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經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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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經疏
故女人以嗔為力。欲有所索必先嗔故。國王以嬌豪為力。羅漢以精進為力。諸佛以大悲為力。比丘以忍為力。故遺教經云。能行忍者。乃可名為有力大人。七佛偈云。忍辱第一道。佛說無為最出家惱他人不名為沙門。忍雖有三。今此中取無生法忍。何以故。依經起行。無人法二執故。文中有三。一能忍。二無苦。三有樂。此明能忍也。無生法忍。唯諸佛之所窮故。名如來忍辱波羅蜜。非餘人之能究故。說非波羅蜜。今言忍辱波羅蜜者。是如來清淨善根。非波羅蜜者。非二乘人善根。若然者依經起行。既生無生之勝忍。豈見苦受之所倦哉。故偈曰。
因此,女人以愤怒为力量,她们想要得到什么,必定先表现出愤怒。国王以骄傲和豪气为力量。阿罗汉以勤奋精进为力量。所有佛陀以大悲为力量。比丘以忍耐为力量。因此,《遗教经》中说,能够实践忍耐的人,才称得上是真正有力量的伟人。七佛的偈语说,忍辱是修行的首要之道,佛陀说,不扰乱他人、不制造烦恼的人,才是真正的出家人。虽然忍耐有三种,但这里指的是无生法忍。为什么呢?因为依据经文修行,没有人我执和法我执。文中提到三点:一是能够忍耐,二是没有痛苦,三是有快乐。这表明了能够忍耐。无生法忍是所有佛陀所能达到的境界,因此称为如来的忍辱波罗蜜,不是其他人能够完全理解的,所以说它不是波罗蜜。现在说忍辱波罗蜜,是指如来清净的善根;说它不是波罗蜜,是因为这不是二乘人的善根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依据经文修行,既然已经培养了无生的殊胜忍耐,又怎么会因为痛苦的感受而感到疲倦呢?因此偈语说。
能忍於苦行 以苦行有善
能忍在苦行中表现出卓越,因为苦行本身具有善性。
彼福不可量 如是最勝義
那些福德是无法估量的,这就是最殊胜的真理。
能忍於苦行者。依經起苦行能忍也。以苦行有善者。由此苦行以清淨忍善根為體故。言有善也。彼福不可量者。彼忍善根非餘人所惻量也。如是最勝義者。唯如來之所量也。故曰忍辱波羅蜜說非忍辱波羅蜜。
能够忍受苦行的人,是依据经文而开始苦行并能够忍受的。因为苦行本身具有善性,通过苦行可以培养出清净的忍耐和善根,所以说它具有善性。那种福报是无法估量的,那种忍耐的善根不是其他人能够估量的。就像这样,最胜的义理,只有如来才能估量。所以说,忍辱波罗蜜,实际上并不是忍辱波罗蜜。
經曰。何以故至無壽者相者。自下明無苦。一立無苦二證無苦。此立也。前明有若而能忍。此明有忍故無苦。何者若見自我他我之異。便見能害所害之殊。我於爾時依經修行。既無兩我之執。則不見歌利為能害我身為所害。既無兩害之體。苦受從誰兩生。論經云。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。相無相亦非無相。真諦云。無我等相者無自相也。無相者無他也。亦非無相者非不有悲智相也。無著云。能忍者謂達法無我。故如經如來說羼提波羅蜜。案此謂無生法忍也。又云。云何知忍相若他於已起惡等時。無有我等相。不生嗔想。亦不於羼提波羅蜜中生有想。於非波羅蜜中生無想。案此解稍異。今明於忍度上不作法想。於非忍上不作非法想。故曰無相亦非無相也。此等雖有不饒益事。而是法思惟忍攝也。歌利王事。此中應廣說。
经文说:“为什么说没有壽者相呢?”从这里开始解释没有苦。一是建立没有苦的观点,二是证明没有苦。这是建立观点。之前说明了如果能够忍受,这里说明了因为能够忍受所以没有苦。如果看到自我和他人我的差异,就会看到能害和所害的不同。我在那时依据经文修行,既然没有对两个我的执着,就不会看到歌利是能害,我的身体是所害。既然没有两个害的实体,苦受又从哪里产生呢?论经说:“没有我相、人相、众生相、壽者相,没有相也不是没有相。”真諦说:“没有我等相,是没有自相。没有相,是没有他相。也不是没有相,不是没有悲智相。”无著说:“能够忍受的人是达到了法无我,所以如来说羼提波罗蜜。”这里指的是无生法忍。又说:“怎么知道忍的相?如果他人对自己产生恶等时,没有我等相,不产生嗔恨的想法,也不会在羼提波罗蜜中产生有想,也不会在非波罗蜜中产生无想。”这里解释稍微有些不同。现在说明在忍度上不产生法想,在非忍上不产生非法想。所以说没有相也不是没有相。这些虽然有不饶益的事,但是这是法的思惟,忍的攝取。歌利王的事,这里应该详细说明。
經曰。何以故我於往昔至應生嗔恨者證也。更曉無苦義。節節支解害事極也。不生嗔恨忍力猛也。嗔恨因我執而生。我執既無嗔恨。從誰而作。然嗔是大惑。恨是小纏。大惑即可報之以殺心。小纏但可加之以楚毒。由嗔具五義故名大。恨不具故名小。如心說。
经文说,为什么我在过去对那些本应引起我愤怒和怨恨的人,现在却能证明我已不再有这种感觉了呢?这是因为我已经理解了无苦的真谛,我的身体被节节肢解,遭受了极大的伤害,但我没有产生愤怒和怨恨,这显示了我的忍耐力非常强大。愤怒和怨恨是因为执着于自我而产生的,既然我已经放下了自我,那么愤怒和怨恨也就无从谈起。然而,愤怒是一种严重的迷惑,怨恨则是一种较小的束缚。严重的迷惑可以用杀心来报复,而较小的束缚则可以用痛苦来惩罚。因为愤怒包含了五种特性,所以被称为大,怨恨不具备这些特性,所以被称为小。正如心中所想的那样。
經曰。須菩提又念過去至無壽者相者。明有樂也。前明有忍故無苦。此明無苦故有樂。何者作忍仙人顯有慈悲。無我等相明無嗔恨。無嗔恨故無苦。有慈悲故有樂。偈曰。
经文说,须菩提又回想起过去,直到那些没有寿者相的人,表明他们心中有快乐。之前说明了因为有忍耐,所以没有痛苦,这里则说明因为没有痛苦,所以有快乐。那么,是什么人能够做到忍耐呢?是那些表现出慈悲的仙人。他们没有我等相,表明他们没有愤怒和怨恨,因为没有愤怒和怨恨,所以没有痛苦。有了慈悲,所以有快乐。偈语说:
離我及恚相 實無於苦惱
脱离自我和愤怒的表象,实际上没有痛苦和烦恼。
苦樂有慈悲 如是苦行果
无论苦乐,都应怀有慈悲之心,这样的苦行将带来相应的果报。
案上半明無苦無自他相故。下半明有樂有悲智相故。由悲有樂。由智無苦。悲智和合故名共也。
从上半部分来看,没有苦楚,也没有自我与他人的区别。下半部分则表明有快乐存在,也有悲智的特质。因为悲悯而有快乐,因为智慧而无苦楚。悲悯与智慧相结合,因此称之为共同的。
經曰。是故須菩提至三菩提心者。自下第二更防其過也。夫見苦而行苦者。則心疲而退沒。忘苦而行苦者。則心輕而進昇。為防退沒之行所以。教發無住之心也。文中有四。一示無住心。二示無住境。三示無住障。四示無住行。此明無住心也。夫菩提以無住為體。若能忘相發心。心即泯同無住。所以離相發心。即無住之體也。無著云。為顯示流轉苦對治故說應離一切想等。案流轉者謂生死流轉。若著相行施。則於流轉中有疲乏之苦。今為對治言離一切相也。偈曰。
经文说,因此须菩提到达三菩提心的境界,这是第二部分,进一步防止过失。如果意识到苦楚而去做苦事,那么心就会疲惫而退失。如果忘记苦楚而去做苦事,那么心就会轻松而提升。为了防止退失的行为,所以教导发起无住的心。文中有四个方面:一是展示无住的心,二是展示无住的境界,三是展示无住的障碍,四是展示无住的行为。这是说明无住的心。菩提以无住为本质,如果能够忘却形象而发起心,心就与无住相融合。因此,离开形象发起心,就是无住的本质。无著说,为了显示生死流转的苦楚和对治方法,所以说应该离开所有的想象等。流转指的是生死的流转,如果执着于形象去行施舍,那么在流转中就会有疲惫的痛苦。现在为了对治,说要离开所有的形象。偈语说。
為不捨心起 修行及堅固
为了不放弃初心,坚持修行和坚定不移。
為忍波羅蜜 習彼能學心
为了修习忍辱波罗蜜,培养能够学习的心态。
為不捨心起者有二。一不捨菩提心。二不捨無相心也。故言應離一切相發阿耨菩提心。此則不捨心也。修行者謂不住色聲香味觸而修行也。堅固者若離於相修行堅固也。論釋發心修行何所為為忍波羅蜜。習彼能學心。案忍波羅蜜者。如來忍度也。能學心者。初地心也。今為求如來忍度發心修行。求初地能學之心也。又忍波羅蜜者。初地心也。能學心者。地前心也。故習地前無住心也。故曰習彼能學心。故論曰。入初地羼提波羅蜜。此名不住心。案不住者。不住法非法也。故無著云。於非法及法無我中皆不住故。
不放弃的心态有两种。一是不放弃追求菩提心,二是不放弃无相的心态。所以说,应该超越一切形象去发起至高无上的菩提心,这就是不放弃的心态。修行者是指不依附于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等感官对象而进行修行。坚定的心态是指如果能够超越形象去修行,那么修行就会变得坚定。在解释发心修行的目的时,是为了修习忍辱波罗蜜。学习这种心态,就是学习初地的心态。现在为了追求如来的忍度而发心修行,是为了追求初地能学习的心态。另外,忍辱波罗蜜就是初地的心态,学习的心态就是地前的心态。因此,学习地前无住的心态。所以说,学习那种能学习的心态。因此,论中说,进入初地修习忍辱波罗蜜,这叫做无住的心态。无住的意思是不依附于法或非法。因此,无著说,在非法和法无我中都不依附。
經曰。不應住色生心至應生無所住心者。此示無住境也。不住色生心。令離報恩障。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。令離果報障。應生無所住也。令離相疑障也。真諦云。此中應具離三障。一己身。二報恩。三果報。己身者若著己身即起二見。謂常見斷見。由常故不求未來。由斷故不見未來。故障修行也。餘二可見。
經曰。若心有住則為非住者。此示無住障也。若心有住住前二境則為非住不住菩提。若有此心便成障也。真諦云。若心有住者住三執也。三執者。一常見。二斷見。三有無見。為離常見故不令住法。為離斷見故不令住非法。為離有無見故即令住中道。前一破凡夫執分別性為有。次一破凡夫執依他性為無。後一破二乘執真實性亦有亦無。若不離此三執。即不與菩提相應故言非住也。
經曰。是故佛說至布施者。此示無住行。夫昇高者必自述涉深者必自淺。是故欲入無住之心位者。應修無住之行也。無住心位初地已上。無住行位道種已還。故攝論云。願樂位六波羅蜜。雖是世間法能引出世心。真諦云。無住心者即真心。若與忍辱相應位在三地。若與施相應位在初地。若與戒相應位在二地。四地已上精進禪定智慧方便願力智。隨義應知。為不捨此真心故。離一切相發心修行也。通論地上束為四僧俱修六度。一無羞僧。謂破戒人。二啞羊僧。謂凡夫持戒。三有羞僧。謂二乘人四第一義僧。謂真菩薩。初三地修世間行相。同凡夫不堪斷決譬之啞羊。
次四地修出世行相。同二乘不復作惡譬之有羞。後三地修出出世行。是菩薩自位不離雜道故稱第一義。一切淨土中有凡夫二乘者。悉須作此判之。若就實為論。則淨土中無復凡夫二乘故。往生論曰。女人及根缺。二乘種不生也。寄相則有故。觀經明三輩九品。則凡夫二乘亦往生也。波頗云。應佛淨土有凡夫二乘。報佛淨土則無。真諦云。凡夫二乘於穢土中見阿彌陀佛。諸菩薩於淨土中見阿彌陀佛。案此二說。報土則一向純淨。應土則有染有淨。
經曰。須菩提菩薩至應如是布施者。自下約無住斷疑兩重。一約斷疑。二約自行斷。外化者疑曰。若其無住為誰修行。若見眾生可為應名住著眾生。今明約俗可言有為。約真即無所為故。偈曰。
修行為眾生 如是因當識
眾生及彼事 遠離亦應知
上半明俗。下半明真。文有兩重。一約俗二約真。此約俗也。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者。明約俗有眾生可言有為故。言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。何以故。由約俗諦陰界入等有故。言利益者三檀分別。即登眾生捨三種苦。得三種樂。由資生檀故。令捨貧窮苦得巨富樂。由無畏檀故。令捨怖畏苦得安穩樂由法檀故。令捨生死苦得涅槃樂。菩薩所以能三檀利益眾生者。六真七似故。能利益眾生。六真者。謂以六度利益眾生也。以施令成善器。以戒令其禁守。以忍耐與違惡。以進助其順善。以定化令入法。以智斷其疑網。如偈說令器及禁耐惡與助善入法亦斷疑六行饒益事。七似者。一似母。二似父。三似善友。四似同侶。五似健奴五六似闍梨。七似和上。此七各有五業。合三十五種饒益。如法華讚述中說。由菩薩能具六真七似。能利益眾生故。言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也。
經曰。如來說一切諸相至則非眾生。此約真也。意明約真得言無住。何者諸相是眾生之體。眾生即眾生之名。諸相非相。體空而非實。眾生非生名空。而是假名體空矣。何所住哉。故偈曰。
假名及陰事 如來離彼相
諸佛無彼二 以見實法故
案初二句約真無住。後兩句證無住意。無彼二者無名及體也。餘可見。無著云。由不無眾生故。眾生相違時生疲乏。故顯示人無我法無我等。案此即約真無住也。真諦云。假名者有二。一通名。謂六道名。二別名。謂父母所立名。此二名若離六根六識名則不可得。故名是假。若離名色根識亦不可得。若離四大色亦不可得。不可即得是境無。境無故識無。識無故眾生名體並皆無也。名色無者分別無也。識無者依他無也。二既空矣。何所度哉。故言約真即無所為也。
經曰。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至不異語者者。前約外化明無住。此約自所明無住。疑曰。道若無住不應與果為因。若住果者何得復名無住。今明道雖不住。而能為因。此乃證真者云所通非理外者云能達。但可依我語。以取信憑聖教修行耳。文有二重。一勸信。二防過。此勸信也。五語為顯四意。真語說真智。如語說真如。實語說四諦之理。不誑語記三世之事。不異一語總定前四迴不可迴也。故偈曰。
果雖不住道 而道能為因
以諸佛實語 彼智有四種
然初兩句明因果俱無住果。由離相故不住因中因。由離相故不住於果。雖各不住而因果相承。此則無住之中住也。問。無住之住豈非住耶。答。約俗則有因果得論有住非住。約真明無因果不得論有住不住也。故無著云。俗諦故有因果及菩提。次兩句總標五語。偈曰。
實智及小乘 說摩訶衍法
及一切受記 以不虛說故
實智者謂真語也。小乘者實語也。摩訶衍者如語也。一切受記者不誑語也。以不虛說者不異語也。無著云。真語者為顯世諦相故。實語者為顯世諦修行。有煩惱及清淨故。如語者為第一義諦相故。不異語者為第一義修行。有煩惱及清淨故。案前二語明說俗為實。後二語明說真不虛。真諦云。真語謂如來自誓。自誓有二。一明如來所轉法輪。一切世間波羅門天魔等。無能翻我所說。二明如來立十號名。一切世間波羅門天魔等。無能破壞此名。由說真故名真語也。實語者約小乘說四諦三解脫門。一切諸法無自性空。空故無相。無相故無願。此但約人空說也。
雖有三名總同一體。此說實故名實語也。如語者約大乘說三性三無性。即法空真如。謂三解脫門。此等三門能離三障故。佛性論云。知分別性通達空解脫門。能除肉煩惱。知依他性通達無願解脫門。能除皮煩惱。知真實性通達無相解脫門。能除心煩惱。初解脫障 次禪定障。後一切智障。離此三障悟。於如如說如如故名如語也。不誑語者記三世事必無錯謬。不同餘人有著不著。此四語皆從境得名也。
經曰。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者。防過也。前既舉言以勸信。或畏守言而失道。為防彼故。今對治之。此法者即目如來言教之法。此法是佛法辨之所通。是佛辭辨之所說。與佛相應故。是如來所得法。夫道處無言。守言則失道。所以此法無實。然言能示道離言不見道。所以此法無虛言。能示道故。指月之譬。與道處無言故。捨船之喻作也。偈曰。
隨順彼實智 說不實不虛
如聞聲取證 對治如是說
上半立義。下半釋義。由如來言說。隨順實智故不虛。證理無言故不實。如聞聲取證對治。如是說者。謂聽法之時。離於二取。為破執言。是道非道故。言對治如是說也。故無著云。如來正覺法及說於中無實無妄。無實者如言說性非有故。案言說體虛自性空也。無妄者不如言說自性有故。案言說雖空。所顯之理自性有也。真諦云。非實非虛者凡有三意。一了不了。二至不至。三顯實事。初意者。依了文取理即非虛。依不了文取理則非實。次意者。尋言能至道則非虛。道處離言故則非實。後意者。言非實者。實是非實。言非虛者。實是非虛。
虛實既實即顯□□實語也。然如來說法有實有虛。由四意四依□□□□嚴論說。一平等意。如說昔毘婆尸佛□□□□□如是等。案約法身因果平等。作如是說。二別義意。如說一切諸法無自性無生等。案前為二乘說人無我。今為菩薩說法無我。然前說人無我者。意在別義法無我也。三別時意。如說。若人願見阿彌陀佛皆得往生。此由別時得生故如是等。四別欲意。彼人有如是善根。如來或讚或□□彼少□□是故如是等。然此四□意者。事或實虛同以□□□意故名意也。立□□者為破八障。平等意者破輕佛障。有人云。為之□□爾生滅。生即有滅。
佛與我同遂生輕慢。為破此□□平等意。過去毘婆尸佛即是我身。豈同汝生滅也。立別義意者。破輕法障。有人云。乃至嬰兒亦能見色聞聲。解人意義法有何難。破此障故。說三無性法入地方悟也。立別時意。破懈怠障。有人聞長時起行方生淨土。聞此即生懈怠。為破此障故。言□□□生不退也。立別欲意。破後五障。一破少欲障。□□已不持戒故。須毀施讚戒也。二破貪行障。謂貪□□境讚淨土也。三破慢行障。謂執自土為膝故。須□□妙淨土也。四破悔行障。謂推山壓佛不見臭□□生惱故。須說於佛起不饒益事得生善道。文□□佛事。此中應廣說。
五為破不定障。有執二乘不定作佛。為破此障。須說受記及一乘也。於此五中。皆先□讚後毀故。言樂欲意也。四依者。莊嚴論名四節。一令□節。教諸聲聞入於法義令不怖色等有故。案令悟人無我也。二相節。於分別等三性無體無起自性清淨。說一切法故。案令菩薩悟法無我也。三對治節。依斷諸過對治障故。案通為前二人也。為小乘說□門令離四例。為大乘說如如令離八例。四祕密節。依□深語迴語方得義故。案為破外道□□□□□□不堅堅固解善住於顛倒□為□□□□□□□□不堅者本主煩惱。
今乃目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能於不堅中堅固即不出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謂解也。顛倒者謂常樂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即成聖者。良以善住之名通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若執例則名凡解例則成聖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煩惱所惱者煩惱之名目人法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惱所惱故不出生死。菩薩為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相名為受用。受用法樂故。故真諦云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實有不達。是真無由執著虛妄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見故。心有住著。以住著故不能得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遍不遍也。
而言闇者有三一闇二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闇日光能破大闇者二世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謂生盲人曾有目者屬大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□皮肉心皮惑世間道能暫□故。但如闇□□□□□滅故。如大闇心惑。准菩薩登地方能除□□□□□□闇也。若菩薩心有住時。則墮十想不能證十七空□盲闇也。十想十七空如中邊論說。
經曰。須菩提當來之世至受持讀誦者。從上初恒已來大意主明經□自此訖於後問義旨為顯修行。修行兩重。一□修。二美業勸修。四重。一教因。二示果。三舉劣。四顯勝。此教因也。能於此經修行處也。受持讀誦修行事也。修行有二種。一文二義。文有三種 一受二持三讀誦。義亦有三。一從他聽聞。二內自思惟。三如說修行。由此義故復成二德。一為說者能利他故。二為行者能自利故。由自利利他能顯法。有二種人有三種法。二者一顯能詮。謂十二部經。即是文字。二顯所詮。謂道及果。即修行義。人三者。一能持。二能說。三能行。能行者自利成熟一自善根故。能說者利他成熟他善根故。能持者利自他。由自憶持為他說故。然約文及義合有十種正行。一書寫。二供養。三傳流。四諦。五自讀。六憶持。七自誦。八廣說。九思惟。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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