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相思塵論
陳那菩薩造 陳 真諦譯1卷CBETA T1619少于一万字 14 min 白话文由 GPT-4 翻译
無相思塵論
陳那菩薩造
陳西印度三藏法師真諦譯
若說隣虛, 是根本因, 不似起故,
如果说极微是万物的根本因,那么它并不具备生起万物的显现功能。
非境如根。 識似聚起, 不從彼生,
就像感官功能不能直接成为认知对象,识虽然显现为聚合相,但并非从极微产生。
聚無有體, 譬如二月。 由此二義,
聚合之物本无实体,犹如眼翳所见二月。根据这双重义理,
外物非塵。 有說隣虛, 聚成萬物,
可知外物并非真实存在的尘境。有人认为极微聚合形成万物,
識似彼起, 故立為塵。 隣虛體相,
识识仿效其形态显现,故而将其立为尘境。但极微的本质形相,
若是實有, 識不似故, 非境如塵。
若是真实存在,识识便不可能仿效其相,正如尘境不能成为真正的认知对象。
隣虛若塵, 則識無別; 若言相異,
若说极微即是尘境,那么识识就失去独立意义;若说二者相异,
則識不同。 異相在假, 故體非真,
则识识与极微本质不同。差异之相本属假有,故其体性非真,
隣虛體量, 眾處無別。 若除隣虛,
极微的体量与形态,在众多处所皆无差别。倘若除去极微,
萬識不起, 是故萬物, 悉是假名。
一切识识皆不生起,因此可知万物都是假名安立。
於內塵相, 如外而顯, 立為識塵,
内在的尘相显现,与外在尘相同样清晰,故立为识尘,
識似現故。 是識緣緣, 隨生決定,
因为识识似现而生。此识作为所缘缘,随顺生起而决定,
共立功能, 令次第起, 二根共生,
勝能為根。 於識無礙, 更互為因,
勝能為塵, 互生無始。
若有人執眼等六識緣外境起,是人或分別隣虛為境,是識因故。或分別隣虛聚為境,似聚識起故。塵者何相?若識能了別其體相,如其體相識起,是故說此名塵。隣虛無此事。若隣虛實是識因,譬如五根,是故隣虛非塵。若爾,隣虛聚應是境,如聚識起故。雖復如此如其相起,識不從此生,是故聚亦非塵。何以故?若塵能生識,似其體相可信為塵。何以故?可說此塵為識生緣故。聚者則不如此,非實有故。譬如二月由眼根亂識似二月起,二月非識境界,實無有故。聚亦如此,離隣虛無有實體故,聚非識境界。是故外塵,由此二義非識境界,一一分不具故。
有諸師說:是隣虛聚集成萬物,有多種相具足,立此為境界。何以故?有別相能生證智,非但隣虛及隣虛聚,是故於隣虛及隣虛聚中有相為六識作境。隣虛相者非塵,譬如堅等。隣虛中有堅濕熱動觸,此物實有,非眼識境界,眼識不如其起故。隣虛中萬物亦如此。何以故?隣虛者於萬物中若生識,是識則無差別,以萬物中隣虛無有異故。若汝言由相差別故生識異,瓶等諸物相貌不同,緣此相故起識有異。是義不然。何以故?如此相貌差別,於瓶等假名物中不無,於隣虛實物中則無,隣虛體量不異故。
於萬物中隣虛體量,所謂圓細無有差別,是故萬物相貌非是實有,是假名有。是假名相者,謂瓶等諸物若除隣虛,似瓶等識不生故。實物者,若析相應法,似實物識不滅。如未析時,於瓶中五塵識生,析竟五塵識亦不滅,故五塵等是實有。由此隣虛及聚萬物不能生識,是故外塵非識境界。若爾,何法名塵?於內塵相如外顯現,是名識塵。外塵實無所有,於內識中眾生亂心分別故,起六塵分別,此分別如在於外如此顯現,是四緣中名識緣緣,以是識體相故由此識生故。所以者何?是識作內塵相、從內塵生,具二法故,是故內塵名境界。
問曰:如塵起識,是亦可然。內塵是識一分,共一時起,云何得作緣緣?答曰:立緣緣者,識緣此生,無有二故。緣者,或一時共起,能成餘法從他生,決定隨逐生不生故。
問:若次第生,所緣、能緣相云何?答曰:若因在前、果在後,果隨因、因不隨果,若因有果必有、若因無果必無,果隨因或有或無,是名因果相。復次為安置功能次第故,立所緣、能緣。是似塵識次第起為生,似果起功能生識相續。
問曰:若內塵是識,緣緣是緣生,經當云何釋?經言「依根緣色眼識得生」,廣說如經。答曰:功能體相能共造果,說名為根。
問:根者體用云何?答:勝能為體。此體因何法可比度知?有由生自果故,是其勝能可得了別。非有四大色,此功能於識中無有妨礙。此功能在識中離識,其體不可顯示。如我所立根與汝所立根,同功能為體,此有何異?如此功能及似塵相更互為因;如此功能及似塵相生,從無始來悉爾,依功能說名根,緣內塵相名境。是亂識不可言其相,得生此法更互為因亦無有始。何以故?或功能成熟故起似塵識、或似塵識故功能得成。識者,或異二、或不異二、或不可說,如此內塵具二法故可為識境。
無相思塵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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