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阿含十報法經

後漢 安世高譯2卷CBETA T0013大于一万字 2 h 白话文由 GPT-4 翻译
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
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
「第一八法,行者為增本行,未得慧法八因緣。何等八?一為若行者依受教誡行,亦依慧者同學者,是本行,未得慧便得慧。是為一法因緣。
“首先,这是第一种方法,修行者为了增强自己的修行,需要依赖八种因素来获得智慧。这八种因素是什么呢?第一,如果修行者按照接受的教诲去行,同时也参照同修的行为,这就是他的修行,尽管他还没有获得智慧,但他已经在获得智慧的道路上了。这就是第一种因素。”
「已依佛亦餘慧者同學者,得時時聞微法經,是增本行,不得本慧便得本慧。是為二法因緣。
那些已经依靠佛教,以及其他追求智慧的同学们,有机会时常听到微妙的法经,这是增进本身修行的方法,即使没有本身的智慧也能获得智慧。这就是二法的因缘。
「已聞法,却身却意,從是本行因緣,不得慧便得慧。是為三法因緣。
“已经听过佛法之后,要退却身体和心意,从这里开始修行因果,没有智慧的就能得到智慧。这就是三法的因果关系。”
「已聞法,精進行,從是增本行,不得慧便得慧。是為四法因緣。
“已经听过佛法,要精进修行,从此以后,增强自己的修行,原本没有智慧的,也能得到智慧。这就是四法的因缘。
「守意行盡力,自久作久說,欲念得念,是增行,不得慧便得慧。是為五法因緣。
坚守自己的意念,全力以赴地去行动,长时间的实践和讲述,想要得到的就能得到,这就是增进行为,没有智慧的也能得到智慧。这就是五法的因缘。
「受語亦如受法行,是增行,不得慧便得慧。是為六法因緣。
接受教诲就像实践佛法一样,这是增进修行,没有智慧的人就能得到智慧。这就是六法的因缘。
「樂法樂行,數說經,是增行,不得慧便得慧。是為七法因緣。
乐于学习佛法,乐于实践,经常诵读佛经,这就是增进修行,原本没有智慧的人也能得到智慧。这就是七法的因缘。
「知五陰增減見行,若是色,若是色習,若從是色得滅,是痛痒、思想、生死、識,是識是從,是識得度,是增本行,未得慧便得慧。是為八法因緣。
了解五蕴的增减和行为,无论是形态,还是形态的习惯,或者是从这种形态中得到的消亡,这些都是痛苦、快乐、思考、生死、认知。这种认知是从何而来,这种认知如何得到超越,这是增长的本质行为,未得到智慧之前就能得到智慧。这就是八法的因缘。
「第二八法,可行得道者。八種道,一為直見、二為直念、三為直語、四為直法、五為直業、六為直方便、七為直意、八為直定。
这是第二种,共有八种可以实践并达到觉悟的方法。这八种方法分别是:第一种是直接观察,第二种是直接思考,第三种是直接说话,第四种是直接行事,第五种是直接做事,第六种是直接使用方便方法,第七种是直接意识,第八种是直接决定。
「第三八法,當知八世間法,一為利、二為不利、三為名聞、四為不名聞、五為論議、六為稱譽、七為樂、八為不樂。
这是第三十八个法则,你应该知道八种世间的法则,第一是利益,第二是无利益,第三是名声,第四是无名声,第五是议论,第六是赞誉,第七是快乐,第八是不快乐。
「第四八法,可捨。一為不直見、二為不直念、三為不直語、四為不直法、五為不直業、六為不直方便、七為不直意、八為不直定。
这是第四十八条可以舍弃的法则。第一,不直接看到的;第二,不直接思考的;第三,不直接说出的;第四,不直接实践的法则;第五,不直接做的事情;第六,不直接采取的方法;第七,不直接意识到的;第八,不直接决定的。
「第五八法,可減。八瞢瞢種不精進道。行者若在郡、在縣、在聚,亦餘處依行,清朝起,著衣持應器,入郡縣求食。意計:『當得多可意噉食。』已行不得多可噉食,便念:『今日自不得多可意噉食,身羸不能坐,當傾臥便傾臥。』不復求度世方便,未得當得,未解當解,當自知不自知。是為一瞢瞢種不精進道。
这是第五十八种可以减少的行为,这是一种不努力修行的表现。如果修行者在县城、在乡村、在集市,或者在其他地方,早晨起床后,穿上衣服,拿上应有的器具,进入县城乡村寻找食物。他心里想:“我应该能得到很多我喜欢的食物。”但是,如果他行走之后没有得到很多他喜欢的食物,他就会想:“今天我没有得到很多我喜欢的食物,身体瘦弱无力坐立,我应该就这样倒下去休息。”他不再寻求超越世俗的方法,没有得到应得的,没有解决应解决的,应该自我认识却没有自我认识。这就是一种不努力修行的表现。
「行者若在郡、在縣、在聚,亦餘處依行,清朝起,著衣持應器,入郡縣求食。意計:『當多可意噉食。』自得多可噉食,自意念:『我為朝得多可噉食。』便自念:『朝得多可噉食,為我身重,不能行不能坐,令我傾臥。』便臥。無有度世方便,所應得不得,所應解無解,所應自知不自知。是為二瞢瞢種。
如果行者在郡县或者集市,或者其他地方行走,清晨起来,穿上衣服拿着应有的器具,进入郡县寻找食物。他心里想:“应该能找到很多我喜欢的食物。”当他真的找到很多他喜欢的食物,他就会自我安慰:“我今天早上找到了很多我喜欢的食物。”然后他就会想:“早上找到了很多我喜欢的食物,让我的身体变得沉重,不能行走也不能坐着,只能让我倒下来休息。”然后他就躺下来。他没有任何世俗的智慧,应该得到的他没有得到,应该解决的问题他没有解决,应该自我认识的他没有自我认识。这就是所谓的二瞢瞢种。
「或有時行者,或時應出行道,便意生:『我為應出行道,我不能出行道,不能受教誡行,令我傾臥。』不復求度世方便,當得未得,當解未解,當自知未自知。是為三瞢瞢種。
「或時行者,晝日行道。意計:『朝行道來,念身羸不能坐行,令我傾臥。』便傾臥。無有度世方便,當得不得,當解不解,當自知證不自知證。是為四瞢瞢種。
「或時行者,應好行,便計:『我應好行,我不能行,不能奉受教誡,令我須臾間傾臥。』便傾臥。不求度世方便,應及者不及,應解者不解,應自知證不自知證。是為五瞢瞢種。
「或時行者計:『我朝以行道,已身羸不能坐,令我傾臥。』已傾臥。不求度世方便,應得不得,應解不解,應自知證不自知證。是為六瞢瞢種。
「或時行者,已得病苦,便念:『我已苦得病,身羸不能行不能坐,令我傾臥。』便傾臥,無有度世方便,當得不得,當解不解,當自知證不自知證。是為七瞢瞢種。
「或時行者,適從病起,不久便念:『我為適從病起,身羸不能行坐,令我傾臥。』便傾臥,不求度世方便,當得不得,當解不解,當自知證不自知證。是為八瞢瞢種。
「第六八法,行增道,八精進方便道。行者,若在郡、在縣、在聚,亦餘處依行,清朝起,著衣持應器,入郡縣求食。意計:『當得多可噉食。』不得多可噉食,自意計:『我朝不得多可噉食。身輕能行坐,令我作方便。』未得令得,未解令解,未自知令自知。是為一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。若在郡、在縣、在聚,亦餘處依行,清朝起,著衣持應器,入郡縣求食。意計:『當得多可噉食。』便得多可噉食,便念:『已朝得多可噉食,身有力能前坐行,令我求方便。』未得當得,未解當解,未自知當自知。是為二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,當出行意生:『我為應出,身不能行,亦不能受教誡行,令我教勅求方便。』為自作道方便,未得者致得,未解者致解,未自知致自知。是為三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,已行道生:『我已行道來,不能自行道,不能奉事教誡,令我開所犯。』令有方便,未得當得,未解當解,未自知當自知,是為四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,應行便念:『我不能作行成教,或令我居前求方便。』便前行方便,未得當得,未解當解,未自知當自知。是為五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,盡行便念:『我已盡行,不能復行,成教誡,令我能得閉所犯。』便求方便所犯閉,未得當得,未解當解,未自知當自知。是為六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,身有病苦極,便念:『我有病苦極,有時從是病死,念我須臾間求方便行。』未得當得,未解當解,未自知當自知。是為七精進方便。
「或時行者,適從病起不久,便念:『身適從病起,畏恐病復來,今我居前求方便行。』便居前求方便行,未得得,未解解,未自知自知。是為八精進方便。
「第七八法,難受。八解脫。或時行者,內想色外觀色,若少好醜,所色自在知自在見,意想亦如有,是為一解脫。
「或時行道者,內思色外見色,是為二解脫。
「或時行者,淨解脫身知受行,是為三解脫。
「一切度色滅恚若干念不念無有,要空受空行,是為四解脫。
「一切度空無有,要識受行一切度識無所識有不用受行,是為五解脫。
「一切度無所有,不用無有想亦非無有想受行,是為六解脫。
「一切度無有想亦不無有想行,是為七解脫。
「滅想思身知受行,是為八解脫。
「第八八法,合有八大人念,何等為八?
「一為念道法,少欲者非多欲者。
「二為道法,足者。不足者,無有道法。
「三為道法,受行者。不受行者,無有道法。
「四為道法,精進者。不精進者,無有道法。
「五為道法,守意者。不守意者,無有道法。
「六為道法,定意者。不定意者,無有道法。
「七為道法,智慧者。不智慧者,無有道法。
「八為道法,無有家樂,無有家不樂。共居有家樂,共居無有道法。是為八大人念。
「第九八法,當知八法,知為何等?內想色、外見色少、端正不端正,得攝色,知自在亦自在見。意念計,是為一自在。
「內念色、外見色,見色不啻在,所行自在知、自在見。如是想,是為二自在。
「內無有色想、外見色少,端正不端正,所色在,所行自在知、自在見。如是想,是為三自在。
「內不念色、外見色不啻,端正不端正,所色在,所行自在知、自在見。如是想,是為四自在。
「內念色想、外見色青,青色青明青見。譬如華名為郁者青,青色青明青見,如是內色想外見色青,青色青明青見。如是想,是為五自在。
「內知色想、外見色黃,黃色黃明黃見。譬如加尼華,最明色衣黃,黃色黃明黃見,如是內色想、外見色黃,黃色黃明黃見。如是想,是為六自在。
「內色想、外見色赤,赤色赤明赤見。譬如絳色華,亦最色絳衣赤,赤色赤明赤見。如是行者,內色想、外見色赤,赤色赤明赤見,如是色在,所行自在知、自在見。如是想,是為七自在。
「內色想、外見色白,白色白明白見。譬如明星,亦最成白衣白,白色白明白見。如是行者,內色想、外見色白,白色白明白見,如是色在,所行自在知、自在見。有如是想,是為八自在。
「第十八法。時知當自知,八無有著行者力。無所著行者愛欲見,譬如火,如是見知、如是見見,令愛欲念愛往,使慧意不復著,不著者,是為一力。
「四意止行已足,無所著者,是為二力。
「四意斷行已足,是為三力。
「四禪足行已具足,是為四力。
「五根行已足,是為五力。
「五力行已足,是為六力。
「七覺意行已足,是為七力。
「八行行已足,是為八力。是為行者八十法。是不非、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是如有持慧意觀。
「第一九法,行者多行九意喜。何等為九?一為聞法喜、二為念喜、三為喜喜、四為樂喜、五為受猗喜、六為安喜、七為定喜、八為止喜、九為離喜。
「第二九法,精進致淨。何等為九?一為精進度致淨、二為意度致淨、三為見度致淨、四為疑度致淨、五為道道致淨、六為慧見如淨、七為見慧愛斷度致淨、八為斷種、九為度世。
「第三九法,當知九神止處。何等為九?有色象神止處,若干身若干想非一。譬名為人,亦一輩天。是為一神止處。
「有色神止處,若干身非一一想,譬天名為梵,意命上頭致。是為二神止處。
「有色神止處,一身若干想,譬天名為樂明。是為三神止處。
「有色神止處,一身一想,譬天名為遍淨。是為四神止處。
「有色神止處,不受想不更想,譬天名為無有想。是為五神明止處。
「有無有色神止處,一切度色滅恚不可不念,若干身無有量空受行,譬天名為空慧。是為六神明止處。
「有不色神止處,一切竟度空,無有量識慧行意止,譬天名為識慧行。是為七神明止處。
「有不在色神止處,一切從識慧竟度、無所有慧受行度,譬天名為無所念慧。是為八神明止處。
「有無有色神止處,一切從無所欲慧竟度,無有思想亦不得離思想受竟止,譬天名為無有思想亦不離思想。是為九神明止處。
「第四九法。當拔九結。何等為九?愛欲為一結、瞋恚為二結、憍慢為三結、癡為四結、邪見為五結、疑為六結、貪為七結、嫉為八結、慳為九結。
「第五九法。當滅九惱本。何等為九?若行者有欲施惡、施令不安、施令侵,亦念餘惡,若行者向念是,從是生惱,是為一惱。
「若行者,已有作惡,已施惡、已不安、已侵亦餘惡已施,若行者向念是,從是生惱,是為二惱。
「若行者,後復欲施惡、欲施令不安、欲施侵、欲施餘惡,若行者向念是,從是生惱。是為三惱。
「若行者有親厚,有欲施行者親厚惡,欲施惡、欲施不安、欲施侵、欲餘惡,若行者向念是,從是復生惱,是為四惱。
「若行者有親厚,有者已施惡、已施不安、已施侵、已施餘惡,若行者向念是,從是生惱,是為五惱。
「若行者有親厚,後復欲施行者親厚惡,欲施不安、欲施侵、欲施餘惡,若行者向念是,從是生惱,是為六惱。
「若行者有恐不相便,有者助行者恐不相便,欲施安、欲解侵、不欲令有餘惡,若行者向念不可是,從是生惱,是為七惱。
「若行者有恐不相便,有者欲助行者不相便,已施安、已解侵、不欲令有餘惡,若行者向念不可是生,從是生惱,是為八惱。
「若行者有恐不相便,有者為行者恐不相便,已助、已安、已解侵亦餘惡,若行者向念不可是,令不相便者令安,從是生惱,是為九惱。
「第六九法。當思惟除九意惱。何等九?或時行者,是為我令亡、令我他有、令我無有樂、令我不安隱,已施我惡,持是惡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一。
「或時行者,是為我令我亡、令我有他、令我無有樂、令我不安隱,見作我惡,持是惡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二。
「或時行者,是為我令亡、令我有他、令我無有樂、令我不安隱,會作我惡,持是惡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三。
「或時行者,有時是意生所,我有親厚,令亡、令有他、令無有樂、令不安隱,已施惡,持是惡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四。
「或時行者,有時是意生所,我有親厚,令亡、令有他、令無有樂、令不安隱,為見作惡,持是惡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五。
「或時行者,有時是意生所,我有親厚,令亡、令有他、令無有樂、令不安隱,為會作惡,持是惡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六。
「或有時行者,有是意生所,我不相便所,我念惡、念令不安隱、念令不吉為、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,已作持是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七。
「或有時行者,有是意生所,我不相便所,我念惡、念令不安隱、念令不吉為、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,見作持見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八。
「或有時行者,有是意生所,我不相便所,我念惡、念令不安隱,念令不吉為、令我怨有利令安令樂令安隱,欲作持是惱意向,若行者向念是,是為九。
「第七九法,難受。九依住。何等九?若行者得信依住,能捨惡受好,是為一依住;若行者意著行,捨不欲行,是為二依住;若行者起精進,捨不起精進,是為三依住;若行者閑處自守,捨不守,是為四依住;若行者能堪依住,如是依得住已得正校計,是為五依住;若行者捨一法,是為六依住;已捨一法便曉一法,是為七依住;已曉一法便受一法,是為八依住;已受一法便行一法,是為九依住。
「第八九法。起包九次定。何等九?意止初禪,為一定;從一次二禪竟,為二定;從二次三禪竟,為三定;從三次四禪竟,為四定;從四次禪竟空定,為五定;從空次竟度識,為六定;從識次竟度無有欲,為七定;從無有欲次竟度無有思想,為八定;從無有思想次竟度滅,為九定。
「第九九法。當知九不應時,人不得行,第九行不滿。何等為九?一或時人在地獄,罪未竟,不令應得道。
「二或時在畜生,罪未竟,不令應得道。
「三或時在餓鬼,罪未竟,不令應得道。
「四或時在長壽天,福未竟,不令應得道。
「五或時在不知法義處,無有說者,不能得受,不令應得道。
「六或時在聾,不能聞,不能受,不令應得道。
「七或時在瘖,不能受,不能諷說,不令應得道。
「八或時在聞,不能受,不令應得道。
「九或時未得明者,無有開意說經,不令應得道。
「第十九法。自證知無滅。何等為九?一滅名字苦、二滅六入、三更樂滅、四痛滅、五愛滅、六受滅、七有求滅、八生滅、九老死滅。是為行者九十法。是不非、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是如有持慧意觀。
「第一十法。多增道,能守法者、有救法者。何等為十?一者若有道弟子從如來受,隨信本生立,無有能壞者。若沙門、若婆羅門、若天、若魔、若梵、亦餘世間。
「二為淨戒行,攝守律,能曉行處,隨畏見罪見,如教誡學。
「三為有慧知識,有慧相隨,有慧相致。
「四為獨坐思惟,行牽兩制,制身制意。
「五為受精進行,有瞻有力,盡行不捨方便淨法。
「六為意守,居最意微妙,隨為遠所作,所說能念能得意。
「七為慧行,從生滅慧,隨得道者,要却無有疑,但作令壞苦滅。
「八為受好語,如好法言隨行。
「九為喜聞法,喜聞法行,但樂數說法。
「十為所有同學者共事,能作精進身助。是為十救法。從後縛束信戒慧獨坐思惟,行者精進意慧,受好言欲說經,身事如等不止,是名為救。
「第二十法。可作十種直。何等為直?一為直見,行者便邪見行得消;亦從邪見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見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二為直思惟計,消邪計;亦從邪計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思惟計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三為直言,消邪言;亦從邪言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言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四為直行,消邪行;亦從邪行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行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五為直業,消邪業;亦從邪業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業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六為直方便,消邪方便;亦從邪方便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方便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七為直念,消邪念;亦從邪念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念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八為直定,消邪定;亦從邪定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定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九為直度,消邪度;亦從邪度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度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致從行具行。
「十為直慧,消邪慧;亦從邪慧因緣非一,若干弊惡行生能得消;亦從直慧因緣非一,若干好法得足具行。
「第三十法。當了知十內外色入。何等為十?一為眼入、二為色入、三為耳入、四為聲入、五為鼻入、六為香入、七為舌入、八為味入、九為身入、十為麤細入。
「第四十法。可捨十內外蓋。何等為十?一為內欲葢、二為外欲葢,具足,從是無有慧,亦無有解,亦不致無為度世。
「三為恚、四為恚相。設恚是亦葢,設恚相是亦葢,具足,從是不致慧,亦不致解,亦不致無為度世。
「五為睡、六為瞑。設睡是亦葢,設瞑是亦葢,具足,從是不致慧,亦不致解,亦不致無為度世。
「七為惱、八為疑。設惱是亦葢,設疑是亦葢,具足,從是不致慧,亦不致解,亦不致無為度世。
「九為或淨法中疑、十為或惡法中疑,設淨法中疑是亦葢,設惡法中疑是亦葢,具足,從是不致慧,亦不致解,亦不致無為度世。
「第五十法。可令減十事惡行。何等為十?一為殺、二為盜、三為犯色、四為兩舌、五為妄語、六為麤語、七為綺語、八為癡、九為瞋、十為邪意。
「第六十法。行令多十淨行。何等為十?一為離殺從殺止、二為離盜從盜止、三為離色從色止、四為離兩舌從兩舌止、五為離妄語從妄語止、六為離麤語從麤語止、七為離綺語從綺語止、八為離癡從癡止、九為離瞋從瞋止、十為離邪意從邪意止。
「第七十法。難受。了十德道居。何等為十?一為已捨五種、二為六正道德、三為守一、四為依四、五為自解不復待解、六為已捨求、七為所求已清淨、八為身行已止、九為口語已行止、十為意行已止。意最度、慧最度、行具足,名為最人。
「第八十法。令竟十普定。何等為十?一為在比丘為地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二為在行者比丘為水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三為在行者比丘為火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四為在行者比丘為風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五為在行者比丘為青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六為在行者比丘為黃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七為在行者比丘為赤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八為在行者比丘為白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九為在行者比丘為空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十為在行者比丘為識,普上下遍,不二,無有量。
「佛十力。何謂為十力?一者,佛為處處如有知,當爾不爾、處不處如有知,從慧行得自知,是為一力。
「二者,佛為過去未來現在行罪處本種殃如有知,是為二力。
「三者佛為一切在處受行如有知,自更慧行得知是,是為三力。
「四者,佛為棄解定行亦定知,從是縛亦知,從是解亦知,從是起如有知,是為四力。
「五者,佛為如心願他家他人如有知,是為五力。
「六者,佛為雜種無有量種天下行如是有知,是為六力。
「七者,佛為他家他根具不具如有知,是為七力。
「八者,佛為無有量分別本上頭至更自念如有知,是為八力。
「九者,佛為天眼已淨過度人間,見人往來死生如有知,是為九力。」
「十者,佛為已縛結盡無有使縛結,意已解脫,從慧為行脫,見法自慧證,更知受止盡,生竟,行所行已足,不復往來世間,已度世,如有知,是為十力。
「第九十法,自證知十足學不復學。何等為十?一為直見已足,不復學直見。
「二者,直思惟計已足,不復學直思惟計。
「三者直言已足,不復學直言。
「四者,直行已足,不復學直行。
「五者,直業已足,不復學直業。
「六者,直方便已足,不復學直方便。
「七者,直念已足,不復學直念。
「八者,直定已足,不復學直定。
「九者,直得度世已足,不復學直得度世。
「十者,直慧已足,不復學直慧。是為學行者百法法百說。是不非、是不異,有諦如,有不惑不倒,是如有持慧意觀。
「所上說學者聽說法,上說亦淨,中說亦淨,已竟要說亦淨,有利有好足具淨竟行已見,是名為十報法,如應是上說,為是故說。」
舍利曰已說竟,諸受著心蒙恩。
長阿含十報法經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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