。而得自在。
陀羅尼云總持。謂總一切法持無量義。又護善遮惡名曰總持。以能持萬德無量法財不失。能護一切無漏善法不退。能遮一切有漏惡業不入。依用立名故曰總持。即三世諸佛所證之涅槃也。門者通義。謂依體起用此門而出。即妄明真此門而入。圓覺經云。無上法王有大陀羅尼門。流出一切真如佛性菩提涅槃及波羅蜜教授菩薩。以發用為名也。功德自在者。以修因為功。克證為德。超越生死。受享法樂。故曰自在。此單約過去言。過現下。通約三世。我亦下。以他證己。以己效他。故曰我亦如是。今坐此座者。或露地等。必當成就者。是為勇猛心。秉丈夫志。以證為期。至死不退。
△三未成厥志。
若未成就得自在者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
應知自此科起。至後常坐不起。是名菩提阿蘭若行。共二十六種。皆云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然雖同一科。文義各別。下文自知。此中自在有二種。一觀境自在。(謂菩薩以正智慧。照了真知之境。及能通達一切諸法。圓融自在。是以立名) 二作用自在。
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四無量心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五神通力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六波羅蜜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善巧方便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
四無量心。即慈悲喜捨四種利他心也。五神通力者。即天眼遙觀。山壁不隔。天耳遙聞。萬籟不惑。身境變化。神妙不測。他心舉意。不說而知。宿命生死。首尾圓照。此五種皆靈妙不測為神。自在無礙為通。力者應用之義。六波羅蜜。即六度解見初卷。善巧方便即權智。用權法。投機應時。令他從化。
或有菩薩。未能調伏一切有情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圓滿四種攝法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修習六念之法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成就多聞智慧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成就堅固信力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斷除六十二見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
有情者。謂有情識分別。乃眾生之別稱也。以情有善惡。分別有邪正。攝盡胎卵濕化。故名一切。調伏是菩薩利生作用。具折攝兩門。調謂調理。攝受善人。伏謂降伏。折辱惡輩。令彼有情。知有三寶。迴心向道也。四種攝法者。謂布施。愛語。利行。同事。菩薩為化導眾生。用此四法。攝受有情。使其依附。然後導以大乘正道。維摩經云。先以欲鈎牽。後令入佛智是也。一布施攝。
達耳不忘為聞。多者。如阿難尊者。聞佛權實頓漸。差別諸教。如缾注水。點無滲漏故為多聞。智慧者。因聞佛言。覺了中道。遠離二邊。極成無謬。故名多聞智慧也。堅固信力者。決定知見也。凡聞佛說。一切聖凡染淨因果。深忍樂欲。決定不疑。為善法之首。萬行之先。聖道之根源也。若始信而復疑。不為堅固。以永信不疑。是為堅固信也。從信發用。萬行圓修。為信之力也。六十二見者。謂外道邪見。於色受想行識。五陰法中。每一陰起四種分別。
或有菩薩。未能修習八種正道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永斷二障習氣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圓滿隨病與藥微妙智慧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圓滿大菩提心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圓滿恒沙三昧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成就無量神通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
八正道者。有八種法。不依偏邪曰正。通至涅槃曰道。一正見。
或有菩薩。以定通力。見十八空而心不驚。如是大事。若未成就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圓滿一切智智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一切種智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得修習三十七種菩提分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十地萬行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於百劫中。未能修行相好之業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
定謂禪定。通謂透徹。深位菩薩。圓明定中心法皆空。當體清淨。徹照無礙。是為定通之力。見十八空之見字。非眼見。亦非分明為見。乃以寂而常照為見也。然。雖能照見。如鏡照物。了無情謂。故心不驚。兼亦不喜修行至此。方大事成就。假若未就。終不離蘭若之中。所謂決定志也。十八空者。一內空。
○一四念處身受心法為四處。諦觀無常苦空無我不淨。冥記不忘。深生慚愧。決意成道。為入道初門。故曰念處。一身念處。(觀此色身皆不淨故) 二受念處。(觀領受好惡等事悉皆是苦故) 三心念處。
○二四正勤。正謂不邪。勤謂不怠。一已生惡令永斷。(謂一切惡法若已生者當精勤一心決剔令其永斷) 二未生惡令不生。(謂一切惡法若未生。當精勤一心遮止令其不復萌生故) 三未生善令生。(謂諸善法若未生時。當精勤一心勇猛令其發生故) 四已生善令其增長。
○三四如意足。謂所修之法。如願滿足也。一欲如意足。(謂希慕所修之法。如願滿足故) 二精進如意足。(謂於所修之法。專住一心無有間雜。如願滿足故) 三念如意足。
○四五根。根即能生之義。謂此五法。能生一切善法。一信根。(謂信於正道故) 二進根。(謂修正法。無間無雜故) 三念根。(謂於正法記憶不忘故) 四定根。(謂攝心不散故) 五慧根。(謂於諸法觀照明了故) 。
○五五力。力乃力用。能破惡成善。從用得名。一信力。(謂信增長。能破諸般疑惑故) 二進力。(謂精進增長。能破身心懈怠。成辦出世間法故) 三念力。
○六七覺支。謂支分覺了之義。各有支派分齊故。一擇覺支。(謂揀擇諸法之真偽故) 二精進覺支(謂修諸行法無間雜故) 三喜覺支。(謂契悟真法得歡喜故) 四除覺支。
○七八正道同前。十地者。即初歡喜地。乃至第十法雲地。萬行。即普賢行門。實有無量。今約總言。且名萬行。非定數也。百劫修相好者。佛有三十二相。八十種好。皆多劫修成。因中修百種福。感果上一種相好。一相如是。相相皆然。業即因中所行之行業也。
或有菩薩。未得圓滿如來四智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未能圓滿證大涅槃。終不捨離阿蘭若處。或有菩薩。坐金剛座。未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常坐不起。是名菩提阿蘭若行。
四智。即佛轉八識心品所成者。一大圓鏡智。(謂如來真智。本性清淨。離諸塵染。洞徹內外。無幽不燭。如大圓鏡。洞照萬物。無不明了故) 二平等性智。
△四結證菩提。
善男子。出家菩薩。發菩提心。入於山林。坐三種座。鍊磨身心。經三大劫。而修萬行。證得無上正等菩提。
山林即阿蘭若。三種座。即露地。樹葉。石室。鍊磨身心者。鍊謂銷鍊。如銷鑛出金。為證真功夫。磨謂研磨。如磨塵亮鏡。為斷惑功夫。鍊身則常坐不臥。鍊心則永悟不迷。三大劫者。謂成住壞空各二十番增減。為一大劫。如是三次。為三大劫。經謂經歷。從一劫至三劫也。修萬行者。謂三劫之中所作之事為行。行實無量。略云萬行。末二句。因行證果也。良以初發心時。入山修道。常坐不臥。固為丈夫之志。若夫必歷三大劫者。又非初心者能為。必見道之後。修道之時。有大智慧。一世之中能作三僧祇劫佛事。如善財一生圓曠劫之果。直至菩提而後已。假若不然。不惟文有參差。且頓教何歸。應知佛言義活。不得膠柱。
△二偈頌二。初標章。
爾時世尊重說偈言。
△二正頌五。初引證令信。
昔諸如來因地時。住阿蘭若離塵處。伏斷煩惱所知障。超過三界證菩提。
長行無文。乃孤起頌也。昔者古時也。引古如來成佛以前。曰因地時。舉能修之人。下句必住蘭若。始能伏斷煩惱者。以其幽靜離塵。煩惱易斷。菩提易成。是為諸佛通依之處也。煩惱即九十八使。皆昏煩之法。惱亂心神。能障人天勝妙好事。故曰煩惱障。所知者非障。乃所知之理。由智愛著。故能成障。即法愛。能障所知之理。故名所知障。伏約現行。斷約種子。戒定慧為能斷。二障為所斷。以二障既除。菩提自成。故曰超過等。此總標。下分釋。
過去菩薩修行願。以阿蘭若為舍宅。阿僧祇劫修福智。十地究竟證三身。
此頌菩薩深益。先明過去者已證也。初標人。次句舉處。三句舉經歷之時。修為因。福智為果。末句證果。起信論十地菩薩。於色究竟頂天。現最大身成佛即此也。三身者。酬因之報為報身。自性理具者為法身。為利他所現者為化身。斯言過去菩薩。皆蘭若修證得此三身也。
未來菩薩求佛果。入於深山修妙行。斷除二障生死因。當證三空真解脫。
此頌未來者當證也。三空。即人空。法空。俱空。真解脫者。若菩薩無明未盡為相似解脫。唯佛位。無明永滅。為真解脫。深山亦蘭若靜處。妙行即三空觀門。
現在十方諸菩薩。修持萬行住空閒。不惜身命求菩提。念念證得無生智。
此頌現在者現證也。空閒者。謂空闊幽閒。即是蘭若。無生智者。若羅漢惟斷見思惑盡。不受三界分段生死。名無生智。今菩薩所修。非二乘可比。即不受二種生死之無生智。乃佛智也。餘義同前。
△二廣明深益。
若欲速證深三昧。因修妙定超神通。阿蘭若處心無諍。能變大地為七寶。若欲遊戲十方國。往來自在運神通。供養諸佛利群生。住阿蘭若無畏處。欲證有無如幻智。了達諸法本來空。住阿蘭若菩提場。令眾亦入真解脫。
此頌與長行文有轉變。不必強配。深三昧即是大定。智理冥合曰證。前云無生智。必契無生理。故證深定也。因修者。出三昧之因。即研窮履踐之功夫也。妙定即是深三昧。謂此妙定。因修始得故。超者解脫也。神通大用也。阿蘭下。出妙定神通之出處也。謂因住蘭若。塵事不擾。心無分別。故得無諍三昧。然三昧即是妙定。從定發用故有神通。能變等正出神通之功用也。謂有神通者。攪長河為酥酪。變大地作黃金。此云七寶者。亦神通之所變也。若欲下二句。亦神通之運轉也。以遊戲十方。往來自在。周旋不滯。妙用無方。故曰運神通。供養下。正明往來之事。
供諸佛為上求。義兼請法修證之功。利群生為下化。亦兼現身說法之惠。皆深三昧中全體大用功德也。住阿等。結歸住處。蘭若云無畏者。以塵世中有五欲擾心。能令造業固可怖畏。蘭若中既無五欲。一種安閒。故云無畏。欲證下二句。謂凡夫著有。有固如幻。二乘著空。空亦如幻。智謂照了。達即契合。乃用始覺觀照。了達諸法本來自空。今雖見有。如幻如化。故云如幻智。
若欲速得如如智。證會諸法如如性。盡大劫海利群生。當住蘭若空寂處。若人欲得難思智。妙高山王納芥子。山王芥子不壞相。入於蘭若神通室。若人欲得無礙智。以一妙音演說法。隨類眾生各得解。當住蘭若修妙觀。若欲無生及無滅。應現十方諸國土。放光說法利群生。莫離蘭若空寂室。
頌義愈後愈勝。此頌圓頓深益。皆出蘭若也。初二句。謂諸法當體皆如。凡夫識心不達。必利根者依如起智。智亦同如。曰如如智。由智融會。諸法皆如。曰如如性。智性冥合。究竟成道。是為自利。盡大下利生。大劫甚遠喻海之深。故曰劫海。乃盡未來際之別稱也。此約竪言。義必橫徧。但是缺文。利群生者。既云羣生。必種類不同。善惡分別。情性樂欲各隨其機。豈易利哉。若非徧一切處。盡一切時。無私而應。不謀而成。分形散影。如月落百川者。則群生不能利矣。當住不。推本由處也。若人下。又明大不思議之智。能作大不思議之事。妙高即須彌。
共十六萬八千由旬之高。容納於芥子之中。此但顯容。山王一句顯妙。不壞相者。謂芥子不壞小相。妙高不壞大相。即小中現大。於事事無礙法界十玄之中。廣狹自在無礙門。謂一芥稱性。所以能納。恢 恢焉猶有餘地也。入於一句。入者歸也。即歸本由處於蘭若成功也。神通室者。謂阿蘭若為發神通之房室也。若人欲得下。又明說法之智由得無礙智慧。所以一音說出。眾義皆具。故為妙音。
隨類各解者。似覺語倒。應云眾生隨類則順。正顯其妙。謂人天乘解為戒善。及有漏定慧因果之法。二乘解為四諦。辟支解為十二因緣。菩薩解為六度及唯心法門等。於十玄中。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也。當住一句。亦推本由處。修妙觀者。謂因住蘭若方修妙觀。因修妙觀方得妙智。由得妙智方發妙音。所以推其源本。皆歸於蘭若中得也。若欲下。又出一義。無生無滅即真常妙果。此亦自利。應現十方。放光說法亦為利他。放光者。為愍三途眾生受苦無暇。復假業障不能見聞。菩薩所以放拔苦光以照之。令其息苦停酸。乘光脫化。說法猶為善道眾生。得見聞者。令其聞言從化。故云利群生。如觀音十方諸國土。無剎不現身。故云應現等。莫離一句。推本同前。
若以足指按大地。令十方界皆振動。覩相發心除邪見。當住蘭若觀自心。若欲諸佛出現時。最初獻於微妙供。檀波羅密皆圓滿。住阿蘭若修妙行。若人於佛涅槃時。最後供養成檀義。永斷貧窮及八難。誓願住於蘭若中。若欲福智皆圓滿。未來諸佛臨涅槃。受佛付囑廣弘願。住阿蘭若修六念。若於諸佛涅槃後。結集遺法度眾生。助於諸佛讚真乘。住阿蘭若空寂舍。
足指動地。乃神力警策人心也。覩相下。謂既以神力動地。駭動眾心。能令眾生覩相發心。亦令邪見眾生反邪歸正。有如此志願者。非住蘭若不能。非觀照自心亦不能。故結云當住等。然觀為智照。心即真性。以觀智照融。三界萬法皆惟自心。故能克證真體。所以運通振地警物轉邪也。若欲下。又明圓滿檀度。亦從蘭若。諸佛出現。即從本垂跡。示現成佛時也。最初如釋迦成道。有牧女獻香糜。如來受供始得成佛。檀波下。加一皆字有兼義故。以喜捨無悋即布施。心不貪染即持戒。能所皆空即忍辱。念念欲捨即精進。專住不退即禪定。不著施想即智慧。以一獻供。
六度齊修。故曰皆圓滿。住阿下。歸處同前。若人下。明獻最後供者。如釋迦入滅。純陀獻最後供。使檀度滿足也。永斷下。明獻供為因。永斷貧窮不受八難為果。貧窮者。名同義別。非無世間財位者為貧窮。謂始修之人。無出世法財為貧。無賢聖果位為窮。總言欲永斷貧窮。及永離八難。必誓住蘭若始得成就也。八處皆難。不得見佛聞法。故名八難。一在地獄難。
此言若遇未來諸佛。臨涅槃時。必欲付囑後事。令其廣願承當。我則受佛所囑。亦從蘭若中修證始得。故曰住阿等。廣弘願者。謂既受佛囑。擔荷佛事。非弘願攝持不能度生矣。須如彌陀四十八願。或如藥師十二大願等。六念同前。若於下。正明續佛慧命也。凡諸佛住世。說過一切大小乘法。佛雖入滅。遺法在世。故曰遺法。待佛涅槃已後。須當結集。永遠流通。與佛住世相等無異。故云度眾生。及助於一句。通指代佛揚化說。或咏歌頌德。或講演敷陳。或註疏解釋。通曰讚之。真乘即是佛法。末句亦推本准前。
人天大師薄伽梵。難見難遇過優曇。若欲奉覲修供養。當住蘭若弘悲願。眾寶之尊法為最。成佛化利皆由此。如人欲得常聽法。住阿蘭若修梵行。始從今身至佛身。常願發心弘正教。乃至未得大菩提。念念不捨阿蘭若。若人欲報父母恩。代於父母發誓願。入阿蘭若菩提場。晝夜長修於妙道。若欲現世增福智。當來不墮八難中。如是有情發善心。住阿蘭若修悲願。
人天二字亦凡聖通稱也。如凡人聖人。諸天義天等。大師指佛。以模範人天故為大師。薄伽梵亦佛。含多業不翻。一名六義。解見前文。次句顯佛難遇比如優曇者。優曇此云應瑞。為金轉輪王之瑞華也。輪王不出此華不現。華若現時。隨有金輪王出故曰應瑞。言其難見也。過者超也。言見佛之難猶過於優曇之難見也。若欲下。謂必欲見佛奉供者。亦從此修。更發悲願以引導。庶其可以見之也。
謂成佛法化亦不出這裏。今身即現世之凡身。佛身即道後之果身。至者超略辭。言自凡身已後至佛身以前。於兩楹之間。常發心願。自欲成佛之大志。欲弘正教之大願。傳法度生之正行。正教即如來之心法。義兼權實。弘教即廣大流通。義含六種。如受持讀誦等。乃至一句承上。謂弘法度生必經長時。乃至未得菩提之間。始終克志不忘蘭若。故云念念等。若人下四句。言欲報親恩。代親發願。也須從這裏修道始得。若欲下四句。文義顯然。八難同前。以上六十八句。總為一科。內詮諸佛菩薩。始從凡夫。終至成佛。一切諸行。自利化他。不盡其言者。
莫不皆從阿蘭若中修證所出。是故如來極口稱頌之如此也。
△三結頌三世。
三世菩薩求真覺。得道涅槃蘭苦中。是故名為大道場。三乘聖眾皆同處。菩薩厭苦入山林。為度羣生求聖道。自未成佛先度他。六道四生皆悲愍。
真覺即佛。得道即初證。涅槃即入滅。菩薩為修證之人。求者是能發之心。葢初二句。總言三世聖人。從始發心。中至成道。義兼說法度生。終至入滅。始終八相。皆蘭若中修成也。是故一句躡上結名。大道場亦指蘭若。三乘一句。開廣之說不唯菩薩一類。總收三乘聖人。皆同其處。菩薩下四句。轉明上義。謂前之三世菩薩。所以求真覺者。元為厭苦。故入山林。為度羣生。故求聖道。自未下二句結。其心不出悲愍。其處不出蘭若。山林即蘭若也。
△四通頌三根。
上根菩薩居露地。中根菩薩居葉中。下根菩薩居石室。未成佛道常不臥。三世菩薩住蘭若。得陀羅尼自在力。
陀羅尼有三種。謂多字。一字。無字。多字即種種神呪。一字即唵字。吽字等。無字即諸佛心法。且約體言。自在力約用言。謂依體起用。不然而然。故名自在。餘如長行。
△五引已結證。
今我誓同菩提心。未得總持恒止此。得大菩提在蘭若。入大圓寂由住處。菩薩起於金剛智。斷惑證真成妙覺。廣化眾生遊聚落。為求寂滅樂山林。萬行因滿果亦圓。盡未來時度羣品。
我者佛之自稱也。初二句言道前之修行。次二句言道後之始末。總持即陀羅尼。心即因心。菩提是智果。圓寂是斷果。菩提言得。圓寂言入者。即始終不出這裏。故曰在蘭若由住處。葢此四句。引己證他也。菩薩下六句。復引他同己也。樂山林者。亦歸功於蘭若。始終兩利之因果。
總不出此矣(以上為一蘭若中修證。長行偈頌。不厭其重。改頭換尾。不惜其繁。無非為智光父子。及盡未來世一切初機。只恐信之不切。行之不久。徒落空亡。所以頻頻數數。叮嚀若此足見世尊一片婆心。徹隨徹骨。而我等眾生。何可報也) 。
△三獲益。
爾時世尊。演說如是出家菩薩阿蘭那行。無量菩薩證極喜地。恒河沙等無量菩薩。永離相用微細煩惱。證不動地。不可說不可說菩薩摩訶薩。斷一切障。入妙覺地。無邊有情。發無等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九萬七千眾生。遠離塵垢。得法眼淨。
極喜地即初地聖果也。謂一聞蘭若修證。有此勝德。頓然我法二執分別即空。遂證初地。為真見道。所謂分別二障極喜無是也。相用微細煩惱者。既曰微細。即二執俱生細惑也。相用者。謂行相功用也。二地以去為修道。所謂二執俱生地地除是也。自二地至七地。通屬有功用行。以今聞蘭若功德。頓然永離。因離有功用行。故證第八不動地也。以八地以去。屬無功用行。任運流入薩婆若海。故云永離相用等。不可說不可說者。乃大數之極量也。謂如許菩薩。斷一切障者。不惟直斷二障。及初起生相一念全空。入妙覺地。究竟成佛矣。無邊有情者。即人天散眾之類。發無等等下。約最利之機。一發一切發。一證一切證。所謂初發心時。即成正覺。故曰無等等。九萬七千眾生等者。解准四卷之末。
○以上大士疑問蘭若修證一大科已竟。應知此品。因常精進疑問。故佛廣讚蘭若如此。然文多從事。義亦兼理。事即山谷園林。理即自己本性。即先悟毗盧性海。為真住蘭若。後入普賢行門。即於中修證。假若不悟本性。不力實修。縱歷塵劫。無非有為功用。於菩提何干。住山何益。嗚呼。豈不聞古德云乎。死後便作看山鬼。西方依舊黑瞞瞞。思之。
大乘本生心地觀經淺註卷第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