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說大乘稻芉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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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說大乘稻芉經
如是我聞:
我听到的是这样的:
一時,薄伽梵住王舍城耆闍崛山,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,及諸菩薩摩訶薩俱。
有一次,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耆闍崛山,与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和许多大菩萨一起。
爾時具壽舍利子往彌勒菩薩摩訶薩經行之處,到已,共相慰問,俱坐盤陀石上。是時具壽舍利子向彌勒菩薩摩訶薩作如是言:「彌勒!今日世尊觀見稻芉,告諸比丘作如是說:『諸比丘!若見因緣,彼即見法;若見於法,即能見佛。』作是語已,默然無言。彌勒!善逝何故作如是說?其事云何?何者因緣?何者是法?何者是佛?云何見因緣即能見法?云何見法即能見佛?」
那时,具壽舍利子前往彌勒菩萨摩诃萨经行的地方,到达后,他们互相慰问,一起坐在盘陀石上。这时,具壽舍利子对彌勒菩萨摩诃萨说:“彌勒!今天世尊观察稻芉,告诉众比丘这样说:‘各位比丘!如果看到因缘,那么就能见到法;如果见到法,就能见到佛。’说完这些话后,他就默然不语。彌勒!善逝为何这样说?这是什么意思?什么是因缘?什么是法?什么是佛?如何通过见到因缘就能见到法?如何见到法就能见到佛?”
作是語已,彌勒菩薩摩訶薩答具壽舍利子言:「今佛、法王、正遍知告諸比丘:『若見因緣,即能見法;若見於法,即能見佛。』者,此中何者是因緣?言因緣者,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。所謂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緣名色,名色緣六入,六入緣觸,觸緣受,受緣愛,愛緣取,取緣有,有緣生,生緣老死、愁歎、苦、憂、惱而得生起;如是唯生純極大苦之聚。此中無明滅故行滅,行滅故識滅,識滅故名色滅,名色滅故六入滅,六入滅故觸滅,觸滅故受滅,受滅故愛滅,愛滅故取滅,取滅故有滅,有滅故生滅,生滅故老死、愁歎、苦、憂、惱得滅;如是唯滅純極大苦之聚。此是世尊所說因緣之法。
说完这些话后,弥勒菩萨摩诃萨回答具寿舍利子说:“现在佛、法王、正遍知告诉众比丘:‘如果见到因缘,就能见到法;如果见到法,就能见到佛。’这里所说的因缘是什么?所谓因缘,就是由于这个存在,那个也存在;由于这个生起,那个也生起。即是无明缘行,行缘识,识缘名色,名色缘六入,六入缘触,触缘受,受缘爱,爱缘取,取缘有,有缘生,生缘老死、愁叹、苦、忧、恼而得以生起;如此,唯有生起极大的苦的聚集。这里无明灭则行灭,行灭则识灭,识灭则名色灭,名色灭则六入灭,六入灭则触灭,触灭则受灭,受灭则爱灭,爱灭则取灭,取灭则有���,有灭则生灭,生灭则老死、愁叹、苦、忧、恼得以灭;如此,唯有灭除极大的苦的聚集。这就是世尊所说的因缘之法。”
「何者是法?所謂八聖道支: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。此是八聖道,果及涅槃。世尊所說,名之為法。
什么是法?所谓八圣道支:正见、正思惟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精进、正念、正定。这就是八圣道,包括果和涅槃。世尊所说的,称之为法。
「何者是佛?所謂知一切法者,名之為佛,以彼慧眼及法身能見作菩提、學無學法故。
「什么是佛?所谓知晓一切道理的人,被称为佛,因为他通过慧眼和法身能够洞察并实现菩提,以及理解有学和无学的法理。」
「云何見因緣?如佛所說,若能見因緣之法,常、無壽、離壽、如實性、無錯謬性、無生、無起、無作、無為、無障礙、無境界、寂靜、無畏、無侵奪、不寂靜相者是也。若能如是,於法亦見常、無壽、離壽、如實性、無錯謬性、無生、無起、無作、無為、無障礙、無境界、寂靜、無畏、無侵奪、不寂靜相者,得正智故,能悟勝法,以無上法身而見於佛。」
「如何理解因缘?正如佛陀所说,如果能够洞察因缘的法则,认识到常、无寿、离寿、实性、无谬误性、无生、无起、无作、无为、无障碍、无境界、寂静、无畏、无侵夺、不寂静相等特质,这就是对因缘的理解。如果能够这样理解,那么对于法也能认识到常、无寿、离寿、实性、无谬误性、无生、无起、无作、无为、无障碍、无境界、寂静、无畏、无侵夺、不寂静相等特质,因此获得正智,能够领悟至高无上的法,以无上的法身洞察佛。」
問曰:「何故名因緣?」
问:「为什么称之为因缘?」
答曰:「有因有緣名為因緣,非無因無緣故,是故名為因緣之法。世尊略說因緣之相,彼緣生果。如來出現若不出現,法性常住,乃至法性、法住性、法定性、與因緣相應性、真如性、無錯謬性、無變異性、真實性、實際性、不虛妄性、不顛倒性等,作如是說。此因緣法以其二種而得生起。云何為二?所謂因相應、緣相應。彼復有二,謂外及內。
回答说:“有因有缘才称为因缘,不是无因无缘,因此称为因缘之法。世尊简要说明了因缘的特征,即由缘生果。无论如来出现或不出现,法性恒常不变,乃至法性、法住性、法定性、与因缘相应的性、真如性、无谬误性、无变异性、真实性、实际性、不虚妄性、不颠倒性等,都是这样被讲述的。这个因缘法因两种因素而产生。是哪两种呢?即因相应和缘相应。它们又分为两种,即外和内。
「此中何者是外因緣法因相應?所謂從種生芽,從芽生葉,從葉生莖,從莖生節,從節生穗,從穗生花,從花生實。若無有種,芽即不生;乃至若無有花,實亦不生。有種,芽生;如是有花,實亦得生。彼種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生芽。』芽亦不作是念:『我從種生。』乃至花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生實。』實亦不作是念:『我從花生。』雖然,有種故,而芽得生;如是有花故,實即而能成就。應如是觀外因緣法因相應義。
“这里什么是外因缘法因相应?就是指从种子生出芽,从芽生出叶,从叶生出茎,从茎生出节,从节生出穗,从穗生出花,从花生出果实。如果没有种子,芽就不会生长;同样,如果没有花,果实也不会生长。有了种子,芽就会生长;有了花,果实也能生长。种子不会这样想:‘我能生芽。’芽也不会这样想:‘我从种子生长。’甚至花也不会这样想:‘我能生果实。’果实也不会这样想:‘我从花生长。’尽管如此,因为有了种子,芽得以生长;有了花,果实就能成就。应当这样理解外因缘法因相应的意义。”
「應云何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?謂六界和合故。以何六界和合?所謂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時界等和合,外因緣法而得生起。應如是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。地界者,能持於種。水界者,潤漬於種。火界者,能暖於種。風界者,動搖於種。空界者,不障於種。時則能變種子。若無此眾緣,種則不能而生於芽。若外地界無不具足,如是乃至水、火、風、空、時等無不具足,一切和合,種子滅時而芽得生,此中地界不作是念:『我能任持種子。』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潤漬於種。』火界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暖於種子。』風界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動搖於種。』
应如何观察外因缘法的因缘相应义?即是六界和合的结果。哪六界和合呢?即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时界等和合,外因缘法因此得以生起。应这样观察外因缘法的因缘相应义。地界,能够保持种子。水界,能够湿润种子。火界,能够温暖种子。风界,能够摇动种子。空界,不阻碍种子。时间则能改变种子。如果没有这些条件,种子就不能生长出芽。如果外地界不完备,乃至水、火、风、空、时等都不完备,一切和合,种子消失时芽才能生长,这里地界不会这样想:“我能保持种子。”同样水界也不会这样想:“我能湿润种子。”火界也不会这样想:“我能温暖种子。”风界也不会这样想:“我能摇动种子。”
空界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不障於種。』時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變於種子。』種子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生芽。』芽亦不作是念:『我今從此眾緣而生。』雖然有此眾緣,而種滅時芽即得生,如是有花之時,實即得生。彼芽亦非自作,亦非他作,非自他俱作,非自在作,亦非時變,非自性生,亦非無因而生。雖然,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時界等和合,種滅之時而芽得生。是故應如是觀外因緣法緣相應義。
无边无际的虚空并没有产生这样的念头:“我能不阻碍种子。”时间也没有产生这样的念头:“我能改变种子。”种子也没有产生这样的念头:“我能生出芽苗。”芽苗也没有产生这样的念头:“我现在是从这些众多因缘中生出的。”尽管有这些众多因缘,当种子消失时,芽苗即刻生长,正如有花之时,果实实际上即刻生长。那个芽苗既不是自作,也不是他作,不是自他共同作用,不是自在作用,也不是时间变化,不是自性产生,也不是无因而生。尽管如此,当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、时间等界和合时,种子消失的瞬间芽苗得以生长。因此,应当这样观察外部因缘法的相应意义。
「應以五種觀彼外因緣法。何等為五?不常,不斷,不移,從於小因而生大果,與彼相似。云何不常?為芽與種各別異故。彼芽非種,非種壞時而芽得生;亦非不滅而得生起。種壞之時而芽得生,是故不常。云何不斷?非過去種壞而生於芽;亦非不滅而得生起;種子亦壞,當爾之時如秤高下而芽得生,是故不斷。云何不移?芽與種別。芽非種故,是故不移。云何小因而生大果?從小種子而生大果,是故從於小因而生大果。云何與彼相似?如所植種生彼果故,是故與彼相似。是以五種觀外因緣之法。
“应当用五种方式来观察外部因缘法。哪五种呢?不常,不断,不移,从小因而生大果,与彼相似。什么是不常?因为芽苗与种子各自不同。那个芽苗不是种子,不是种子消失时芽苗才生长;也不是种子不消失而芽苗生长。种子消失时芽苗才生长,因此不常。什么是不断?不是过去的种子消失而芽苗生长;也不是种子不消失而芽苗生长;种子也消失,就在那时,如同秤的高低一样,芽苗生长,因此不断。什么是不移?芽苗与种子不同。芽苗不是种子,因此不移。什么是小因而生大果?从小小的种子生长出大大的果实,因此从小因而生大果。什么是与彼相似?如同所种植的种子生长出那种果实,因此与彼相似。因此,用这五种方式来观察外部因缘法。”
「如是,內因緣法亦以二種而得生起。云何為二?所謂因相應、緣相應。何者是內因緣法因相應義?所謂始從無明緣行,乃至生緣老死。若無明不生,行亦不有;乃至若無有生,老死非有。如是有無明故,行乃得生;乃至有生故,老死得有。無明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生行。』行亦不作是念:『我從無明而生。』乃至生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生於老死。』老死亦不作是念:『我從生有。』雖然,有無明故行乃得生,如是有生故,老死得有。是故應如是觀內因緣法因相應義。
这样,内在因缘法则也是因为两种因素而产生。是哪两种呢?即因相应和缘相应。什么是内在因缘法中的因相应呢?就是从无明缘行开始,一直到生缘老死。如果无明不产生,行也不会存在;甚至如果没有生,老死也不会存在。因为有无明,行才得以产生;因为有生,老死也得以存在。无明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:“我能生出行。”行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:“我从无明中产生。”甚至生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:“我能生出老死。”老死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:“我从生中产生。”尽管如此,因为有无明,行才得以产生,因此有生,老死也得以存在。所以应当这样观察内在因缘法中的因相应。
「應云何觀內因緣法緣相應事?為六界和合故。以何六界和合?所謂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界等和合故。應如是觀內因緣法緣相應事。何者是內因緣法地界之相?為此身中作堅硬者,名為地界。為令此身而聚集者,名為水界。能消身所食飲嚼噉者,名為火界。為此身中作內外出入息者,名為風界。為此身中作虛通者,名為空界。五識身相應及有漏意識,猶如束蘆,能成就此身名色芽者,名為識界。若無此眾緣,身則不生。若內地界無不具足,如是乃至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界等無不具足,一切和合,身即得生。彼地界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而作身中堅硬之事。』
水界亦不作是念:『我能為身而作聚集。』火界亦不作念:『我能而消身所食飲嚼噉之事。』風界亦不作念:『我能作內外出入息。』空界亦不作念:『我能而作身中虛通之事。』識界亦不作念:『我能成就此身名色之芽。』身亦不作是念:『我從此眾緣而生。』雖然,有此眾緣之時,身即得生。彼地界亦非是我,非是眾生,非命者,非生者,非儒童,非作者,非男,非女,非黃門,非自在,非我所,亦非餘等。如是乃至水界、火界、風界、空界、識界亦非是我,非是眾生,非命者,非生者,非儒童,非作者,非男,非女,非黃門,非自在,非我所,亦非餘等。
何者是無明?於此六界,起於一想、一合想、常想、堅牢想、不壞想、安樂想,眾生、命、生者、養育、士夫、人、儒童、作者、我、我所想等,及餘種種無知,此是無明。有無明故,於諸境界起貪、瞋、癡。
於諸境界起貪、瞋、癡者,此是無明緣行;而於諸事能了別者,名之為識;與識俱生四取蘊者,此是名色;依名色諸根,名為六入;三法和合,名之為觸;覺受觸者,名之為受;於受貪著,名之為愛;增長愛者,名之為取;從取而生能生業者,名之為有;而從彼因所生之蘊,名之為生;生已,蘊成熟者,名之為老;老已,蘊滅壞者,名之為死;臨終之時,內具貪著及熱惱者,名之為愁;從愁而生諸言辭者,名之為歎;五識身受苦者,名之為苦;作意意識受諸苦者,名之為憂;具如是等及隨煩惱者,名之為惱。
大黑闇故,故名無明;造作故,名諸行;了別故,名識;相依故,名名色;為生門故,名六入;觸故,名觸;受故,名受;渴故,名愛;取故,名取;生後有故,名有;生蘊故,名生;蘊熟故,名老;蘊壞故,名死;愁故,名愁;歎故,名歎;惱身故,名苦;惱心故,名憂;煩惱故,名惱。復次不了真性,顛倒無知,名為無明。如是有無明故,能成三行,所謂福行、罪行、不動行。
從於福行而生福行識者,此是無明緣行;從於罪行而生罪行識者,此則名為行緣識;從於不動行而生不動行識者,此則名為識緣名色;名色增長故,從六入門中能成事者,此是名色緣六入;從於六入而生六聚觸者,此是六入緣觸;從於所觸而生彼受者,此則名為觸緣受;了別受已而生染愛耽著者,此則名為受緣愛;知已而生染愛耽著故,不欲遠離好色及於安樂而生願樂者,此是愛緣取;生願樂已,從身、口、意造後有業者,此是取緣有;從於彼業所生蘊者,此是有緣生;生已,諸蘊成熟及滅壞者,此則名為生緣老死。
是故彼因緣十二支法,互相為因、互相為緣,非常,非無常,非有為,非無為,非無因,非無緣,非有受,非盡法,非壞法,非滅法。從無始已來,如暴流水而無斷絕。雖然,此因緣十二支法互相為因、互相為緣,非常,非無常,非有為,非無為,非無因,非無緣,非有受,非盡法,非壞法,非滅法,從無始已來,如暴流水而無斷絕。
「有其四支,能攝十二因緣之法。云何為四?所謂無明、愛、業、識。識者,以種子性為因。業者,以田性為因。無明及愛,以煩惱性為因。此中業及煩惱能生種子之識,業則能作種子識田,愛則能潤種子之識,無明能殖種子之識。若無此眾緣,種子之識而不能成。彼業亦不作念:『我今能作種子識田。』愛亦不作念:『我今能潤於種子之識。』無明亦不作念:『我今能殖種子之識。』彼種子識亦不作念:『我今從此眾緣而生。』雖然,種子之識依彼業田及愛所潤,無明糞壤所生之處,入於母胎,能生名色之芽。彼名色芽,亦非自作,亦非他作,非自他俱作,非自在化,亦非時變,非自性生,非假作者,亦非無因而生。雖然父母和合時,及餘緣和合之時,無我之法無我、我所,猶如虛空。彼諸幻法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依彼生處,入於母胎,則能成就執受種子之識。
「名色之芽,如眼識生時,若具五緣而則得生。云何為五?所謂依、眼、色、明、空。依作意故,眼識得生。此中眼則能作眼識所依;色則能作眼識之境;明則能為顯現之事;空則能為不障之事;作意能為思想之事。若無此眾緣,眼識不生。若內入眼無不具足,如是乃至色、明、空、作意無不具足,一切和合之時,眼識得生。彼眼亦不作是念:『我今能為眼識所依。』色亦不念:『我今能作眼識之境。』明亦不作念:『我今能作眼識顯現之事。』空亦不作念:『我今能為眼識不障之事。』作意亦不作念:『我今能為眼識所思。』彼眼識亦不作念:『我是從此眾緣而有。』雖然,有此眾緣,眼識得生。乃至諸餘根等,隨類知之。
「如是,無有少法而從此世移至他世。雖然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業果亦現。譬如明鏡之中,現其面像。雖彼面像不移鏡中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面像亦現。如是無有少許從於此滅生其餘處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業果亦現。譬如月輪,從此四萬二千由旬而行。彼月輪形像現其有水小器中者,彼月輪亦不從彼移至於有水之器。雖然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月輪亦現。如是,無有少許從於此滅而生餘處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業果亦現。譬如其火,因及眾緣若不具足而不能燃;因及眾緣具足之時乃可得燃。如是無我之法,無我、我所,猶如虛空。依彼幻法,因及眾緣無不具足故,所生之處入於母胎,則能成就種子之識,業及煩惱所生名色之芽。是故應如是觀內因緣法緣相應事。
「應以五種觀內因緣之法。云何為五?不常、不斷、不移、從於小因而生大果、與彼相似。云何不常?所謂彼後滅蘊,與彼生分各異,為後滅蘊非生分故,彼後滅蘊亦滅,生分亦得現故,是故不常。云何不斷?非依後滅蘊滅壞之時生分得有;亦非不滅,彼後滅蘊亦滅,當爾之時,生分之蘊如秤高下而得生故,是故不斷。云何不移?為諸有情從非眾同分處,能生眾同分處故,是故不移。云何從於小因而生大果?作於小業,感大異熟,是故從於小因而生大果。如所作因,感彼果故,與彼相似。是故應以五種觀因緣之法。
「尊者舍利子!若復有人能以正智,常觀如來所說因緣之法,無壽、離壽、如實性、無錯謬性、無生、無起、無作、無為、無障礙、無境界、寂靜、無畏、無侵奪、無盡、不寂靜相、不有、虛、誑、無堅實、如病、如癰、如箭、過失、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者。我於過去而有生耶?而無生耶?而不分別過去之際。於未來世生於何處,亦不分別未來之際。此是何耶?此復云何?而作何物?此諸有情從何而來?從於此滅而生何處?亦不分別現在之有。復能滅於世間沙門、婆羅門不同諸見,所謂我見、眾生見、壽者見、人見、希有見、吉祥見、開合之見。善了知故。如多羅樹,明了斷除諸根栽已,於未來世證得無生無滅之法。
「尊者舍利子!若復有人具足如是無生法忍,善能了別此因緣法者,如來、應供、正遍知、明行足、善逝、世間解、無上士、調御丈夫、天人師、佛、世尊即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。」
爾時彌勒菩薩摩訶薩說是語已,舍利子及一切世間天、人、阿脩羅、犍闥婆等,聞彌勒菩薩摩訶薩所說之法,信受奉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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