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光明經玄義

隋 智顗說 灌頂錄2卷CBETA T1783大于一万字 3 h 白话文由 GPT-4 翻译
金光明經玄義卷下
隋天台智者大師說
門人灌頂錄
問:舊云,此經從譬得名。云何矯異而依文耶?答:非今就文而害於譬。若苟執譬,復害於文。義有二途,應須兩存。故前云義推疎遠,依文親近。若鈍根人以譬擬法,若利根人即法作譬。下文云「如深法性安住其中。即於是典金光明中,而得見我釋迦牟尼。」又〈空品〉云「為鈍根故起大悲心。」鈍人守指守株,寧知兔月?利人懸解不,須株指(云云)
问:旧说,这部经从比喻得名。为何要纠正不同而依据文字呢?答:并非现在依据文字而损害比喻。如果只是固执于比喻,又会损害文字。意义有两条途径,应该两者都保留。所以之前说意义推导得深远,依据文字则亲近。如果是领悟性较低的人用比喻来理解法,如果是领悟性较高的人则直接以法作为比喻。下文说“如深法性安住其中。即于此经金光明中,而得见我释迦牟尼。”又《空品》说“为钝根故起大悲心。”钝根的人固守指月,怎知兔月?利根的人悬解不,须要指月(等等)。
次、觀心釋名者,何故須是?上來所說,專是聖人聖寶,非己智分。如鸚鵡學語,似客作數錢,不能開發自身寶藏。今欲論道前凡夫地之珍寶,即聞而修,故明觀心釋也。《淨名》曰「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。」《釋論》云「有聞有智慧,是所說應受。」即此意也。
接下来,讨论为什么需要观心释名。之前所说的都是关于圣人和圣宝的内容,并不是自己的智慧。就像鹦鹉学舌,或者像是客人帮忙数钱,并不能开启自身的宝藏。现在要讨论的是凡夫在道前所拥有的珍宝,通过听闻和修行来获得,因此明确提出观心释名。《净名》中说“诸佛解脱应当在众生心行中寻求。”《释论》说“有听闻有智慧,这是所说的应当接受。”就是这个意思。
問:心有四陰,何以棄三觀一?答:夫天下萬物,唯人為貴。七尺形骸,唯頭為貴。頭有七孔,目為貴。目雖貴,不如靈智為貴。當知四陰心為貴,貴故所以觀之。心貴故,心即是金。夫螢火自照。燈燭珠火雖復照他,光不及遠。星月之光與暗共住。日光能照天下,不能照理。心智之光能發智照理,故心是光。若心癡暗,體則憔悴;心有智光,膚色充澤。故《大品》云「般若大故色大,般若淨故色淨,亦能充益受想行等。」心即明也。又知心無心名為光,知想無想、知行無行名為明。又知四陰非四陰名為光、知色陰非色陰名為明。又知五陰非五陰名為光、知假人非假人名為明。又知正報非正報名為光、知依報非依報名為明。又知依正非依正名為光、知一切法無一切法名為明。得此意者,即觀心金光明也。
问:心有四阴,为什么只观一个?答:天下万物中,人是最尊贵的。在人的七尺身躯中,头是最尊贵的。头有七孔,眼睛是最尊贵的。虽然眼睛尊贵,但不如灵智更尊贵。应当知道,在四阴中,心是最尊贵的,因此要观照它。心之所以尊贵,是因为心就是金。萤火虫只能照亮自己,灯烛和宝珠的光虽然能照亮他人,但光不能照得远。星月之光与黑暗共存。日光能照亮世界,但不能照亮真理。心智之光能发出智慧,照亮真理,所以心就是光。如果心愚痴黑暗,身体就会憔悴;心有智慧之光,肤色就会润泽。因此《大品》说“般若广大所以色广大,般若清净所以色清净,也能充实受想行等。”心就是明亮。又知道无心就是光,知道想无想、行无行就是明。又知道四阴不是四阴就是光,知道色阴不是色阴就是明。又知道五阴不是五阴就是光,知道假人不是假人就是明。又知道正报不是正报就是光,知道依报不是依报就是明。又知道依正不是依正就是光,知道一切法无一切法就是明。领悟到这个意义,就是观心金光明。
上約十種三法論金光明,今觀心王即觀苦道,觀慧數即煩惱道,觀諸數是業道。心王是金,慧數是光,餘數是明。如《淨名》曰「觀身實相觀佛亦然」者,若頭等六分各各是身,此即多身。若別有一身,則無是處。各各非身,合時亦無。若頭等六分求身叵得,現在不住故不可得,過去因滅亦不可得,未來未至亦不可得。如是橫豎求身畢竟不可得,即是無,此無亦不可得,亦有亦無亦不可得,非有非無亦不可得,但有名字名之為身。如是名字不在內,非四陰中故。不在外,非色陰中故。不在中間,非色心合故。亦不常自有,非離色心故。當知名無召物之功、物無應名之實,假實既空,名物安在?如此觀身是觀實相,實相即是金。實相觀智,即是光。緣身諸心心數寂不行者,即是明也。觀身是假名,假名既如此,觀色受想行識亦如是,即為苦道觀也。
现在我们依据十种三法来讨论《金光明经》,观察心王即是观察苦道,观察慧数即是观察烦恼道,观察诸数即是观察业道。心王如同金子,慧数如同光芒,其余的数则如同光明。正如《净名》所说:“观察身体的真实相即是观察佛的真实相。”如果头等六部分各自是身体,那么就是多个身体。如果另外有一个身体,那么这是不存在的。每一部分都不是身体,合在一起也没有身体。如果头等六部分寻求身体不可得,现在不住所以不可得,过去因灭也不可得,未来未至也不可得。这样横竖寻求身体终究不可得,即是无,这个无也不可得,有也不可得,无也不可得,非有非无也不可得,只有名字称之为身体。这样的名字不在内部,不在四阴中。不在外面,不在色阴中。不在中间,不是色心合。也不是常自有,不是离开色心。应当知道名字没有召唤事物的功能,事物没有响应名字的实质,假实既空,名字和事物在哪里?这样观察身体是观察实相,实相即是金。实相观察智慧,即是光。与身体相关的所有心心数寂静不行动,即是明。观察身体是假名,假名既然如此,观察色受想行识也是如此,即是苦道观。
次觀煩惱道者,煩惱與業皆是身因,今且取煩惱為身因而起觀也。《淨名》云「不壞身因而隨一相」者,應作四句分別:誰身因果俱壞?誰身因果俱不壞?誰壞果不壞因?誰壞因不壞果。云何是身果?父母所生頭等六分是也。云何身是因?貪恚癡身口意業等是也。今且置三業,觀貪恚癡等四果。以無常苦空觀智破貪恚癡,子縛斷名壞身因,不受後有名壞身果。凡俗之流,名衣好食長養五陰,縱心適性放逸貪恚癡,自惱惱他。一身死壞復受一身,因果相續無有邊際,是名因果俱不壞。如犯王憲付旃陀羅,如怨對者自害其體,身既爛壞四陰亦盡,是為壞果。
接下来观察烦恼道,烦恼和业都是身体存在的原因,现在暂且以烦恼作为身体存在的原因来开始观察。《净名》中说“不破坏身体存在的原因而随顺唯一的真实相貌”,应该从四个方面来分别理解:谁的身体因果都破坏?谁的身体因果都不破坏?谁破坏果不破坏因?谁破坏因不破坏果。什么是身体的果?由父母所生的头部等六部分就是。什么是身体存在的原因?贪婪、愤怒、愚痴以及身体、言语、意念的行为等就是。现在暂且放下三业,观察贪婪、愤怒、愚痴等四果。用无常、苦、空的观智来破除贪婪、愤怒、愚痴,子缚断除称为破坏身体存在的原因,不再接受后续存在称为破坏身体果。凡夫之辈,追求好衣服和美食来滋养五阴,放纵心意,任性贪婪、愤怒、愚痴,自己烦恼也使他人烦恼。一个身体死亡破坏后,又接受另一个身体,因果连续不断,没有尽头,这称为因果都不破坏。如同触犯王法被交给旃陀罗,如同仇敌自己伤害自己的身体,身体既然腐烂破坏,四阴也完全消失,这就是破坏果。
貪恚癡身因轉更熾盛,彌綸生死無得脫期,是為第三句也。餘三果亦以無常觀智斷五下分因縛,五下分果身猶未盡,是名壞身因不壞身果。如此四句存壞不同,皆不隨一相。隨一相者,所謂修塵共觀。觀一念貪恚癡心,心為自起?為對塵起?為根大乘起?為離根塵起。皆無此義,非自、非他、非共、非無因,亦非前念滅故起,非生、非非生、非滅、非非滅。如是橫豎求心叵得。心尚本無,何所論壞?是名不壞身因而隨一相。隨一相者即是隨金,隨相智即是隨光,諸數寂滅即是隨明。既得不壞一句,而隨一相了壞身因,亦隨一相壞身果,不壞身果亦隨一相,皆亦如是(云云)
贪婪、愤怒和愚痴是身体行为变化的原因,使得生死轮回更加炽烈,没有解脱的期限,这是第三句的含义。其他三个果位也是通过观察无常的智慧来断除五下分的烦恼和束缚,五下分的果报身体尚未完全消尽,这被称为坏身因不坏身果。这四句话中,存坏不同,都不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。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,是指修行者与微尘共同观察。观察一个念头中的贪婪、愤怒和愚痴,心是自己生起的吗?是对微尘生起的吗?是根大乘生起的吗?还是离开根尘生起的?这些都没有意义,不是自己、不是他人、不是共同、不是无因,也不是前念灭了才生起,不是生、不是非生、不是灭、不是非灭。这样纵横寻求心不可得。心尚且本来没有,还有什么可讨论的坏呢?这被称为不坏身因而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。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即是遵循金,遵循相智即是遵循光,所有有为法的寂灭即是遵循明。既然得到了不坏的一句话,而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理解坏身因,也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理解坏身果,不坏身果也遵循唯一真实的相貌,都是这样(等等)。
次觀業道者,如《淨名》云「舉足下足無非道場,具足一切佛法矣。」觀舉足時,為是業舉?為是業者舉?為業業者共舉?為離業業者舉?若業舉,不關業者。業者舉,不關於業。各既無舉,合亦無舉。合既無舉,離那得舉?舉足既無,下足亦無。觀行既然,住坐臥言語執作亦復如是。是為觀業實相名為金,此觀智名為光,諸威儀中心數悉寂名為明。是為三道辯金光明。夫有心者,即具法界法性金光明。能如此解了,但是名字金光明。常依此觀,念念不休心心相續,即是觀行金光明。若蒙籠如羅縠中視未得分明,閉目則見、開眼則失,此是相似金光明。若了了分明,閉目開目俱見者,是分證金光明。若妙覺果圓究竟明了,名究竟金光明也。
接下来探讨业道,正如《净名经》所说:“无论行走还是站立,无处不是修行的道场,完全包含了所有的佛法。”观察行走时,是业力在驱动吗?还是行为者在驱动?是业力和行为者共同驱动?还是与业力和行为者都无关的驱动?如果是由业力驱动,那么与行为者无关。如果是由行为者驱动,那么与业力无关。既然各自都没有驱动,那么合起来也不会有驱动。既然合起来没有驱动,那么离开业力和行为者又怎能有驱动呢?行走既然没有驱动,那么站立也不会有。观察行为既然如此,那么在住、坐、卧、言语、执作等行为中也是如此。这就是观察业的实相,称之为金,这种观察智慧称之为光,所有行为中心中的数量都寂静,称之为明。这就是三道辩金光明。有心之人,就具备了法界、法性、金光明。能够这样理解,只是名义上的金光明。常常依据这种观察,念念不休,心心相续,就是实践金光明。如果像透过薄纱般看不清楚,闭上眼睛能看见,睁开眼睛就失去,这是相似的金光明。如果清晰明了,无论闭眼还是睁眼都能看见,这是分证金光明。如果妙觉果圆满,究竟明了,就称为究竟金光明。
次觀心明三識。論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心,即空即假即中,即是觀心識於三識。何者?意識託緣發意,本無識,緣何所發?又緣中為有識、為無識?若有識,緣即是識,何謂為緣?若無識,那能發識?若意緣合發,二俱無故,合不能發,離最不可。當知此識不在一處,從眾緣生。從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。於此空中假作分別,是惡識、是善識、是非惡非善識,種種推畫強謂是非識。若定空不可作假識,若定假不可作空,當知空非空、假非假,非空非假雙亡二邊正顯中道,一念識中三觀具足。識於三識,亦不得三識觀。故《淨名》云「不觀色、不觀色如、不觀色性,乃至不觀識、不觀識如、不觀識性。」雖不得識、不得識如、不得識性,雙照識、識如、識性宛然無濫。以照識性故,是菴摩羅識。照識如故,是阿梨耶識。亦照亦滅故,是阿陀那識。是名觀心中三識金光明。六即位,如上說。
接下来,通过观察心性来阐明三識。讨论《金光明经》时,谛观一念之心,即空即假即中,这就是在观照心識与三識的关系。为什么呢?意识依托条件而发起,本质上没有識,依托的条件又如何能发起呢?再者,条件中是有識还是无識?如果有識,条件本身就是識,怎能称之为条件?如果没有識,又怎能发起識呢?如果意识和条件结合而发起,两者都不存在,结合也无法发起,分离则更不可能。因此,这个識不固定于一处,而是从众多条件中产生。从条件中产生法,我称之为空。在空性中假立分别,这是恶識、善識、非恶非善識,各种推论强加于非識。如果固定于空,就无法作为假識;如果固定于假,就无法作为空。应当知道空非空、假非假,非空非假,双重否定,正显中道,一念識中三觀完整。观照三識,也不执着于三識的观照。因此,《淨名》说:‘不观色、不观色如、不观色性,乃至不观識、不观識如、不观識性。’虽然不执着于識、識如、識性,但同时清晰地照见識、識如、識性,没有混淆。因为照见識性,所以是菴摩羅識;照见識如,所以是阿梨耶識;同时照见并灭除,所以是阿陀那識。这就是观心中三識的金光明。六即位,如上所述。
次觀心明三佛性。金光明者,觀一念心起,即空即假即中,是見三佛性。何者?心從緣起是故即空,強謂有心是故即假,不出法性是故即中。此釋已顯,更引經證之。《淨名》云「何謂病本?所謂攀緣。何謂攀緣?謂緣三界。」證其假也。「何謂息攀緣?謂心無所得。」此證即空。「我及眾生病,皆非真非有。」此證即中。《華嚴》云「心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」此證觀心即三佛性也。又《般舟三昧經》云「我心如、佛心如。佛心如、我心如。不見我心為佛心、不見佛心為我心,而見阿彌陀佛。
接下来通过观察心性来阐明三佛性。《金光明经》中提到,观察一个念头的产生,即刻空、即刻假、即刻中,这就是认识到三佛性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心由因缘而生,因此即刻空;强行认为有心存在,因此即刻假;心不超出法性,因此即刻中。这个解释已经很明显了,再引用经典来证明。《净名经》说:“什么是病的根本?就是攀缘。什么是攀缘?就是攀缘三界。”这证明了假。“什么是停止攀缘?就是心无所得。”这证明了空。“我与众生的病,都不是真实存在的,也不是有的。”这证明了中。《华严经》说:“心、佛、众生,这三者没有差别。”这证明了观察心即是三佛性。还有《般舟三昧经》说:“我的心如、佛的心如。佛的心如、我的心如。不见我的心是佛心、不见佛的心是我的心,而见到阿弥陀佛。”
」如瑠璃中見像、如饑夢食、如夢婬從事、如觀骨光等喻,皆是證即空即假即中之文。讀此經文,宜須細意。若併作如讀,是即空也。示如許多心紛紜,是即假也。見阿彌陀,是即中也。又我心如佛心如者,以有我佛如等分別之異,所以是即假。從不見我心為佛心去,是即空也。而見阿彌陀,是即中也。又以夢食喻之,夢食不飽譬即空,夢食百味譬即假,皆不出法性譬即中。餘譬類如此。又釋云:我心佛心者是假名,假名分別我佛之異也。我心如佛心,如凡聖俱空。不得我心不得佛心,豈有我心作佛心、佛心作我心?亡假也。
就像在玻璃中看到影像、如同饥饿时的梦境中进食、如同梦中的性行为、如同观察骨骼的光芒等比喻,这些都是证明即空即假即中的经文。阅读这些经文时,应该仔细思考。如果将它们全部视为空,那就是即空。展示如此多的心念纷扰,那就是即假。见到阿弥陀佛,那就是即中。另外,我的心如佛心,因为存在我与佛的分别差异,所以是即假。从不认为我的心是佛心,那就是即空。而见到阿弥陀佛,那就是即中。再以梦境中的进食作比喻,梦中进食不饱足比喻即空,梦中享受百种美味比喻即假,都不超出法性比喻即中。其他的比喻也类似。还有解释说:我的心佛心是假名,假名区分我与佛的差异。我的心如佛心,如同凡夫与圣者都是空。不执着我的心也不执着佛的心,哪里还有我的心变成佛心、佛心变成我的心?这就是超越假象。
不得我心如、不得佛心如,豈有我心如作佛心如?亡空也。是為雙亡空假正顯中道。而見阿彌陀者,雙照二諦也。常見佛,餘者安不見耶?此又是證觀心即空即假即中之文。觀心即中是正因佛性,即空是了因佛性,即假是緣因佛性,是為觀心三佛性。是金光明六即位,如前說。復次佛者覺智也,性者理極也。能以覺智照其理極,境智相稱合而言之名為佛性。今觀五陰,稱五陰實相名正因佛性。觀假名,稱假名實相名了因佛性。觀諸心數,稱心數實相名緣因佛性。故經云佛性者,不即六法、不離六法,此之謂也。觀五陰實相故名金,觀假名實相故名光,觀心數實相故名明,六即位如前思得。此大好故,附此後也。
无法获得我的心性,也无法获得佛的心性,怎能说我的心性能成为佛的心性呢?这是对空的否定。这就是同时否定空和假,从而真正显现中道。而见到阿弥陀的人,是同时洞察俗諦和真諦。常常见到佛,其他人怎能不见呢?这又是证明观察心性即空即假即中的经文。观察心性即中,是正因佛性;即空,是了因佛性;即假,是緣因佛性,这就是观察心性的三佛性。这是《金光明经》中所说的六即位,如前所述。再者,佛是觉悟的智慧,性是理的极致。能够用觉悟的智慧照亮理的极致,境智相称,合而言之,称为佛性。现在观察五陰,称五陰的实相为正因佛性。观察假名,称假名的实相为了因佛性。观察各种心数,称心数的实相为緣因佛性。因此经文说,佛性不即六法、也不离六法,就是这个意思。观察五陰的实相,所以称为金;观察假名的实相,所以称为光;观察心数的实相,所以称为明,六即位如前所思得。这是非常好的道理,所以附在这里。
次觀心三般若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,即是三般若。何者?一念心一切心、一切心一心,非一非一切。一念心一切心者,從心生心雜雜沓沓,長風駛流不得為喻。日夜常生無量百千萬億眾生,六道輪迴十二鉤鎖,從闇入闇闇無邊際,皆心之過也。故言一念心一切心,是則凡夫所迷沒處。一切心一心者,若能知過生厭,皆自持出,如小火燒大[卄/積]薪,置一小珠澄清巨海。
接下来,通过观察心性的三种般若智慧来理解《金光明经》。谛观一念之心,即空即假即中,这就是三般若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一念之心包含所有心,所有心又归于一念之心,既非一也非多。所谓一念之心包含所有心,是指从心产生心,纷繁复杂,如同长风和急流,无法用比喻来形容。日日夜夜,心念不断生出无量百千万亿众生,六道轮回和十二因缘,从暗入暗,无边无际,都是心的过错。因此说一念之心包含所有心,这是凡夫迷惑沉溺的地方。所有心归于一念之心,如果能认识到过错并生出厌离心,就能自我解脱,就像小火能烧尽大堆柴薪,或者像小珠能澄清巨海。
能觀心空,從心所生一切諸心無不即空,故言一切心一心。如此一心,乃是二乘所迷沒處,非究竟道雙亡二邊故。煩惱非一非一切,《大經》言「依智不依識」,識但求樂,凡夫識妄求樂,二乘識求涅槃樂,是故雙亡不可依止。智則求理,如是觀者即是一心三智,即空是觀照般若一切智,即假是方便般若道種智,即中是實相般若一切種智。是三智一心中得,即空即假即中,無前無後不並不別,甚深微妙最可依止。是為觀心三般若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
次觀心三菩提。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,即是三菩提心。何者?一心一切心,交橫繚亂,如絲如沙、如蠶如蛾,為苦為惱。若知即空真諦菩提心,度妄亂心數之眾生,通四住之壅,是為即空發菩提心。即假發菩提心者,空雖免妄亂,經云「空亂意眾生」,而智亂甚盲闇,復是三無為坑。是大乘冤鳥,未具佛法,不應滅受而取證也。若真即假俗諦菩提心,度沈空心數之眾生,通塵沙之壅,分別可不、分別時宜、分別藥病、分別逗會,不住無為,故言即假發菩提心。空是浮心對治,假是沈心對治。由病故有藥,藥存復成病。病去藥止,宜應兩捨。
非空非假雙亡二邊,即發中道第一義諦菩提心,度二邊心數之眾生,通無明之壅,以不住法住於中道,故言即中發菩提心。說時如三次第,觀即不然。一心中三菩提心,若觀即中是緣金發無上菩提心,若觀即空是緣光發清淨菩提心,若觀即假是緣明發究竟菩提心。是為觀心三菩提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
次觀心三大乘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是三大乘。何者?雖觀一念心,而實有四運,此心迴轉不已,所謂未念、欲念、念、念已。從未念運至欲念,從欲念運至念,從念運至念已。復更起運,運運無窮不知休息,如閉目在舟不覺其疾。觀一運心即空即假即中,一一運心亦復如是,從心至心無不即空即假即中,是則從三諦運至三諦,無不三諦時,是名以運運運。若隨四運,運入生死,若隨三運,運入涅槃。即空之觀,乘於隨乘運到真諦。即假之觀,乘於得乘運到俗諦。即中之觀,乘於理乘運到中諦。三乘即一乘,是乘微妙清淨第一,觀音普賢大人所乘故,故名大乘。是為觀心三大乘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
次觀心三身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心即空即假即中,即是三身。何者?《華嚴》云「心如工畫師,造種種五陰。」若心緣破戒事即地獄身,緣無慚愧憍慢恚怒等即畜生身,緣諂曲名聞即餓鬼身,緣疾妬諍競即修羅身,緣五戒防五惡即人身,緣十善防十惡、緣禪定防散亂即天身,緣無常苦空空無相願即二乘身,緣慈悲六度即菩薩身,緣真如實相即佛身。登難墜易,多緣諸惡身故,故知諸身皆由心造。譬如大地一,能生種種芽。若觀五受陰,洞達空無所有,從心所生一切諸身皆空無所有,如翻大地草木傾盡,故言即空。
若即空者永沈灰寂,尚不能於一空心能起一身,云何能得游戲五道以現其身?不得應以佛身得度者為現佛身,應以三乘四眾天龍八部種種身得度者皆悉示現同其事業。為此失故,故言即假同六道身。如此觀身墜在二邊,非善觀身。善觀身者,《大經》云「不得身,八尺之形也;不得身相,五胞形也;不得身因,飲食將養也;不得身果,酬五戒也;不得身聚,陰入界也;不得身一,假實成身;不得身二,四大成身也;不得身此,已一身也;不得身彼,彼遺體也;不得身識,念念無常也;不得身等,身中空也,六道皆等有身也。不得身修,依身能修法也。不得修者,即行人也。亦不得身如身相如,乃至身修如修者如,亦不得身性身相性,乃至身修性修者性,畢竟清淨。」為此義故,故言即中。言即中者即是法身,即空者即是報身,即假者即是應身,是名觀心三身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
次觀心三涅槃金光明者,諦觀心性本來寂滅,不染不淨,染故名生、淨故名滅,生滅不能毀故常、不能染故淨、不能礙故我、不能受故樂,是為性淨涅槃。若妄念心起,悉以正觀觀之,令此正觀與法性相應,妄念不能染、不能毀、不能礙、不能受。常樂我淨者,即是圓淨涅槃。又以正觀觀諸心數心數法不行,心數法不能毀、不能染、不能礙、不能受者,名方便淨涅槃。是名觀心三涅槃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
次觀心三寶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,即是三寶。何者?不覺名法寶,覺名佛寶和名僧寶。三諦之理不覺故是法寶,三諦之智能覺故是佛寶,三諦三智相應和故是僧寶。無諦智不發、無智諦不顯,諦智不和,不能大用利益眾生。三種皆可尊可重,是故俱稱為寶。六即如前。復次中諦不覺名法寶,真諦不覺名佛寶,俗諦不覺名僧寶。知即中離二邊名法寶,知即空名佛寶,知即假名僧寶。即中事理和名法寶,即空事理和名佛寶,即假事理和名僧寶。即中名為金,即空名為光,即假名為明。是為觀心三寶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
次觀心三德金光明者,諦觀一念之心即空即假即中,即空故一空一切空,無假無中而不空,空無積聚而名為藏,藏具足故名之為德。即假故一假一切假,無空無中而不假,假攝諸法亦名為藏,藏具足故名之為德。即中故一中一切中,無空無假而不中,中攝一切法亦名為藏,藏具足故稱之為德。雖言一中有無量、無量中有一,了彼互生起,展轉生非實。智者無所畏,當知一不為少、眾不為多,非一非多、不失一多,不可思議,不縱不橫、不並不別。諸佛以即中為體故名法身,以即空為命故名般若,以即假為力故名解脫,一一皆常樂我淨無有缺減,故稱三德。
一一皆是法界,多所含藏,故稱祕密藏。故《淨名》云「諸佛解脫,當於一切眾生心行中求。」當知我心亦然、眾生亦然,彼我既然,諸佛亦然。心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得此意者,即中是金、即空是光、即假是明,此為觀心三德金光明。六即如前。世間有行空人,執其癡空,不與佛修多羅合。聞此觀心而作難言:若觀心是法身,應觸處平等。何故於經像生敬、紙木生慢?敬慢既異則非平等,非平等故法身義不成。既無平等,平等智不成,則無報身。不能將此化他,應身義不成。不如我於經像紙木平等平等皆如如名法身,有此平等智是報身,將此智化他是應身。
我三身義皆成,用汝觀心何為?若逢此難者,當以三事反難答之。一者汝謂於紙木經像平等為如者,何意於七廟敬木像,天子符勅而生畏敬,於佛經像而生輕慢畏慢?既起諸使沸亂,何處有平等法身義耶?二者汝於同師同學生愛生護,於異師異學生慢生恚,愛慢從癡生三毒熾然,諸惡更甚,寧復有智慧報身耶?三者汝耽癡空無慧方便,尚不悅人情,況會至理?矜高自著是增上慢人,汝師所墮汝亦隨墮,毒氣深入。
今更釋帝王者,真諦三藏云:法身攝華嚴,華嚴以法身為體故。報身攝般若,般若明智慧故。應身攝涅槃,涅槃明百句解脫四德等故。此是彼師明帝王統攝之義。今明帝王,應具三義,謂帝、慧、王也。帝則貴極至尊至重,慧則神謀聖策,王則萬國朝會。備此三義,稱帝慧王。此經亦爾,如來游於無量甚深法性,過諸菩薩所行清淨,即是至尊極貴義。若有聞者,則能思惟無上甚深微妙之義,開甘露門、入甘露城、處甘露室,令諸眾生食甘露味,以智慧刀裂煩惱網,即是聖智雄略義。
諸佛護持莊嚴、菩薩諸天恭敬、護世讚歎,能令地獄諸河焦乾,乃至一切世間未曾有事悉具出現,即是萬國朝會多致利益義。將此三義壓十種三法門,苦道即法身是貴義,煩惱即般若是慧義,業即解脫是朝會義。乃至法身德即貴義,般若德即慧義,解脫德即朝會議。一一法門悉備三義,一一法門皆是經王也。
既得此意,即論攝法。攝法有三:先攝法門、次攝經教、三攝六即位。初攝法門者,三道攝一切惑、三識攝一切解、三佛性攝一切因、三般若攝一切智、三菩提攝一切發心之行、三大乘攝一切發趣之位、三身攝一切佛果智德、三涅槃攝一切佛果斷德、三寶攝一切佛恩德、三德攝一切理,是為橫攝法門。第二攝教者,三道是三障,即三障是三解脫,攝不思議解脫淨名教。三識攝《楞伽》、《地持》、《攝論》等。三佛性攝《涅槃》。三般若攝《大品》等五時教。三菩提攝諸方等經。三大乘攝《法華》。三身攝《華嚴》。三涅槃三寶三德等皆攝《涅槃》。
此舉當道諸經,絓是八萬法藏,皆應攝爾(云云)。第三攝位者,苦道有一切五陰,煩惱道有五住惑,業道有一切業乃至(云云)。三道是三障,障覆六位。若即三種之非道通達三種之佛道者,六位所顯則攝諸位也。乃至三德亦有六位。
三德既備攝,六位寧不備收耶?其間則例自可知(云云)。所以作三番攝者,合帝、慧、王三義。攝法門合貴義,攝教合慧義,攝位合王義。又攝法門是橫攝,攝位是豎攝,攝教是橫豎雙攝。統攝之義既明,經王之義顯矣。
次觀心明經王者。觀心即中是貴義,觀心即空是慧義,觀心即假是朝會義。是為觀心中經王也。觀心論位者,眾生本有理性金光明,心但有名,即名字金光明。念念修觀,即觀行金光明。觀心淳厚,即相似金光明。會入法流,即分證金光明。盡邊到底,即是究竟金光明。若不修觀,徒聞何益?如遙羨寶山,足不涉路,安可得乎?為此義故,須觀心一番,令聞慧具足也。
次釋通名者,如《法華玄義》中說(云云)
第二辨體,為三:一釋名、二引證、三料簡。
釋名者,體是質,質是主質。何為主質之體?法身法性是經體質。若依義者,法身為體質。若依文者,法性為體質。法身法性只是異名,更非兩體,欲令易解,是故雙題爾。法性語通,今以佛所游入法性為體質也。(文云)「是時如來游於無量甚深法性,過諸菩薩所行清淨。」故知此體不與下地菩薩及二乘等共,非通法性也,但是佛所游入一切種智。
以此為根本,無量功德共莊嚴之,種種眾行而歸趣之,言說問答共詮辨之,類眾星之環北辰、如萬流之宗東海,故以法身法性為此經正體之主質也。故書家解:禮者體也。體有尊卑長幼,君父之體尊、臣子之體賤。當知體禮之釋,與經法性意同。如來所游、佛所護持,故知此體是貴極之法也。復次體是底義。窮源極底,理盡淵府光揚實際,乃名為底。《釋論》云「智度大海,唯佛窮底。」此與今經法性甚深意同。當知法性高深豎窮佛海,故以底義釋體也。復次體是達義。得此體意通達無壅,如風行空中,自在無障礙,一切異名別說皆與法性不相違背。《釋論》云「般若是一法,佛說種種名。隨諸眾生類,為之立異字。」又云「若如法觀佛、般若與涅槃,是三則相,其實無有異。」此與今經法性無量意同。當知法性廣大無涯,橫收法界遍無所隔,故以達義釋體也。
二、引證者,〈序品〉云「如來遊於無量甚深法性」,〈鬼神品〉云「若入是經,即入法性如深法性」,二文既云深法性,即知簡異二乘菩薩所得法性也。〈空品〉云「故此尊經略而說之」,說於空即如也。〈讚佛品〉云「知有非有本性空寂」。當達此等皆體之異名,悉會入法性。法是軌則,性是不變,不變故常一,此常一法性諸佛軌則,故云法性為此經體也。
二、料簡者,問:法性定是空、為非是空?答:法性過諸菩薩所行清淨,淨於四句,不應以空有求之。雖非四句,或時赴緣作四句說之。文云「兩足世尊行處亦空」,新本云「是第三身是真實有」,又云「前二種身是假名有」,又云「非有非無」。此有四句,四門意也。門乃有四,悟理非數。佛示人無諍法,不應執此相競。舊本明空、新本明有,以體達義釋之,二文不乖,即此意也。
第三、明宗者。宗謂宗要也。說者或以果為宗、或以因為宗、或雙用因果為宗。今尋〈壽量品〉,雖明施食不殺之因,乃將因擬果,果是正意。〈三身分別品〉雖復問因,佛答三身,還是果為正意。今此意但用佛果為宗。何者?法性常體甚深微妙,若欲顯之非果不克。當知果是顯體之樞要,如提綱目整,則以果為宗意在此也。更附經重顯此義。文云「釋迦如來所得壽命」。釋迦是果,人壽量是果法。果人克果法,冥乎法性。法性既非有非無、非常非無常,果人果法亦非常非無常。法性既能常能無常,果人果法亦能常能無常。
四佛釋疑,舉山斤海滴地塵空界,無能算計知其數量,明其能常;八十滅度是能無常。此見八十滅度之無常,不能計校其常。尚不能知其常,焉能知其非常非無常?若不約果,此義難明。既舉果冥理,顯體義彰。以果為宗,其義如是。又說果義不同,或約無上菩提智德明果,或約大般涅槃斷德明果。若舉智德眾善溥會,任運知有斷德。若舉斷德諸惡永盡,任運知有智德。互舉一邊,不可偏執也。今經舉壽量明果,壽量是果報,果報語總,總於智斷。智斷亦總果上三身,果上三身既與法性冥,法性非常非無常,三身亦非常非無常。
法性既能常能無常,三身亦能常能無常。若能無常,即化身壽命也。對無常而論常,能常即報身壽命也。報化與法性冥,法性既非常非無常不可算數,報化亦非常非無常不可算數。云何見迹短而言佛壽定短?此不識果能顯體之意。又如佛非鹿馬,能現鹿馬,鹿馬定是佛耶?鹿馬是佛化所為,非佛身也。法性能長短,長短非法性也。若見此意,果能顯體,常義亦成,非常非無常義亦成,無常義亦成,果為宗要義亦成。若不爾者,諸義皆不成。舊用山斤海滴之文是無常,謂虛空分界是虛空無為;復引〈捨身品〉中求常樂住處者是三無為為常,無生死故為樂也。皆以小意曲解大乘,如此解者一切皆不成,非宗要也。
第四、明用。用謂力用也。滅惡生善為經力用,滅惡故言力、生善故言用,滅惡故言功、生善故言德。此皆偏舉,具論畢備也。夫一切種智是果上之德,果智由於無量功德之所莊嚴,滅除諸苦與無量樂。苦是惡業果,貪恚癡是惡因,惡因不除果不得謝。聖人意先令滅惡因,故〈懺悔品〉居先。樂是善果,懺讚是因,懺罪讚聖惡滅善生,故〈讚歎品〉居後。亦是互舉爾。將此勝用莊嚴果智,智備體顯,體顯名金,果備名光,力成名明,益他曰教也。但懺品滅惡非不生善,讚品生善非不滅惡,互說一邊爾。空品雙導,懺不得空惡不除滅,讚不得空善不清淨。文云「一切種智而為根本」,即其義也。〈四王品〉已下,護經使宣通還是生善,攘災令去還是滅惡。攝此諸文,故言以滅惡生善為用也。
第五、判教相者。舊明此經非會三、非褒貶、非無相、不列同聞眾,不在五時次第而明常住者,是偏方不定教。是義不然。若不列同聞非次第者,列同聞眾應是次第。《鴦掘摩羅》列同聞,與眾經不異。論褒貶,與《維摩》意同。論家何故不預次第?若列眾不列眾皆非次第者,亦應列眾不列眾俱是次第(云云)。若言未應明常而明常是偏方不定者,《陀羅尼》云「王舍城、波羅奈、祇陀林三處,與聲聞記。
」此亦是未應會三而會三,得為次第;未應明常而明常,何故不定耶?又《法華》、《般若》、《淨名》方等,咸論常住,得是次第。此經明常,獨居不定,何耶?又一師言:此經與《法華》同,是第四時,山斤海滴與塵沙義齊故。是義不然。新本云「舍利繫縛色。如來常住身,無有舍利事。」何得山海而翳金光、塵沙而蔽寶所?真諦三藏云:此經是法華之後、涅槃之前九十日說。引《涅槃》云「佛告波旬:『却後三月吾當涅槃。』」信相聞斯,故知八十應滅。是義亦不然。唱滅之旨非獨告魔定在三月。
《法華》云「如來不久當般涅槃」,《普賢觀》亦云「當般涅槃」。諸經唱滅非但一文,何必九十日耶。縱令三月,為屬第四時、為屬第五時?若屬第四時,法華已捨方便,此中何得更許三乘同懺?若屬第五時,何得復言在前三月。進退無據,兩楹不攝(云云)。今既不同舊,若為判教?若安無相而時異,若入會三而未別案。下文云「曾聞過去空閑之處,有一比丘,讀誦如是方等大乘。」既言方等,豈非文耶?方等之教通於三乘。
新本云「欲生人天、欲得四果支佛、欲得佛,皆應懺悔滅除業障。」安處方等,其義無疑。而難者言:新本云「法界無異乘」,此害於通義。然方等滿字,通別通圓,此旨非妨。難者以不列同聞為疑。胡本尚多,何必止四卷七軸,或其文未度爾。如此斟酌,五味明義,則第三生酥攝。若四藏明義,則雜藏攝。四教明義,則通教攝。通教之中,即得論帶別明圓也。
金光明經玄義卷下
  • 分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